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幸遇三杯酒好
“咕咚咕咚咕咚” 烈酒入喉格外辣。 尤其飞天茅台,度数已经很高了,正常人平时也就喝个一二两,哪有对瓶吹的? 一是浪费,二是这显然是作死的行为。 大厅中这些东海市的上**英们平时也都喝酒,自然也都知道一口闷飞天茅台有多难,所以此时都大声喊着加油,也不顾忌自己的身份。 主要是……场子被白卉暖的很好。 小魔女不断在旁边解说:“哇哦,林婉清未婚夫,也就是我姐夫是不是快要喝完了第一瓶?天呐!看他那轻松写意的表情,真帅啊。” “是啊是啊,好帅呀。” 有几位年轻的东海市名媛,看向叶枫的眼神都带着小星星,人帅,听闻伸手也了得,还这么能喝酒,好想托付终生呢。 林婉清很头疼,叶枫明明就是个大流氓,你们怎么就不知道呢? 不过她也苦笑,刚遇到叶枫时她还认为叶枫是个正义好男人,现在想想真是天真。 “哗——” 叶枫擦了嘴边的酒水,将酒瓶口向下倒,没有一滴酒落出来,场中顿时响起阵阵欢呼声,他率先喝完第一瓶! “叶枫你好帅。”白卉兴奋喊道。 “老大你好帅!”姜奇从角落中也大声喊道。 “噗!” 周围那些欢呼声给了林茂等人太大的压力。 仅仅第一瓶才刚灌了几口,十二个人中便有一个人面色苍白吐了出来,惹得场中一阵阵嫌弃:“噫!”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 在接下来的一到两分钟内,陆续有人放下茅台酒,扶着桌子狂吐,喝完第一瓶的人仅仅只有七个,而被干吐了五个! 不过以任柯显跟林茂为首喝完的七人,也都并不好受,面色涨红,大口呼吸着,显然是在压着那股子反胃的酒劲。 “承让承让。” 相比较对手,叶枫就潇洒的多,不仅是第一个喝完,更是脸不红心不跳,单手背负身后颇有书生之意,简直不要太帅。 “……” 五个败者灰溜溜离去,他们已经没有脸面留在这里了,至于十万块支票,有一位大兄弟弱弱的商议着叶枫,是否能还回来…… “什么?你刚才吐了吧?你脸都不要了,你还想要钱?” 这一句话,给他们怼到吐血,含着恨与羞愧愤然离去。 “第二瓶,来。” 叶枫举起酒瓶,再度狂猛的灌了起来,他大口喝着酒,面上没有任何表情。 喝酒? 烈酒? 对瓶吹? 那又如何!!! 叶枫军旅六年来不知道喝过多少酒,不论是部队对于特种队员酒精的极限测试度也好,还是九死一生任务归来,与战友的狂欢也好,叶枫永远是喝的最多,最后一个倒的人。 “砰!” 不到一分钟,第二个酒瓶被叶枫拍在桌子上,他根本不看七个对手,直接拿起第三瓶,大吼道:“再来!” “再来!” “再来!” “再来!” “……” 一句句再来,充满了男儿的豪气与血性,喊的场中众人都热血沸腾,哪怕是林婉清也都美眸绽放着一抹异样神采。 这个样子的叶枫有点陌生,却也有点迷人,毕竟哪个女人不喜欢这种真性情的豪迈男子呢? …… 林茂平时是经常喝酒的,自认白酒酒量过人。咬牙喝完第一瓶时,他已经心跳快到不行,毕竟这是喝快酒。 喝第二瓶时,任柯显虽然感觉大脑晕乎乎的,似乎随时都要醉倒,但却感觉状态格外的好。 他只感觉天人合一,喝酒的速度也不由得加快,这次仅用了两分钟不到,便喝完了第二瓶! 他脸色通红无比,扶着桌子免得身子踉跄倒下,得意的扬起手中酒瓶子,可没有人为他呐喊。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在叶枫身上,再看看叶枫身前桌子的酒瓶子,已经摆满了三个,而这混蛋居然还在喝第四个! “林兄,加油啊!”身边有个男人为他鼓劲。 “王兄,这……这是什么回事?”林茂大脑快速充血,他想到某种可能,心态瞬间崩裂。 “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叶枫喝完了三瓶,在喝第四瓶,我第二瓶喝不下了,剩下的交给你们了。” 男人苦涩开口,落寞走了,同样走的还有另外三位大兄弟。 这一轮,又淘汰掉四人。 林茂茫然四看,身边只有他跟任柯显,还有一位身高瘦小的男人。 而任柯显也懵逼了,他刚喝完第二瓶,握着酒瓶子的手都在颤抖。 ***。 自己刚喝完第二瓶,叶枫就在喝第四瓶了,这怎么斗?对手明显是BUG级的存在啊! 同样醉的不行,但脑子还勉强有点清醒的任柯显陷入茫然中,他知道自己的极限,最多两瓶茅台。 第三瓶是咬牙喝,还是……放弃? “喝吗?” 瘦小男子嘶哑声音响起,任柯显跟林茂都转身望去,三个大男人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抹同样的绝望。 不。 没有绝望。 酒斗还没有结束,自己还没有输! 喝喝喝喝! 为了林婉清这等绝色尤物,为了白家的亿万家产,不能输,更不能败! 三个人都心底怒吼着,眼中绝望变成了斗志,毅然决然的举起酒瓶子继续喝。 而此时,叶枫刚将第四个酒瓶子扔到桌子上,他要拿第五瓶,却被林婉清拦住:“你疯了!” “你在关心我?”叶枫脸色也有点微红,却没有喝醉,而是微笑开口。 “……没有。”林婉清别过臻首,不敢去看叶枫的眼睛。 “叶枫,你不要勉强啊。” 白卉饶是天不怕天不怕,现在也有点慌了,新闻上经常有人喝酒过多而致死,她虽然讨厌叶枫,却也不希望他因此而死。 “无妨。” 叶枫摇头,看向林婉清大笑出声:“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 “咚咚咚——” 然后叶枫打开瓶盖,开始了吹第五瓶茅台酒的壮举。 此时场中已经完全炸了,连喝四瓶飞天茅台,用时不到五分钟,还在喝第五瓶,这是人吗?这简直就是酒神重生啊! “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这是宋代朱敦儒所写,原意是今天幸好遇到三杯好久,又看到一朵新开的鲜花……” 场中有善于喜爱唐诗宋词的女生,眼神忽然大亮,继而哽咽着开口: “其实,‘幸遇三杯好酒’可以理解为豪迈对敌三瓶酒,以此表达叶枫对林婉清小姐的爱慕,哪怕为此要与天下皆敌,而‘况逢一朵花新’,就是幸好遇到了林小姐,从这一句,能想象出无数充满爱的故事,其中密布着艰辛与坎坷,以及不离不弃。” “呜呜呜,我真是好感动……叶枫肯定跟林婉清小姐有极深的感情羁绊,怪不得他们要订婚,这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 而有些感性的女子更是偷偷抹着眼泪,太感人了,虽然叶枫说了仅仅十二个字,可真是荡气回肠,又充满柔情细语。 让她们不由得想到了初恋,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回忆? 感动中,顿时都哽咽着喊道:“叶枫加油,我们支持你!” 男人们也都纷纷抬头望天,眼角湿润,他们莫名想到了某年夏天在夕阳下与爱人的奔跑,那是他们逝去的青春,可惜回不去了。 再看看眼前的叶枫,从原来的不顺眼跟质疑,便成了此时的真性情不做作,怪不得能成为白家女婿! “什么鬼啊!” 正在喝酒的叶枫差点一口酒喷出来。 前面那个解读诗词的美女,虽然你的旁白解释很完美,完美到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但我只是随口说一句词装个逼,绝对没您想的那个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