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尸骨脉秘术
明迪从小接受父亲达蒙的近身枪击、徒手战斗、刀械枪支等训练,加上带着她四处打击犯罪,小小年纪便累积不少实战经验,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顶尖杀手。 以实力论,明迪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达蒙本人,所以达蒙才敢带明迪去插手与大型黑帮的战斗,可是叶烨从来没有经受过训练,光凭才练了没几天的拳法,这点本事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叶烨没有获得尸骨脉,或许达蒙的看法是对的,可是当叶烨获得尸骨脉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叶烨此时的实力绝对不会逊色于夜魔侠分毫! 至少夜魔侠根本没有杀他的本事! 除了奇异博士、黑凤凰、绿巨人浩克、雷神托尔、X-教授查尔斯、万磁王等这些超级大佬,叶烨需要忌惮的人也不过金刚狼、死侍、黑豹几人。 尸骨脉虽然强,但叶烨估计还是挡不住艾德曼合金和振金铸造的兵器,所以金刚狼和死侍、黑豹能够对叶烨造成死亡威胁。 诸如美国队长、冬日战士、蜘蛛侠、毁灭博士等人,或许能够伤害到叶烨,但绝对杀不了叶烨。 而尸骨脉堪称火影世界近战最强利器,无限制的随意cao控骨骼,如果两人在近身战斗的时候,对方身上突然刺出锐利的白骨,只要反应稍慢一点,肯定会被串糖葫芦似的穿透身体,横挂空中。因此叶烨觉得就是和金刚狼死侍打斗,输赢也还是两说,早蕨之舞的厉害绝不是说说而已! 火影世界中,当五代风影我爱罗和木叶十二小强之一的小李与君麻吕对战的时候,要不是我爱罗使用沙漠浮游之术,他和小李早就被君麻吕的早蕨之舞刺死了。 如果没有尸骨脉傍身,叶烨傻了才跟夜魔侠马特走在一起,拉仇恨也不是这么拉的! 叶烨将编给明迪听的故事用十分真诚的语气再次向达蒙说了一遍,那诚恳的模样让达蒙这个老江湖都没有看出破绽。 “叶,今晚也被你发现了,我也就不瞒着你了,或许你有时也会奇怪我自从丢了警察的工作之后为什么没有再找工作,那是因为我和明迪化名大老爹和超杀女四处打击罪恶。” “在打击犯罪活动的时候,得到一些黑钱也就作为了我和明迪的生活费用和购买枪械以及训练器材,这也是为什么我很久没有工作却不缺少钱财的原因所在了。” “但是叶,可能处于你这个年纪的孩子都会对英雄充满了崇拜的心理,都会幻想自己作为英雄的样子,认为那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可是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要告诉你,我绝对不会允许你出去当超级英雄的!”达蒙面色极其严肃的对叶烨说道。 叶烨愕然,愣愣的看着达蒙说不出话来,自己当不当超级英雄好像轮不到达蒙来管吧!虽然叶烨本来也没有出去当超级英雄的意思。 “叶,你知道吗?明迪从五岁到现在一共训练了七年,并且还是因为明迪本身就是战斗天才的缘故,她才拥有了如今的实力,近身枪击、徒手战斗、刀械枪支等方面都拥有了不俗的造诣,所以我方才敢带明迪去与那些穷凶极恶的杂碎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