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酒誓
一只金色皮毛的猎犬如主君一般从舱室踱步而出,水手们也早已熟悉了这个骄傲的美人,她的主人埃尔夫温神父是个让人喜欢的家伙,总喜欢自称身上有古代王侯的血液。 “胡安娜,过来!”神父手指轻勾,露出一枚蛇形墨玉戒指来。 前天在岸上时,埃尔夫温路过一座村庄废墟,这种“诺曼遗产”在南方海岸随处可见,丘墟间不见人踪,和被瘟疫摧毁的地区一模一样。胡安娜就是在这里不见的,埃尔夫温发了疯地到处找寻,身后是跟着他收集药草的一个佣兵,脖子上挂着一顶皮革轻盔,拿着长矛无所事事。 最后恰巧是这个爱德华派给他的佣兵找到了神父的爱犬,这也证明了天主偏爱醉汉的真理,当时他正扶着一棵枯树“浇灌”,埃尔夫温如孤魂一样在另一头扫荡,佣兵抬起头,她就在那里,静静地躺在废弃花园的一丛葵花中间。 接下来的时间里,神父和佣兵都被这兵燹遗迹中的和平景象打动了,两个人呆立在花园中,长矛和盾牌躺在地上。 经过此事后,埃尔夫温倒是和士兵们打成了一片,而船上众人,包括爱德华舰长在内,也喜欢听他念自己的诗歌,爱德华原本一直觉得这个神父带上船的纸卷太重,甚至以为他把自己的本堂藏书都搬了过来。 “我们是去和丹麦人打仗,不是去和主教们开会。”爱德华当时如此抱怨。 然而舰长很快发现,尽管听上去跟、与形式相似,埃尔夫温的书卷完全是他个人的作品,讲述的也是他自己的祖先。 “FelabithonWestwegumwerumuncúthra,wundraandwihta,wlitescénelond…”这首诗讲述的是一段失落之路,埃尔夫温的某个同名祖先最初写下了今已残脱的旧事,埃尔夫温将这些故事敷衍成一首三千四百九十一行的长诗: 远行者埃尔夫温如是说,西方之地上,有诸物瑰丽奇伟而不为人类所知,那疆域异常美丽,是为精灵之故乡,诸神之福土。远古世界已对凡人关闭,再无人知晓自己的热望为何。 埃尔夫温有时会说出一种奇特的语言,与北方世界的语言全不一样,他将自己的名字称作“伊兰迪尔”,正如他所自称的远祖一般,埃尔夫温和伊兰迪尔都是一个意思:精灵之友。 神父按照习俗,首先讲述了自己的祖先埃德温之子埃尔夫温跟随长者爱德华的塞恩老奥达征战爱尔兰的萨迦。后来,诗歌提到在丹麦船来袭的一个夜晚,他的祖先夺取了一艘诺尔船西渡大洋,踏上寻找传说中的夏法王国度的远征。 在世界边缘,一切舟船鱼鸟坠落的角落,这艘丹麦船不幸沉没,而他的祖先则在一处不知名的海岸苏醒。 埃尔夫温用向往的语气描述了那座海外仙岛,众树生长的伊瑞西亚,每当阳光从绿顶隐退,薄暮降临幽林,诺多种族的歌声便响彻古代的大厅。 “我的大人,我所讲述的种族和战事全部真实不虚,那些血脉比古代诗人维德西斯讲述的撒克逊先民梅尔京族跟墨弗丁族更加古老,而伊兰迪尔的后嗣里就有我的血脉来源亨吉斯特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