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无上天尊
曾光曦道:“蝶舞向来对小生爱理不睬,难道不是因为小生生的貌丑?” “去!”蝶舞娇嗔了一句,周围人哄笑起来。 对于曾光曦等人来说,蝶舞是个长袖善舞的老板娘,她生得美丽,胸有乾坤,与她说话,能说到一块儿去,总之是要喝酒的,去哪里都一样,但能常常见到这样的女子,却是极好的选择。 曾光曦家中并不宽裕,但却极爱饮酒,赋花楼的消费不低...从那让人叹为观止的歌舞表演就能看得出来,这里的消费在凤阳府是很高的。 一分钱一分货嘛,这些人宁愿来此喝一样的水酒,博个风雅名号,也不愿意少花钱去那茅草酒庐淋风饮酒,那就是风流落地,没得风雅了。 所以,曾光曦常常会囊中羞涩,没有酒钱,而去赋花楼对面的街市长廊下卖字卖画,卖完了字画,便直接将钱扔到赋花楼的柜台上,直到钱用尽了,才肯离去。 似这样的人,能够考中凤阳府院试头名,恐怕也只能说,这人有天赋,带着学一学就能考得很好。 勤奋,不存在的。 真真是羡煞旁人。 别看曾光曦没什么钱,但他出手却阔绰,他从来不会计较自己哪次的酒钱用的快了,偶尔如今日似的,同窗一起来蹭他的酒喝,他也不恼,反倒是人来疯,人越多,他喝的越多。 蝶舞知道他的情况,常常劝告他将钱用在别处上,莫要总大手大脚的花销在酒上,曾光曦却并不领情,每每提及此事,必定将蝶舞气得好几日吃不下饭,时间久了,蝶舞也就懒得劝告他,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了。 曾光曦看着手里的字,笑了笑,道:“有些见地,但是这见地,却不如书法来的惊艳,若搁到我手中,能值个十两银子。若是个无名小卒,也就值三两。” 蝶舞脸上不由得有些怒气,她看好的人,到了他口中却就值三两银子。 这人狂的没来由的让人生厌。 蝶舞满脸不悦的一把抢过江柳愖的字,扭身就走。 曾光曦连忙起身挽留道:“你瞧瞧,还耍起小性儿了,你若当真要引荐,便让他进来吧!” 蝶舞不满的道:“曾元晦!你这人太过恃才傲物,终有一日,你会因这个性吃大亏的!” 曾光曦笑了笑,满不在乎的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蝶舞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转身出门去。 走出门去,她又气的跺了跺脚,自己在任何人面前都能永远保持风雅,保持微笑,只有这个人,只要是与他说话,这情绪就压不下去,真真磨人。 她这边一出门,便让江柳愖瞧见了。 江柳愖迎上前去,问道:“蝶舞姑娘,怎么样?” 蝶舞想了想,不知该如何开口。 沈康倚在门口,笑着道:“烦请蝶舞姑娘,将此字条替小生递进去。” 蝶舞接过字条,摸了摸,很薄,透过纸张,看得出,纸上大概只写了几个字。 “江公子的文章那人瞧了,话说的很不好听,虽然愿意见一见,却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让人生怒,沈三公子你这...这么几个字,恐怕会被那口无遮拦之人置喙。若不,别见了。” 沈康笑了笑,道:“无事,小子与江兄今日定要他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