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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让士族们接受这一套法令,无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毕竟如果这套办法真的实施,那对于他们来说,不亚于是抽筋扒皮之痛,也必然会引发巨大的反弹,所以徐清虽然很满意这一套办法,但却也不能直接施行下去,他把赵思銭招来,询问了他的看法,赵思銭跟徐清一样,也认为这一套方法应该是最后应该达成的效果,而短期内不应该真的就按照这种法案来走,要给士族们准备的时间,同时让他们慢慢接受这样严苛的税务管理方式,但这是需要时间的,但第一刀必须要狠,如果第一刀没有让士族们感到rou痛,那么他们就会将这套法案当做是假的,而不是正视这套法案的权威,所以如何把握这中间的度,就是一件十分考验技术的事情。

    在经过几次三番的讨论之后,最终决定,将举报的惩罚定在百分之三的力度,同时在惩罚偷税漏税上,刑罚也从原本的十年到无期徒刑改变为三年到十年不等,以此来给予资本家们更多的时间来做缓冲,同时这套法律的实施将会在一年以后开始试运行,毕竟法律的建立还需要相应的人手来筹备,无论是新的经济犯罪调查科的建立还是税务局税警制度的建立,都是需要大量时间的,这些都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而也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给这些士族的代言人们好好想想,到底是应该负隅顽抗还是顺天而行。

    而士族对此的态度也是两极分化的,有的人认为完善税收制度对于国家来说有利,而士族们已经赚了很多的钱,又何必去赚这不义之财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才应该是作为士族该做的事情,而另一方面,还有一大部分的士族则认为,这些集团隶属于自己的名下,或者有自己的股份,就是自己的产业,而自己身为士族,不仅仅应该在农业上有特权,更应该在商业和工业上享有特权,而如今的税收实在是太过严苛,他们赚的太少了,所以对于徐清的这一次改变,自然是心中不满,认为徐清这是在变相的加重税收,从而好在自己等人的身上取利。

    对于这些行为,徐清自然也是气得不轻,这些士族,有的时候无耻起来,远远比街边的小流氓更加让人厌恶,而对于这些人,徐清自然也不会客气,利用媒体大范围的曝光这些士族在缴税上的舞弊和黑暗面,从而让他们在社会上身败名裂,要知道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作为士族,除了地方上的势力和财力,以及朝廷的官位之外,名声也是十分重要的,传统的中国人,对于名声有的时候甚至比自己的性命还要来的看重,而一个人若是名声不好,许多官场上的伙伴便也会刻意躲避,以避免殃及池鱼,所以徐清的这一做法,立刻便让许多官员身败名裂,从此离开了政坛,而在这一方面,徐清自己则是早一步将所有缴税上的问题全部处理干净,想要从这件事情上抓徐清的痛脚,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当然,他们也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就是了,政治斗争和利益斗争总是充满了血腥和暴力,这些不甘心就这么臣服的利益集团,自然有自己的本事,短短时间内,许多官员便纷纷被弹劾,许多丑闻也相继爆出,而这些官员无一例外是支持税制改革的,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徐清是抓紧这些消息的流通,严格控制官方媒体的声调,另一方面则是用民间的报导对于这些新闻进行辟谣,或者如果实在无法开脱,那么就让他跟这项政策划出界限来,以免让民众认为,这项政策是有着其他不可告人目的的政策,这对于国家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双方的你来我往可谓十分的激烈,他们不敢对徐清做什么,但是对赵思銭却什么都做得出来,光是暗杀和恐怖警告就数不胜数,至于他的家人,更是时刻生活在恐怖之中,最后赵思銭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把自己的家人和儿女都送到老家去,那里是他的大本营,整个村子都是自己的宗族,在那里起码他们不会有安全的危险,而为了护送他们安全回家,徐清派出了自己的势力贴身看护,以防止出现一些暴力事件,影响赵思銭的工作。

    赵思銭的工作可谓是十分繁琐的,单单是税警制度的建立,就不是一个小工作,根据赵思銭所定下的目标,第一期税警的数量会在四万六千人左右,数量并不多,一个路所拥有的警察数量就超过了五万人,全国的税警才不过五万不到,可以说数量并不多了,但与警察不多,税警的要求非常的高,首先他得会经济,二来还得攻读会计学,除此之外经济法,国税法之类的法律也必须要熟知,同时他们还要有执法的能力,可谓是一项专能,什么都得会一些的。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符合条件的人手就非常少了,最后也不得已只能先降低要求,招募之后再进行培训,而在税警的结构上,也与普通的警察不同,因为税警只管经济面,所以许多问题是税警没有的,但因为是经济型犯罪的问题,所以在许多细小的问题上,对于税警有着十分具体的要求,这都需要在制度上进行改变,这些都在花费着赵思銭的时间和精力。

