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后续
他眼睛发亮,眼睛都不眨的看着台上那个桀骜不驯,但却能够时刻吸引人目光的青年,他好像看到了一个瑰宝,这时候,他的耳边还同时捕捉着空气中流动的音符,心中对于古风与流行元素的认知,越来越清楚。 正在众人,都沉醉在歌曲的震撼中的时候,李晨就消失了,出现在高空之上,此时,还有一个内~裤反穿的人抱着胳膊凌空站着,身后披一条鲜红色的披风。 超人看着李晨年轻的面容惊异不已。 “你居然这么年轻?” “比你大好多了。” “你以真面目出现在我面前,不怕我用你的亲人,要挟你吗?” “你会吗?” 超人沉默下来,最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敌人。这些时日以来,与李晨的争斗,居然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 “走吧。到高空一战,你不想伤及无辜吧。” 李晨率先朝远处飞去。 砰!两人战斗相交之处,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光芒,由此开启了战斗的序幕。两人初次碰撞,就立马分开,然后有重新碰撞。边打边退,虽然两人是在高空之中,但是产生的声光效果,却仿佛晴天霹雳一般,两人的速度,如风如电,眨眼间,就从一地上空来到另一地的上空。 撞击、分开!撞击分开。 速度越来越快,不消片刻,便达到了音速,在两人战斗的过程中,在世界各地,都出现了晴天霹雳的景象,引起了各国专家的兴趣,尤其是华夏的专家跳的最欢,说这是什么的奇异的自然现象,几百年难遇云云。 两人战斗中,来到美国的华盛顿上空。 这时候,在五角大楼中,陆军总司令接到了总统卢卡斯的电话,面色沉重的看向外面的天空,那里是电闪雷鸣,许多天文爱好者,都拿着先进的望远镜观察。 天文爱好者马克斯,目瞪口呆的看着望远镜中呈现的景象,突然他惊醒过来,“上帝啊,我看到了什么,真的存在超人,那个与他打斗的人是谁,是新一代的坏人头头吗?” “宇宙空间炮准备就绪,倒计时,十九八七……” 陆军总司令耳边挂着的耳麦中,传来倒计时声音来,而他的目标正是天空中翻腾打斗的两人。这个计划简直是太疯狂了,总统先生居然想通过空间武器,将为国家做了很多贡献的克拉克先生跟那个异域异能者,一同毁灭掉。他似乎记得,卢卡斯先生与超人克拉克以前是好朋友呢。 “准备好了吗?” 总统卢卡斯的投影冷冷的问道,冷硬的光头显得愈加的冰冷无情。 “是的,先生!” 突然,李晨与超人对轰一拳后,同时朝着天空看去,只见一道极大的光束穿云破日而来,沿途似乎都能将空间破开。 克拉克皱了皱两道剑眉,对那破空而来的光束,熟视无睹,而是对李晨说道:“交给我来处理吧?” 以前也许他还害怕这种强度的打击,可是与李晨这些时日的争斗以来,他的实力却是飞速的提高,已经超越了所谓异能者的范畴,而他所说的让他来处理,也是为了维护利间国的荣誉。 这群阴谋者,居然想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毁灭他们,简直是太卑劣了。当然,这也是对美国的维护,要是让李晨动手的话,恐怕利剑国就要损失极大了。 陆军司令,看着卫星转播过来的画面,紧皱着眉头,两人的态度实在是太轻松了。这时候,他瞪大了一眼睛,只见克拉克平平的伸出手来,就将那道能够毁天灭地的光束抓在手里,然后,放进嘴里,嘎嘣嘎嘣的吃掉了。 而克拉克这一伸手,所产生的能量值,居然一路飙升,最后在精确的测量仪器的显示评上,显示出现了一片红,然后砰的一声炸掉了。 这说明,克拉克这一伸手所产生额能量,无法估量了。 “这怎么可能。”他不是不知道克拉克力量强横,但是却只达到了一百吨的横推力,而现在他的能量却是无可估量。 正在震惊中,他被拍了拍肩膀,就看到上一秒还在高空中的克拉克居然出现在他身后了。 “是不是卢卡斯让你做的?” “是……是他。” 说完陆军司令就后悔了,怎么自己就这么就告诉他了呢。 总统办公室中,半个小时候,超人走出,然后身影一闪消失不见,里面,权势滔天的利剑国总统卢卡斯,鼻青脸肿的坐在那里,恨恨的看着消失的身影,心底里一个声音,在怒吼,“异能者可恶的异能者。” 他本来跟超人是好朋友来着,那时,他还是被自己父亲发配到小镇的无能富二代,那一天,气愤的他,开着车,突然刹车还有方向盘不停使唤了,然后冲出了桥面。他在车里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就被农夫的儿子克拉克救下了。然后两人就成为了好朋友。 但是之后,由于各种理念的不同,他想让自己的好朋友利用强大的超能力帮助自己,但是却被时刻以好人准则要求自己的克拉克给拒绝了。两人也渐行渐远。 摸着被狠k的鼻子苦笑了一番,他知道还是超人手下留情了,不然就不是皮外伤这么简单了,可是,越是这样,他越恨。因为超人还是那个心存善良的农场小子,而他却永远回不去了。他要将以前的一切全部毁灭掉,不想让超人的善良还揭起他的伤疤。 他已经决定做一个成功的坏人了,怎么可能再让善良羁绊。 “成功,总要付出代价的,而友情是廉价的。”他喃喃自语。 “本世纪最大的天才,一颗划过天空的恒星……” “华夏音乐界的大崛起……” “一种难以述说的音乐创造,他是当之无愧的鬼才音乐人……” 毋庸置疑,这就是评价的李晨,自从他那手印地安的老斑鸠,被音乐爱好者,发到网上,就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也许,有人对这种音乐一时接受不了,但是对占据舆论导向的年轻人来说,这首歌简直跟他们合拍到爆。 他们的青春,不需要跟人重复,他们的青春就是要与众不同,他们所喜欢的当然也要另类,而这首歌不论曲调,还是演唱方法,亦或者是舞步,都是那般的另类。 演唱会的歌者,一般在歌曲开始前,都会摆上一个很有型的的珀厮,然后在音乐一开始的时候,在跳些嗨翻全场的舞。 但是,这首歌却不一样,歌手单手插兜,就那么冷冷的站着,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动作,就那么冷冷的站着,间或随性走两步,他不是在给任何人演唱,他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需要讨好任何人,他就是世界独一不二的王者。 而歌曲旋律,还有一些初听莫名其妙的歌词,也跟歌手的那种碉堡了的感觉,完全一致,不去附和任何人,就那么自由的唱着,里面各种各种的动物,还有莫名其妙的行为……都简直rou爆了。 它彻底的将年轻人身体中,不羁的血液燃爆了,就是那么燃。然后从歌坛一直燃烧到整个娱乐圈,而在华语音乐小天王周杰在一次采访中,被问道怎么看待这首歌的时候,在他说了一句:“他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天才,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要向他请教一下,怎么将流行跟古风融合在一起。” 就在这次采访后,这首歌,就彻彻底底的火了,还不是小火,是大火,大大的火了,可以说,凭借这首歌,李晨就直接登顶了音乐天王的宝座,当然前提是,他去娱乐圈的话。 而这个点燃娱乐圈,音乐界的超级音乐鬼才,正跟刘菲在艘油轮上,而且此时的经历,不太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