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贫民区的球队
东兴集市外,一片空旷的场地上。 一群身着半身皮甲的年轻人在玩着球,争抢时激烈的冲撞,偶尔还会有人被对手抱摔在地上,球打进两根立柱之间时,会有一方大声欢呼。 这些年轻人就是本地游手好闲的混混儿,在贫民区周围混生活,缺钱了就去佣兵团或者商队里就找点零活。靠近一个闻名全大陆的贸易集市,他们倒是不愁吃穿。 手里有点钱了就在这里玩乐,还组了个球队,时不时的抽签分队玩比赛。 在幻小成眼里,他们玩的像是橄榄球,但他知道,在元素大陆,这项对抗激烈的运动盛极一时,叫做法球。 真正的法球比赛,每支队伍中至少有一名法师,其他队员虽然可能不是法师,但也能简单的使用法力,进攻时会用法力激发法球,让法球散发出五彩的光芒。 只有被激发的法球才能得分,落入对方“阵营”区域,得1分,带球进入对方“阵营”并落地,得2分,得分最多的自然就是进入球门,得3分。 这里条件简陋,没有画出界线,也没有标准球门。只是在旁边木材堆里找了四根整齐的木杆,竖起来当做球门了事。另外球门前摆了两块石头,两块石头和底线之间的区域就算是“阵营”了。 这些混混大多没有半点法力,所以也不用去买真正的法球,找人用兽皮缝制一个大小相似的皮球就足够他们玩了。 这时,他们刚刚结束一局,六比四,输的一方每人拿出一个铜板,交给获胜的一方。 “晦气死了!今天我就没赢啊!”一个瘦小的混混抱怨道,磨磨蹭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铜板。 “那是因为你今天没跟我抽到过一个队!”一个高大的混混大笑着从他手里抢来这枚铜板。 “来!来!谁还玩?快来抽签!猴子,你还输不起了?快点抽,说不定这次你就跟大熊哥一队了!” 被叫做猴子的小混混有点不想玩了,但是又不甘心今天输掉的四个铜板。突然,他抬头看到一个身着法袍的少年,少年正坐在石料堆上看着这边,顿时动了心思。 猴子眼珠一转,道:“大熊哥,那边来了一个小法师!叫来一起玩?” 众人顺着猴子的目光看去,一个身着法袍的少年,虽然法袍看上去有些邋遢,但他手上那柄法师剑一看就不是凡品。那么大的一颗魔核,傻子都能看出来价值连城,众人顿时双眼放光。 他们不敢打那法师剑的主意,被巡逻队发现他们敢抢一位法师的武器,这里一个人都活不了,但坑一位小法师几个银币,相信没有哪位大人会在意。 大熊跟几个心腹混混儿嘀咕了几句,把猴子招过来道:“猴子,去把他请来,说话客气点,一个铜币一局,晚上请你吃rou。” 猴子看他们这架势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心里暗骂王八蛋,却不敢当面反抗,愁眉苦脸的走了过去。 走到幻小成面前时,猴子已经换上一副谄笑的表情,道:“这位小大人,打扰您兴致了,在看我们球队玩球吧?想不想上来玩一局?” 幻小成正有此意,他倒不是为了玩,而是想看看玩球的时候用几个简单的法术能不能帮他刷点经验,便点头问道:“怎么个玩法?你们玩的挺简单。” 猴子嘴角抽了抽,神色变幻几下,最后上前一步,苦笑着低头小声道:“大人勿怪,我也是被他们欺负惯了,不敢不来,平时我们都是一个铜板一局,他们让我来说的却是一个铜币一局,我估计他们不安好心。” 一个铜币可以兑换十个铜板,一个铜板相当于元素大陆的一元钱。 “嗯哼?他们耍什么花样?”幻小成讶然。 他见到这帮家伙嘀咕半天才有人过来,就知道事情可能有诈,但却不在乎,不过是一帮混混儿,自己用小火苗都能干掉一半。 但是眼前这个小混混儿能说出实情,提醒自己,这才让他意外。 或许是良心发现? 或许是为了和他联手,反坑那些混混儿? “我们平时抽签分队,但是我这些日子抽到的几乎都是弱队,满五分算一局,每天玩十几局,最多一天只赢过两次,他们要是没有鬼就怪了。” “没关系。”幻小成轻轻一笑,在他惊讶的目光中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猴子,啊,不,我叫侯富贵,大伙平时叫我猴子。” “走吧。”幻小成起身,拍了拍法袍上的灰尘,走了过去。 “你就是他们的老大?”幻小成看着这些人中间身材最高大的混混儿问道。 绰号大熊的年轻人摘下头盔,满脸恭敬的道:“不敢当,不过是有把子力气,大伙抬举,叫我一声大熊哥,让小大人见笑了。” “小大人”这个称呼让幻小成哈哈一乐,他比这些混混都小,但是按照约定俗成的礼节,这些混混也必须叫他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