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命中注定的相逢
由于孙丽家处于虹桥LC区,这几天由于政府正进行LC区排水工程改造,横七竖八地挖了好多排水渠。近日一直在下雨,无法正常施工,排水沟已经挖好,排水管还没来得及安装,恰好就被苏信这个不长眼的赶上了。 不用多说,苏信再次被送进医院,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大夫给苏信做了个全身检查,有意思的是当苏信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大夫总是从眼睛后面射来冷冷的光:“不要和我解释”。大夫如是说。“我欠你钱了么?”苏信郁闷,我不就穿得脏点破点,不过我的颜值还在线啊。但是当大夫把两块纱布贴在苏信脸上,并把他的头缠得如同印度阿三一样的时候,苏信照了照镜子。嗯,原来我的颜值也不再在线了,不过大夫的手艺还不错,头上的两个口子也不疼了,破伤风也打了,苏信感觉一切良好。 谢绝了孙丽母女的帮助后,伤痕累累的苏信一个人在魔都的街头无目的地闲逛着,到现在苏信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大老远的从帝都莫名其妙地奔向魔都,难倒是自己对以前生活仍恋恋不舍?苏信摇摇头,努力摆脱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当蚁族还上瘾了你?苏信暗暗自嘲。看看衣服上的污迹,苏信暗道,这回上演三毛流浪记都不用化妆了。当然苏信不知道,除了身上的污迹外,自己运动裤屁股的位置还开了个大口子呢。 魔都人来人来人往,车来车往。苏信有气无力地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魔都街头,心里十分慌张。苏信自回到这个时代以后,一直认为自己十分坚强。没收学生那么多穿越小说,苏信闲来无事的时候也翻阅看看,那么多主人公回到过去,能让无数能人异士纳头便拜,然后要么封侯拜相,大杀四方;要么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身价不菲。但是现实毕竟是现实,为什么主人公变成我的时候,心中怎么那么孤单无助呢。其实,我想回家,让我回去。苏信在陌生的时代,陌生的街道无声呐喊着。他心里十分清楚,在这个时代,自己就像一个局外人,尽管已经十分努力地去融入这个时代,但是孤独一直在伴随着他。自己千里迢迢赶往魔都不过是想沾染点前世的温度而已。内心三十多岁,外表十七的苏信坐在一条小巷的店铺门前,抱着膝盖,无声地哭泣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繁华的都市并不会因一个失意者而停下自身发展的脚步,魔都的人们也没有心情跑来给坐在橱窗前落魄的苏信送温暖。每天都有无数个年龄和苏信相仿,没有取得学历。但怀揣梦想来到魔都谋生的年轻人,大多数都会被现实碰的头破血流,然后灰溜溜地回到故乡。在魔都人眼里,苏信只不过是那些失败者当中的一员罢了。在苏信前世生活中,那些没有学历的人即使是能坚持到在这里生活下去,最后的归宿也不过是某个酒店的后厨或是沦为某血汗工厂的廉价劳动力。 街上的霓虹一盏一盏地亮起。这座城市向人们展示着自己妖娆的美丽。苏信抬起头,扶着橱窗前的栏杆,缓缓地站起身来。旁边匆匆而过的红男绿女向苏信投来了冷漠的目光。魔都还是那个魔都,苏信仿佛找到了点家的感觉。 …… “娘姨娘,这个地场是挪的。”(让一让,这个地方是我的。) “地场?”苏信低头一看,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凑过来一个乞丐,“犀利哥!”苏信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犀你老母啊,你个扑街仔。”起来明显对这个称呼十分不满,“想来这里讨生活先去前面火车站候车大厅那嘎达南边找这片老大要个地盘,每天按时去交份子钱。” 这一下子出现了三种方言,苏信有点蒙圈。 “最讨厌你们这些外地来抢生意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而且不懂规矩。不过看你还怪可怜的……” 犀利哥看着苏信的脑袋缠得像印度阿三似的,身上的还有干透的泥巴,边嘟囔边递给苏信一根粉笔。“拿去拿去,在地上写几个字,什么来这里旅游,钱包被偷了,求几元路费;要是不怕被雷劈就写父母都被车撞进医院了,没钱治病什么的。然后就往边上一蹲。当然,最好跪在旁边,包管你天天吃香喝辣的。今天先这样了啊,明天你得离我远一点,一条街上不能有两个讨钱的,这不是恶性竞争么。” “我勒个去。”苏信惊奇地瞪大了眼睛。只见乞丐边唠叨边附身扎住了自己的两个裤管,竟然是在膝盖的位置扎上的。奇迹出现了,乞丐的小腿不~见~了~。 这是什么高科技啊,苏信感到很惊奇,思乡之情也被暂时抛到了脑后。“来来来,让我看看,腿哪里去了。”苏信上去就要摸乞丐的腿。 “边儿去边儿去。”乞丐赶紧用手扒拉苏信,“别离我太近啊,耽误我做生意。有人来了,靠边靠边。” 苏信抬头,只见远远走来了一个姑娘,大概二十来岁的样子。“我生意来了,你边上靠点,愿意学就学着点,不过别给我添乱啊。”犀利哥再次严正警告。 苏信往旁边挪了挪,手拿着粉笔,不知道自己是该观摩前辈学习下乞讨的经验好呢,还是直接实践,往地上写点什么好呢。 我去,我可不是乞丐,学什么学。苏信一下子反应过来,我身上还有1万多呢。再说,我从帝都跑到魔都,就是为了当乞丐来了我?苏信很懊恼,难倒我内心深处有做乞丐的欲望?最近苏信的思想总容易跑偏,不知道是不是穿越的后遗症。 苏信正在胡思乱想着,姑娘已经走到乞丐面前了,手里拎着大包小包,想掏钱,却腾不出手。 乞丐也有点发蒙,只见姑娘蹲下身子,示意他自己拿。 这时,犀利哥向左右看了一看,忽然瞪大了眼睛。“快走,我不要你的钱,快走。” 姑娘以为乞丐不好意思,又往前走了一步,示意乞丐自己拿钱。 “快走,我不要钱了。”乞丐急的直比划,“从这边走,别走对面。” 苏信也挺好奇的,对面有什么啊?往前一看,只见远处三个穿着喇叭裤,烫着卷毛的年轻人从对面晃晃悠悠走了过来。好熟悉的装扮,我想起高中抢我钱的小混混了。苏信记起来了,这就是当年混社会的最流行的装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