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高山城外有高人
放眼望去,光秃秃一片,没有一棵草,所有树木的树皮和树叶也都被啃光了,早就枯死,路上偶尔有枯骨和饿死的小孩儿。 唯独前方的山丘耸立着一座宫殿,被中式风格的城墙包围,远远地可以看到,城门口一排排郁郁葱葱的古树,迎风招展。 “这简直是天壤之别,”李莲英惊讶,“究竟是怎么回事?” 见此画面,高富帅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抽泣着说,“没有想到,他们竟然如此狠毒!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们!” 韶明月扶起高富帅,“是城里的人?” “嗯。”高富帅点头,“如果我没有猜错,你是来这里寻找神秘指南针的吧?” “没错,你怎么知道?”韶明月问。 “这个地方叫高山城,”高富帅咬着牙说,“我也姓高。” 想起之前与高富帅相遇时曾经富得流油请大家吃饭,后来再次相遇又变得一无所有。原来是每次来到这里都被洗劫一次,这就是他一直带着食物来这里的原因?可是他为什么一直不放弃呢?韶明月恍然大悟,“你是这里的主人?” 高富帅跪在韶明月跟前,“明月大哥,求求你帮帮我。” 众人惊讶,没有想到这家伙其貌不扬,竟然是高山城的主人,那么他取这样霸气的名字也不奇怪了。 无论如何高富帅都不起来,韶明月索性坐在地上,“一直跪着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纵使我们帮你取回高山城,你这样颓废又如何管理呢。像之前一样,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需要你这个帮手。” 高富帅这才站起来,“可是,高山城固若金汤,易守难攻,我们根本进不去。” 前面有一块巨石,几人决定去那里歇歇,韶明月边走边问,“我倒想知道,如今坚固的城池,你是如何丢掉的?” “唉……”高富帅长叹一声,“红颜祸水啊,都怪我被美色冲昏了头脑。” 李莲英一脸好奇的凑过来,“说说,是怎么被冲昏头脑的?” “那年我十七岁,她也十七岁,我是城里的少城主,城里上上下下三万多人都不敢违抗我的命令,唯独一个人,我从来不舍得骂她,打她,她就是我的前女友。”高富帅说起这段往事,脸上的表情极其复杂,难以形容。 “她却越来越骄横,”高富帅继续道,“在我爷爷七十大寿的盛宴上,她竟然送了一只老王八,还当众说大不敬的话,我第一次打了她。” “她哪里受过这等气啊,当场就随便找了一个男人,吻了他,还说要与我分手。”高富帅越说越气,紧紧攥着拳头,“最可恨的是,她竟然对着那个男的说:我喜欢你,有本事就来娶我啊。” 李莲英以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小说都是这么写的,没想到真有这样的事情啊。” “别打岔,”维格弗德继续问,“后来呢?怎么样了?” “那个男人小名叫二狗,就是普普通通的城内平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狠劲儿,”高富帅长叹一声,竟然无奈地笑了,“他暗下决心,苦练魔法,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三年之后,竟然扬言与我决斗,赌注是整个高山城还有我的前女友。” “后来呢?”没有听到结局,李维士不解地问。 “你笨啊!”维格弗德狠敲他的脑袋,“那是他心底的伤疤。” “后来,”高富帅苦笑一声,“后来你们都知道,我输了,被逐出高山城。我的前女友毅然决然离我而去,投入他的怀抱,继续当她的女城主。” “其实,也挺励志呢。”WX-78冷冰冰地回应,“你看啊,一个穷人能为了自己的梦想……啊,我说的没错,晓雪姐,你干嘛打我啊。” 众人正在听着,戚小艾突然注意到高富帅身后不远处,貌似是躺着一个人,肚子鼓鼓的,一动不动。 戚小艾忙跑过去,见到是一个小男孩儿,肚子鼓鼓的,像是非洲小孩儿一样,大概是因为吃观音土或者吃草导致不消化才变成这个样子,如果长期这样下去,肚子越来越涨,早晚有一天会被涨死的。 戚小艾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为他准备了一些泻药,送他服下,希望能尽快好些。 高富帅还在讲述他的故事,“他的同乡得知他当了大王,很多人来蹭他这里蹭吃蹭喝,还说当年与他一起学习魔法的往事。” “或许他最不想回忆的事情就是这些吧,呵呵,”高富帅又苦笑一声,拳头攥的更紧了,“我想,他当王就当王吧,只要善待黎民,也未尝不可,可他就是个混账东西!他竟然把所有人我想,他有人都驱逐出城,还令人建立了两层方尖碑,里面这层是超过85%精神值才能出去,外面那层则是低于15%精神值才能进来。从此,这里就被隔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