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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毛的时候烧上一大锅的开水,把带毛鸡丢进去烫,那一瞬间,满屋子弥漫看难闻的鸡毛味,然后主妇一根根的把鸡毛拔掉,家里有小孩子的,有时候会拔掉最漂亮的尾羽做鸡毛毽子。 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亲切的召唤声:“够不够?要不要再拔几根?” 林枭一怔,记忆里响起的声音是母亲陶锐的,而不是父亲张大胖的,他明明记得家里一直都是父亲做饭,更不用说处理鸡毛这等肮脏事了。 林枭眉头皱起,幼年时的记忆实在遥远,也许他的记忆出现了偏差? “meimei,鸡要不要剁成块”摊主的询问声把林枭从发呆中召唤回了现实,他回过神来,连忙道:“不用不用。” 他想好了,买一只鸡,只用鸡胸rou的话他实在浪费不起,索性把鸡rou全部剃下来,切成丁也看不出什么来。 林枭带着鸡回到了沈家,七点刚过,还来得及,他仔细的摸着鸡的骨架,先剁下了鸡头,鸡脖子和鸡爪子这些没rou的地方,接着摸到了关节连接之处,手中菜刀狠狠的一锯,切下了鸡腿和鸡翅膀。 接着一点点的顺着骨架把鸡胸rou剃了下来,鸡腿和鸡翅根也剃的一干二净。 丁切得越小,切出来的总体积也就越大,林枭考虑了下性价比,选择了一厘米见方的小方丁,望着最后切成一堆的鸡rou丁,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半花生一半鸡rou丁,大抵可以做上五六盘了。 林枭昨日已经买好大米,选的是去年的新米,保存的比较好,米粒顶端乳白色,靠近了一闻,虽然是生米,却带着一股清新的米香。 林枭把一应东西都准备妥当,开始准备早饭,刚剃光的鸡骨架刚好用来熬汤,配合鸡肝鸡心鸡肠,做一碗鸡杂面再好不过。<> 这也是正宗的川菜了,幸好林枭最近对川菜兴致浓郁,买了不少川菜的调料在家。 鸡肝鸡心鸡肠惯例要用料酒腌制一下,基本上rou类这种天然带腥气的食材都要经过腌制才能入口。 拿欧洲来说,烹饪技术的突飞猛进是在黑胡椒的引进后,那个时候,哥伦布发现美洲,引发了大航海时代的到来,无数的商品通过海运交换,世界各地的物种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而黑胡椒的运输就是当时最为赚钱的航线之一,同重量的黑胡椒甚至堪比黄金。 林枭知道沈西城为人挑剔,特意把鸡杂都切的碎碎的,炒制的时候还多放了泡椒,和四川特产的豆瓣酱一起,整个厨房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把小火煮了半个小时的鸡汤倒在里面,煮沸后,再下了他亲手擀制的手擀面,最后加了点葱花增香。 等沈西城下来,忐忑不安的送到了他面前。 沈西城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筷子,“下次沈东回来再做,他喜欢吃这些下水类的东西。” 林枭默然,他暗自庆幸自己早已经准备了第二套方案,忙把三明治咖啡端了出来,沈大人吃了两口后,漫不经心的道:“我托朋友从德国带了个烤箱回来,以后面包自己做吧。” 林枭:“……” 他突然觉得,自己就算原本手艺不怎么样,在沈西城这等挑剔的主的鞭挞下,早晚也能成一流大厨。 林枭硬是吃完了两碗鸡杂面,沈西城已经看起了报纸,待林枭吃完,他拿起了车钼匙,嘱咐了句:“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把那个朋友介绍给你。<>” 他顿了下,补充道:“他是夜猫子,不用担心影响他的作息。” 林枭抿紧唇点了点头,能让另一个人每日接送,怎么想也不可能是简单的事吧。 两个人无声的上了车。 车子行驶在车流之中,林枭忍不住打量起沈西城的侧脸,每个线条都如同刀锋劈砍出来一般,合在一起又组成了更加锋利的棱角,英俊的让人难以直视。 沈西城的话不多,却让人觉得十分可靠,两个人之间哪怕长时间的沉默,也不会觉得尴尬,这是一个富有魔力的男人,和他相处很舒服。 林枭下意识的想到,川府人家的小服务员们都说错了,花样美男之所以流行,是因为他们还没见识过真正的男人。 超级偶像选拔出来的那些小男生,往沈西城面前一站,就会被远远的甩出十条街去。 连王浩在沈西城面前,也不过是个大男孩。 林枭无比的庆幸自己是沈西城的meimei,如果是他的女人,只要想一想那些来自其他女人的明枪暗箭,就会头大如斗。 沈西城刹住了车子,伸手在林枭的额头上轻轻一弹:“看了这么半天,是不是该喂香蕉了” 林枭怔忪的下了车,站在原地半天才回过味来,刚才沈西城在自嘲是猴子?-_-|||,平时严肃的人偶尔开起玩笑也让人无法接受不过,林枭在心底默默的又给沈西城加上了一个优点,会说冷到南极的冷笑话。 进入店子里,林枭从未觉得时间如此度日如年,一想到晚上他的新店就要开张,便止不住的兴奋,甚至连观看大厨示范也有些心不在焉。<>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十点,林枭换了衣服走出了川府人家,立刻看到了沈西城手里拿着支香烟,和背对着他的男人轻声交谈着。 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沈西城抽烟的样子,单手垂下,修长的手指轻轻的夹着香烟,带着一股漫不经心,偶尔才抽上一口,却不时的弹着烟灰,比起平时的凌若刀锋,添了别样的浪子味道。 林枭招呼了一声:“大哥。” 沈西城站直了身体,向他看来,同时,站在沈西城对面的男人也转过了身子,林枭立时睁大了眼睛,靳先生三个字几乎要脱口而出。 靳先生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风华正茂,和沈西城站在一起,容貌虽然被压了一头,却另有一股雅痞的气质。 林枭百感交集,恍然间,往事如同迷雾破障,清晰的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当初他醉生梦死,张大胖给他留下的两家酒店先后抵押了出去,揣着最后一笔余款的他本准备大肆挥霍一场,却遇到了靳先生。 当时靳先生一副落魄模样,却十分豪爽,意外的投了他的眼缘,两个人以酒论交,很快的成了莫逆之交。 有一天,酒至半酣的时候,靳先生双眼迷蒙,大着舌头道:“苏苏啊,我决定回北京去,从头开始,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都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