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国恒以弱灭,独汉以强亡。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在吹捧汉朝,但却也道出了汉朝灭亡时的无奈和悲惨。以前,李义不明白为什么汉朝既然那么强也会灭亡,但如今他明白了,真的不是曹cao他们的锅。就好像昔日王莽面对刘秀时一样,有些时候,除了感叹世事无常造化弄人之外,似乎也真的没有什么其他办法了。 中评二年,3月中旬,以边章为首的凉州叛军击败了护羌校尉泠徽,并打出了诛杀宦官的旗号入寇三辅。所谓的三辅,又叫三秦,既是长安周边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这三个地方。 那边章,既是原来被挟持后被拥为首领的边允,而另一名凉州从事韩约,也改名韩遂,彻底和官兵的身份划清了界限。没有人知道他们两人到底为什么这么做,但毫无疑问的是,在他们的率领下,凉州叛军已经有些尾大不掉的趋势了。 “朝廷将义真公召回,让其坐镇长安吗?”李义闻言古怪的问道。 “是啊!中郎将董卓作为他的副手。”王允闻言点了点头,随后颇为无奈的叹息道,“唉,明明还有卢公和朱君,可惜圣上似乎并不是太相信他们。” 是的,就是王允,他被放出来了,不过并不是因为何进等人的求情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而是因为灵帝刘宏又大赦天下了。而在被放出来后,刘宏并没有让王允官复原职,而王允也担心留在雒阳会遭到张让的报复,加上袁隗等人的劝说,最终连夜逃到了并州投奔李义来了。 说起来,距离上一次大赦天下似乎才仅仅过去2、3个月吧?不过对此,刘宏也非常的无奈,凉州乱起,同时联合了汉中、巴郡的五斗米道,一时间实在难以平定。所以为了稳定其他地方,除了大赦天下之外,刘宏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得不说,之前朝廷对于五斗米道的无视,可能才是酿成如今这等后果的最大原因,只是现在说这些显然已经有些晚了。 闻言,李义不语,好半响才问道,“那接替义真公镇守冀州的人是……” “乃是八厨之一的王芬。”王允应着,脸上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神情。厨者,能以财救人也,昔日桓帝时期那著名的党锢之祸时,天下清流士人互相标榜,其中陈蕃、窦武、刘叔三人共称三君,之后还有八俊、八顾、八及以及八厨。均是当时名气最大的士子。 “王芬啊……”李义闻言嘀咕着,对于这个名字他没什么印象,毕竟那个时候他年纪还小,而且对于桓帝时期的政治也没有太多的兴趣。不过从这个没有印象的人名,李义就有了一丝不太好的预感。 “子师,如今并州的情况也不是太好,所以我希望你能够返回晋阳,你在晋阳那边声望高,许多事情你出面会更加合适一些。”李义看着王允说道。 “放心!”王允闻言并没有拒绝,因为他也知道这件事情确实只有自己出面最合适。 而待王允离去后,李义随即就唤来了赵云和张任,带上百余名骑兵就向美稷赶去,他却是去找护匈奴中郎将王柔喝酒。在这段时间,几乎每隔上3、5天,他就会前往美稷同王柔喝酒,当然,每一次他和王柔都会邀请匈奴单于羌渠以及左右贤王一同赴宴。 没办法,因为王柔如果天天宴请羌渠他们的话,目的未免也过于明显了,无奈,只能请来李义,换着人请,总不会觉得奇怪了吧?不过就算羌渠等人猜到了他们的想法,他们也只能继续下去。毕竟如今这种情况,实在是容不得他们有半分大意。 话说两头。 如今的飞骑营已经扩建完毕,并且在旁边不远处又建造了新的陷阵营。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前来应征,同时每天也均有无数的人垂头丧气的离开。虽然李义要求吕布等人加快速度,但不管是吕布还是高顺,却没有半分降低标准的意思。因为他们知道,李义要的是精兵,能够纵横天下百战百胜的精兵! 今天,依然还是大排长龙的队伍,他们绝大部分都集中在飞骑营的前面,少数人则聚集在陷阵营那边。不得不说,在绝大部分的人心中,骑兵还是比步兵要吃香。当然了,李义用骑兵打出了那恐怖的战绩,也是更多人选择飞骑营的原因之一。 