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最后一个标签
张志平搬来的卷宗摞起来足足有一米高,其中光是四名罪犯的前科记录加起来就有一只拳头的高度。 “行了,这里就交给我和卫琼了,你先去忙监控的事儿吧。” “是,王队!” 深夜十点,卫琼开始从头将这些自己曾经手的案件过目一遍,当时卫琼和现在的张志平一样,还只是个跑腿的一线侦查员,对于每个案件都只是停留在知道、了解的层面上,并没有深入仔细地去研究每个案件。 卷宗里主要包含了当时被害女生的尸检报告、案发现场的线索信息以及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尸检报告中指出,在死者体内发现多处内脏出现淤血,睑结膜、粘膜、浆膜呈现瘀点性出血。口鼻存在泡沫溢出,切泡沫呈白色,细小而较稳定,伴有肺出血,呈现粉红色,因此法医判断少女死于溺死窒息。口腔内的舌头被人为咬断(后证实咬痕与少女的牙齿吻合),手腕周围有被胶带缠绕过的痕迹。****撕裂处新鲜,zigong内部有不同男性的***残留,大腿内侧及膝盖、小臂处均有大量淤青及擦痕,因此法医的结论是:死者的死因是溺水窒息,生前曾遭遇过不止一人的性@侵,自己咬舌后被人扔进河道中。 由于在排查案发小区周边监控录像时,警方发现视频有明显被剪辑的痕迹,因此便突击审问了当时还在该小区当保安的王大勇,王大勇迫于压力松口,道出了那三个在深夜里**花季少女的名字——吴鑫、邵庆生、肖勇男。这三个人都是王大勇之前在监狱里认识的“狱友”,每个人虽说算不上恶贯满盈,但每个人都是“多进宫”的惯犯。 吴鑫常与黑社会势力勾结,邵庆生曾因一瓶啤酒将同座的一名男性打伤,并屡次在社会上勾结地痞流氓寻衅滋事欺压商户,肖勇男曾因多次盗窃被失主打伤过一条腿。他们四个在分别出狱后私下里经常联系联系,案发后其余三人到案,一口咬定当晚王大勇是本案的主谋,他策划了**、抛尸、毁坏监控设备等一系列的作案,而王大勇本人却矢口否认,他只承认自己篡改过监控录像,为了给吴鑫等三人制造机会拖延时间,但是并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参与犯罪。 在提取了四人的***样本后与死者体内残留的***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仅有吴、肖和邵,因此检方向法庭申请将四人定性为恶性刑事案件,最终审判时,检方以强jian罪、故意伤害罪、刻意隐瞒犯罪事实等对四人进行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警方在收到死者尸体时就开始向社会征询死者的相关信息,但是由于死者在水中浸泡后体型以及面貌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因此很难辨认其五官样貌,身上也没有任何大型伤疤以及胎记,随身的衣物中也没有任何指明其身份象征的物品。 尸体信息放出去后曾有人来警局看过尸体,但都没有确准的信息证明该尸体究竟是谁,因此也一直无人来认领,这具尸体则一直停放在警局的停尸间。 四名犯人入狱后,由于接受改造,深刻反省了自己曾犯下的罪孽,接受教育后表现良好,分别给予减刑,最早的王大勇在2013年刑满释放,吴鑫、肖勇男也在一年后出狱,如今仍只有邵庆生一人还在监狱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