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御剑宗出手
哪怕他们是散仙,出关也是相当玩命的一件事,所以时间约定在三年后,这样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所以颜旭没有急着回去,给李莫仇跟金蟾子两人选了个任务,护送考中的学子前往帝都。 实际上若不是走不开,颜旭跟姬夏阳都想去帝都见识一下,可惜他们需要先解决御剑宗的问题。 “此去帝都路途遥远,你等二人的实力稍有不足,所以我特地炼制了一件法宝。”在属于八仙门的休息处,颜旭正在交代即将远行的两个徒弟。 金蟾子颜旭并没有多担心,专修武道的他几乎没有什么短板,除非堂堂正正用实力碾压他,否者难以击败这个武痴,更何况金蟾子之前出身魔教,对于一些诡异伎俩并不陌生,江湖经验也相当丰富,最重要的他是一个丑汉,所以颜旭一点都不担心。 颜旭比较担心的是李莫仇,她的手段虽然变化多端,不论应变能力还是自身的实力都相当不错,不过受限于自身的境界还没有结成金丹,缺少一个杀手锏。 颜旭拿出一枚拳头大小的金葫芦,这葫芦没有什么特殊的,只不过是用万两黄金熔炼出来的精金罢了,上面倒是刻画了不少符箓,而且每一道符箓都带着浓重的金光,显然里面的装的东西非同小可。 “这葫芦里我封印了十二道血光,威力极大,便是散仙挨上一道也得伤筋动骨,若是遇到根基不牢的,一道血光下去便要化成一滩脓水。”颜旭并没有夸张,这十二道血光是他从太阴炼魂葫芦里凝练出来的,无形无影,一旦沾染上,除非有克制的灵宝或者地仙级别的护体仙光,否者一发入魂,神魂都会被血光侵蚀,一个不慎就是神魂俱灭的下场。 就是因为这件宝贝太厉害,所以就连颜旭使用起来都极为谨慎,特别是收纳了百蛮老祖山谷中积累数千年无数蛮兽死去阴魂炼成的阴魂丝跟沉淀的魂晶后威力更是大增,哪怕李莫仇拿着,杀起散仙来也是跟杀鸡一般容易,若是换成颜旭,地仙都得跪。 可惜此宝煞气太重,除了炼成无缺无漏童子金身的他,谁拿了都免不了被煞气入体,到时候定然会坠入魔道,所以颜旭才想办法封了十二道血光在哪精金葫芦里给李莫仇当做杀手锏,只是希望她没有用上的时候。 李莫仇慎重的接过葫芦,然后跟金蟾子二人拜退。 虽然宝贝只给了李莫仇,但是金蟾子并没有什么意见,他本身就专精武道,手中一根紫金虬龙棒就足够了,不过颜旭也在想办法补偿他,毕竟金蟾子还没有将一身武学演化到玄功的境界,不可能如同孙悟空二郎神一般只需一把兵器就能纵横天下的程度。 等到学子跟护送的队伍出发,颜旭跟姬夏阳两人相互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知道属于他们的战斗开始了。 二人出了城便架起了翔云,不过速度并不快,而且也偏离了大道,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