而在这些排队的人中有一名男子,眼睛不断看着陷阵营和飞骑营两个地方,口中不断嘀咕着两座军营的选拔条件和福利。 “唉……看起来似乎都不是那么容易被选上啊。可如果不从这里入手的话,又该怎么办呢?”男子就些烦躁的想着。“可如果不被选上,家中已经没有多余的存粮了……唉,真是的,早知道就留在雒阳好了!” 正想着,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名字,年纪,出身,都会些什么?!”男子抬头看去,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随着人潮来到了飞骑营的募兵处。 “我叫秦宜禄,23岁,乃是云中人,会骑马,会射箭。”秦宜禄闻言飞快的说道。 “就会这些?”募兵处的小兵抬头看了秦宜禄一眼,随后又低头说道,“你的体格太差,下一个!” 骑马射箭,如果在冀州、兖州等地可能只有世家子弟才会,如果寻常百姓懂得这些,想要在军伍之中混出一点名堂是很容易的。只是,这里是并州!十个人里最少有9个会射箭,6个能骑马,还有4个本身就在帮人养马。所以这种擅长在这里,真心没有任何的优势。如此一来,就只能从体格来观察了。 或许有人天赋异禀,比如传说中的李元霸,或者如今的李义和吕布,但绝大部分的人,身体素质都是可以直接通过rou眼来观看的。显然,秦宜禄在那小兵的眼中,就属于不合格的类型。 “等!等等!”秦宜禄闻言连忙喊道,随后就看到那小兵一下子就皱起了眉头,见状,秦宜禄连忙说道,“我还识字!对!我还识字!我之前曾经在雒阳呆过!” “真的?!”那名小兵闻言震惊的看着秦宜禄,表情上写满了不信,毕竟在这个时代,识字可从来不是寻常人能够拥有的本事。而且在雒阳呆过……也同样是相当引人注意的履历。因为古代交通不便,任何走南闯北的人,可都是得有相当大的本事,对比普通百姓而言。 “哦?识字?来,这几个字念什么?”听到这边的sao动,另一边的一名上官模样的人凑了过来,将一块木牍递了过来问道。 “李二狗,18岁,五原郡五原县人……”秦宜禄闻言连忙说道。 “哈~还真识得字?既然认字,为什么还要当兵啊?”那名上官见状笑道。此人乃是飞骑营的一支特殊部队中的伍长,说是特殊,其实就是归属于夏侯兰的一支特殊部队。 自从夏侯兰跟着赵云投靠李义之后,因为武艺平平,骑术和箭术也都一般般,最终李义让其单独带了一支约莫20人的小队伍,这支队伍打仗什么的基本不咋的,但却有个特点,都识字,而且口齿清楚。基本上,募兵记录,还有前往各地去下令或者通报什么事情,都是他们在干的。有些时候,比如之前李义率军前往各地视察,也会带上几名这支部队的士兵。 “回上官,因为小人虽然识字,但并没有什么文才……”秦宜禄闻言连忙回答着。如果有文才,那他早就跑去地方官邸自荐去了,再不济帮人写写信什么的,也足以衣食无忧。 “这样啊。”那名伍长闻言点了点头,随后又考了秦宜禄几个字,就将他的名字登记下来了。“你合格了,这些是赏金,拿去吧,明天记得来报道。”伍长随手从一旁的箱子中抓了约莫100钱交给了秦宜禄,同时冲他点头说道。 这是李义规定的,美其名曰赏金!在这个时代,一个人去酒楼吃一顿,一般也就30钱而已,一石梁米也不过400钱。这些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作为赏金发放,无疑让那些刚刚加入飞骑营的人对未来更加充满希望。顺便一提,陷阵营那边赏金有200钱,不过那边的要求可比飞骑营要高多了。 拿了钱,秦宜禄飞快的向曼柏县跑去,那兴奋的神情丝毫没有任何的掩饰,不过对此,周围的人并没有露出鄙夷的神色,反而露出了羡慕之情。毕竟从军,为的不就是这个吗?! 不多时,秦宜禄就带着钱财来到了曼柏县最好的一处酒楼,在里面大吃大喝了一番后,待到临走时,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掌柜,再给我弄点小菜,嗯……要便宜的。” 随后,他才带着小菜离开酒楼,回到了临时居住的地方。一推门,他就兴奋的大喊着,“月儿,我回来了!” “君子,怎么样?成功了吗?”一名清脆的声音在屋内响起,语气颇为激动。随后,一名约莫16岁的女子就小跑出来,却是秦宜禄之妻杜月。她长得很是秀丽,眉宇之间却带着一丝化不开的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