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一章 私有财产保护法(中)
张千方还是不大明白,限制了官府的权力,不也就是限制了皇帝的权力吗?皇帝为什么要颁布这样的法律来自缚双手呢? 卢象升道:”陛下圣明。国人都知道是为自己而战,自然会奋勇争先,知道自己的财产受到朝廷的保护,自然会拥护朝廷,拥护陛下。“ 朱由校笑道:”以后朕就不能随便抄家了,也不能够随意征用臣民的财物了。但天下子民,也不用时时担心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财富会被侵吞。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朕舍弃这一点点小利,却使得国人心中安定,更加愿意努力地积累财富,使得民富国更富,所以最后还是朕赚了。“ 三人一起跪下来道:”圣明无过于陛下,臣等为天下贺,为大明贺,为陛下贺。“ 朱由校摆摆手道:”起来吧,朕知道这条法律的意义,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也许会出乎你们意料之外,但不要惊讶,朕是要每个大明人,都会为自己生长在这样一个国度而自豪,而骄傲。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世界的王。“ 三人互相看了一眼,对皇帝所说的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世界的王这句话没有置评。这话很犯忌讳,皇帝可以说,臣子却不能够随便评论。 第二天,皇帝下旨,封张千方为镇远候,镇远总督,镇远候这个称号很好理解,但镇远总督就让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了。颜思齐为东海北海总督,郑芝龙为南海总督,总还有个区域,但这个镇远总督就有些不大明白了。 圣旨还命令张千方暂时驻扎在泉州,但只是一个空总督府而已,军队一个人也没有。便有人认为张千方应该是做了什么事,导致圣眷不再。 十天后,皇帝下旨在全国宣布了《大明私有财产保护法》,这条法律规定,大明人的私有财产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除了触犯法律以外,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到大明子民的财产权。而且大明子民的私有住宅,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时,其他人不得进入。如果有人不经允许进入私有住宅,主人会首先给予警告,警告后还不退出的,主人有权将其当场击杀。 《大明周报》整篇登载了法律全文,而且在编者按里专门写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大明子民,你不用担心官府以任何方式侵夺你的财产。举个例子来说,你有一座小房子,可能会很破旧了,风吹了进了,雨飘了进来,你没有办法。但是官府在你没有提出请求时是不能进入这座房子的,即使他是为了帮你加盖瓦片,那也是不行的。或者我们尊敬的皇帝陛下想要进入这个房子,也要先得到主人的邀请。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 这部法律的颁布倒是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一直以来私有财产本来就是受到保护的,现在只不过是以专门法律的形式予以强调。但是报纸的编者按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量的读者来信都谴责编者按的撰写者对皇帝陛下缺少尊敬,认为皇帝应该可以随意进入他想进入的地方,不存在需要主人的邀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