第四十二章 模式转变
星期一的时候,旅游公司经理泰耶尔告诉我,和香港荣华旅游公司的合作告吹了。经过几次谈判,香港旅游公司方面的地陪报酬提升幅度不大,而我们这边也不能冒着法律风险做“低价购物旅游团”,所以双方公司的旅游合作计划不能达成一致。对此我早有预料,结果在情理之中,也没有太过在意。 . 我将工作重心放在校园销售模式的调整上。电子邮箱里还有其它学校的学生在应聘勤工俭学申请,是否也将他们组织起来,按照哈克所在学校的销售模式进行销售?但我真没有精力在周末去跟随这么多队促销小组。我要么找人代我管理这些促销小组,要么改变或者提升销售效率。 . 周日在跳蚤市场摆摊,带去了400套VR眼镜,一共了销售332套,余下68套。由四个促销的学生登记数量后带回了各自宿舍,由他们自行营销。我当时说的报酬只是每套给予他们30迪拉姆的提成,没有底薪。 . 由于VR眼镜零售有两个价格,单购一个是180迪拉姆,购两个以上是160迪拉姆,那么他们在销售过程中,有多少是按照180迪拉姆收费,又有多少是按照160迪拉姆收费的呢?如果是学生实际销售中180迪拉姆卖出并且收钱,但在向我报告时按照160迪拉姆核算卖出价,他们就多赚一点提成,那我就“吃亏”了。这点很难说清。 不过细想下,我实际上并不“吃亏”,因为我并不给底薪。即使他们都是160迪拉姆卖出,每个返还30迪拉姆提成,扣除商品成本,我还是有赚的。 . 能不能让他们自己卖产品,自己统计销量,自己搞促销活动,而我这方面又不用每次都紧跟参与呢? 我突然想到,我可以按一个固定价格提供VR眼镜给哈克他们,将他们每个人看成是一个零售店铺。 也就是我的VR眼镜货品刚刚来到迪拜时,我提供VR眼镜给予别的电子城、电器城的店铺的铺货销售方式。 当时我是给零售店铺的价格是每套VR眼镜90迪拉姆,店铺卖给消费者的零售价是每套180迪拉姆。 店铺销售每二个月结算一次,卖出多少结算多少。这种销售方式现在还存在,但销售量不多。每月也就几十套。因为零售店铺也在卖其它同类VR眼镜,不是专门卖我的商品。 . 现在我可以直接按照每套120迪拉姆的价格,将VR眼镜交给哈克他们自己卖。如果是按照180迪拉姆卖出,他们每套可赚60迪拉姆;如果是按照160迪拉姆卖出,他们每套可赚40迪拉姆,比较现在的提成每套30迪拉姆赚得更多。卖出多少套就按照多少套结算,我不管他们具体销售价格,反正卖出一套就收回120迪拉姆。这样我的利润和在宿舍住宅区、跳蚤市场做促销活动时一样。 . 至于在宿舍住宅区、跳蚤市场的促销活动,他们四人可以自己约定时间,自己组织一起进行。四人分摊跳蚤市场费用100迪拉姆,每个人只需25迪拉姆。不想四人一起卖也可以单独或者二人一起卖,想什么时候卖,什么时间去卖,都可以自行商量自行组织。我都不用管。 . 每隔一个星期或者二个星期,我会与他们联系,每个人将之前的销售套数报给我,并且每套按照120迪拉姆转账给我货款。然后核算一下已经拿走的VR眼镜套数,还有多少套没有销售的,有多少套是已经收回货款的。然后每个人需要再补多少套VR眼镜,报个数量给我。我统计总数后,让司机将VR眼镜拉到大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