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花满楼
若说正直,他能够心思缜密充满算计的与流嫣谈生意,若说温柔,对待自己却忽而严肃紧告,忽而轻声安慰,总之有太多的样子是自己从前不曾见过的,恐怕是只有不畏权贵这一点流嫣还是晓得的。 只是这样的他自己该如何相处呢?日后回了侯府该不该信任他,以他的权利帮自己调查三年前的那件事呢?流嫣不知道。 既然想不通索性便不再想,微微闭上眼眸,不过休息片刻,便见马车稳稳的停下来,驾车的车夫微微掀开轿帘冲着百里瑾道:“主子,到京郊了,可是要直接进城还是稍歇片刻?” 流嫣微微挣开眼睛,便看见一位年过中旬的男子一身的华服,模样恭敬,态度诚恳,微微弓着身子等待百里瑾的吩咐,这个男人流嫣是认得的,乃是侯府里的管家崔成,办事谨慎稳妥,为人又不浮夸,侯爷十分器重他。 “直接进城。”百里瑾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便挥手示意崔成退下,崔成轻轻点头随即放下轿帘,马车继续朝着京都行进。 因已到郊外所以到京城的路程也不是十分远,百里瑾吩咐马车停下回头望了望流嫣道:“我要下车步行进城你呢?” 闻言,流嫣也似乎觉得自己在马车上坐了太久也是该下车放松放松了,于是点头应下,看了一眼尚在昏睡之中的秋歌便与百里瑾一同下了轿子。 京城外全部都是青青草地,带着一丝悠扬的气息,此时虽已至黄昏,却仍旧感觉天空十分明媚,投下来的光都觉得暖洋洋的,深深吸了口气,清爽的青草气息立即充斥五脏六腑,竟是让全身都舒服了许多。 “你到是个会享受的,难道江南的空气还比不上这里不成?”百里瑾见流嫣贪婪呼吸的模样便忍不住嗔笑,然而流嫣却是一愣,烟雨江南虽然自己没有去过,但是那里的气息绝对是比京都要干净太多,只是如今自己又不能承认自己没有去过江南,毕竟从前与侯爷撒了谎,说自己是江南落魄人家的子弟,此刻自然是不能拆了自己的台,只得悻悻说道:“你不懂,这是两种味道。” 侯爷不知可否的耸了耸肩,也没有在说些什么,两人并肩朝着城门处走去,流嫣状似随意的扫了扫身后的马车,这才发现,驾车的乃是管家崔成,而昨夜见过的那些人却全部没了踪迹,一瞬间觉得百里瑾越发的不可捉摸,然而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守卫的士兵瞧着流嫣与百里瑾一眼,随即便朝旁处看去,此时毕竟是太平盛世,京都的风俗又十分开明,所以城门的守卫也还放松。 进了城,便觉出京都的热闹气息,便是比之宛城举办采.花大会那几日的人满为患也是不遑多让的,毕竟是三国之中最为富裕的大雍之国,自然是非一般可比。 如今天下三分,中为大雍,左临大燕,右靠大齐,虽是被两国包着,然而大雍却是一个虎狼之地,两国不敢妄动之地。 流嫣一路在街道上穿行,百里瑾也一直在旁侧跟随着,三年未见,京都似乎更繁华了些,看来当今圣上虽然年幼,却也是难得的圣君明主,一眼望去,不论是叫卖摆摊的,还是随意闲逛的,抑或是在街角驻足的,无一不是带着一股子安逸气息,只是这样子,竟让流嫣不由得想到一句话:“生于安乐,死于忧患。” 流嫣不由自主的一声叹息让百里瑾停下了脚步,微微扫了扫流嫣,随即轻笑道:“怎么还叹气了?我还以为你是没见过京都如此繁华有些吃惊,却不想成这个样子,到底是富贵人家的子弟,对于这些也是瞧不上眼的。” 流嫣没有理会百里瑾的调侃,只是淡淡询问:“秋歌在哪里,既然已到京都便没有理由在麻烦你了,我与秋歌自会找地方安顿下来,到时候在花满楼寻你便是。” 闻言,百里瑾轻轻蹙起眉头,没有理会流嫣话语里的拒人千里,只是径自朝前一边走着一边说道:“你当京都是何地?想要寻一处好的地方安顿下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秋歌公子如今重伤在身可经不起奔波,我以让人将他带去了花满楼,你们便先在那住下来,什么时候找到合适的地方,在搬出去便是。”
“花满楼?”流嫣轻声呢喃,花满楼乃是侯爷的产业,是京都数一数二的的顶级客栈,寻常人家便是有钱也难住的上,通常都是达官显贵销金的地方,不说地段在黄金街道的中央,便说它的名气便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从前因着老夫人的宠爱,也曾前往花满楼办过几次差事,有幸一睹其风采,却是没有在里面住过,如今百里瑾也未免太大方了些。 流嫣微微挑了下眉头,到是没有拒绝,百里瑾说的不错,带着昏迷的秋歌,的确是很不方便,原本流嫣也是打算先寻个客栈住下在另作打算,不过哪个客栈也不能与花满楼相比,这倒是个好去处。 百里瑾没有等流嫣回答,而是在前方带路,在他看来,流嫣是完全不可能拒绝的,果然如他所料。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便走到花满楼的外面,之所以说它的地段好位于黄金街的中央,并不是说它有多热闹,而是它够繁华。 整条街道的行人都冷冷清清的,自然比不上闹市上那样多的人,但是这条街道能被成为黄金街是因为此处所开的商铺均是富家消费的地方,一般的平头老百姓根本消费不起,所以人少,却是人人趋之若鹜。 花满楼一如印象中的那样奢华,然而它的奢华却并不是披金戴银般的庸俗,整个客栈为三层的小楼,楼身乃是赤金打造的,远远望去带着一丝神秘,二分庄重,三分内敛,一层为用膳之地,二层为地厢房,三层为天厢房,小楼后身还有一处花园,春日赏花,夏日乘凉,秋日游玩,冬日赏梅,到是个美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