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酷吏
按照史书的评价,来俊臣是一个“天资残忍,喜反覆,不事产”的人,也就是说他天性残忍、反复无常,不从事正经产业。前问提到过的侯思止和王弘义等人虽然个个都以狠毒出名,令人胆服,但在他面前却只能算是小弟,来俊臣始终是酷吏这个行业的老大,带头大哥。 阿嚏! 来俊臣虽然没有读过马克思主义(因为他看不懂德文),但却懂得辩证法,他说好人和坏人没有标准可判,除了极大善和极大恶之人,其余人都差不多,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充分体现了辩证法的思想。 而他检验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就是:对领导及对我有利的人就是好人,坏人也是好人;对领导及对我不利的人就是坏人,好人也是坏人。 喔靠! 最初审案的时候,他还能够自觉遵守皇章按程序办事,等刑讯逼供有了“口供”,人犯“认罪”了,上报武则天批准了,才敢杀人。可是到后来,他竟然连刑讯逼供也免了,不问一句口供,不动用一丝刑法,直接乱刀砍死(不问一款,先断其首),然后把死人的指头往预先写好的案情和口供上一摁,就这么结案了,再报武则天知,至于写什么,死人是不会坐起来和你较真滴,要上诉只能找老阎同志去了。 阿嚏! 来俊臣一时间成了几乎谁都怕的人物(除了武则天),他可以超越组织部,让任何人当官。仅凭他一句话前后当官的,竟多达200余人,这些人都成了他的门生。而各个部门也都有他提拔上来的官员,这些人听他的话,为他办事,他也因此在朝中势力倾天。负责选官的吏部侍郎明明知道这是巨大犯罪,却非得给来俊臣面子不可,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一个人受惩罚即可(臣乱国家法,罪止一身),可得罪了来俊臣,全家就得被灭族(违俊臣语立见灭族),所以情愿犯罪也不敢薄来俊臣的面子,这就叫两害相权取其轻,国法的严惩可不顾,来俊臣的面子却万不可薄,可见来俊臣的面子比国家的法律还管用。 阿嚏! 来俊臣可谓是当时不叫组织部部长的组织部部长,阿嚏! 武则天利用来俊臣的残忍挟制群臣,前后杀了千余人,来俊臣也因此把收拾人当成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越做越大,很快便成了武则天身边的红人,大红人,就连宰相级的人物都畏他的三分脸色,按史书的说法是:“中外畏此数人,甚于虎狼”,朝廷内外的人都特别害怕以来俊臣为首的酷吏党,在他们看来,这些酷吏们远比虎狼更可怕——狼吃人有躲,人吃人没躲,人入了狼窝虎窝不一定死,但到了他们手里必死,因此连大气都不敢喘,话都不敢多说(中外累息,至以目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