    若是在这个时候,他还要为自己的儿女妻子而担心,那他恐怕很快就会心力交瘁,然后活活累死在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徐清为了让他能够安心,帮助赵思銭护送他的家人,也算是出了一份力,而在另一方面,许多士族们也看出了赵思銭的决心,把自己的家人送回老家,一个人留下来战斗,显然代表赵思銭是打算玩认真的了,不少人或许会放弃幻想,准备抵抗,但还有些人则是害怕了起来,他们原本只是想多赚些钱,可没有要拼命的想法,所以在赵思銭大张旗鼓的准备开始制定法案,预备实施的时候,不少人主动找到了赵思銭,补交了税款,甚至还有多交的。

    对此赵思銭都宽宏大量的处理了,这也是为了给那些还在摇摆的士族们看,只要跟着宋朝的政策走,那么朝廷也不会拿你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但若是你现在不站出来自首的话,那么未来若是被税警或者是举报者说出来的话,那么这一切可就不一样了,不仅仅是要罚钱,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对于他们来说,钱或许不是问题,可牢狱之灾可就不同了。

    宋朝并没有保释系统,其主要原因便是害怕造成司法上的贫富差距,富人可以交赎金离开,而穷人则只能待在看守所中,等待法官的审判,这是非常没有道理的事情,不能因为有钱而可以保释,虽然在宋朝,士族的法律和平民的法律完全不同,但这是明文规定写出来的,这不是潜规则,也是全民的共识,虽然现代人会认为这不公平,但这不公平是写在纸面上,由全民所认可的,既然如此,你就不能说它不对,因为这是一个时代最为公正的决定,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看法,起码在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就是如此。

    所以无论是平民还是士族,如果判定了刑期之后是无法保释的,无论交多少的钱,都必须坐牢,唯一能够减刑的方法要么就是立功,要么就是在监牢之中干活做得好,除此之外是没有其他减刑办法的,这也是为了保证司法的公平,不然富人无论犯什么错,他也可以自行保释,这也就实在太过分了。

    当然,富人当然有着无与伦比的特权,比如说受害人自己不想告的话,那么法院自然也不会审判,在宋朝,对于许多案件采取的是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这种事其实在现代也有,但适用范围已经很少了,比如说男人sao扰女人,如果你不去报警,警察自然不会来管,但在古代,这一条的适用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比如说杀人,一个富人杀死了穷人,这放在现代,是必然会上法庭的,并不是不告就行的,警察局会强制将凶手绳之以法,送往法庭,最多就是给钱可以减刑,但万万不可能无罪释放。

    就像发生在日本的江歌事件一样,男方的父母希望可以通过给钱的方式让江歌的母亲原谅自己的孩子,从而在法庭上出庭,帮助自己的孩子说话,从而可以让他被减刑,从宽惩处,但最后江歌的母亲没有答应,日本法院最终以日本最高的刑罚十二年有期徒刑,作为最终判决,宣布了凶手的刑期。

    可以看出,即便是在发达国家,杀人这样的事情,还是必须强制进行判决的,不可能进行简单的私了,最多只是减刑,而不可能出现无罪释放的情况,而在宋朝,只要民不举,就是官不究,即便是杀人也是如此,所以许多富人完全是用钱就能把事情解决,许多穷苦人家,虽然家里死了人,但是相比起去告这个人,还是拿一笔钱更加合算。

    这一点你不能说他就是狼子野心,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死了一个人,便等于是失去了一个劳动力,许多家庭就会因此而生活艰难,在这个时候,告一个富商,最后的结果最多也不过就是把这富商关进监狱,做上十几年的牢,又或者是判死刑,自己是痛快了,可以后呢,失去了家里的劳动力,他的生活并没有任何的改变,与其如此,既然人都死了,那么拿一笔钱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更加迫切的事情,富商们对于自己的性命都十分珍惜,为了自己的性命,他们完全可以给一笔让这户人家好几年不用愁的钱,让他们不去告官,这对于失去了劳动力的家庭来说可谓十分重要。

    得到了这笔钱,一家好几口人都可以解决生活上的问题,而告官,不仅仅要承担昂贵的诉讼费用,还需要不停的来往法院,其中消耗的精力和时间对于常人来说,绝对是折磨,而对于自己来说,或许除了出一口气,并没有任何的好处,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宋朝的福利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不可能照顾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整个社会虽然极端贫穷很少,但依旧有大量的贫穷出现,如何照顾这些贫穷,就是巨大的问题,而他们受到生活所迫,出卖自己的亲人,将杀死自己亲人的人放掉,从而得到一笔私了钱,这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十分无奈的选择,但却也不得不这么选择。

    而对于法院来说,这样做也有着社会上的必要,首先便是对于许多平民来说,告有钱人并不是最适合他的选择,给这些人一个私了的机会,让他们有第二种选择,这对于平民来说,甚至有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许多人在自己的家人被意外弄死,或者是故意弄死以后,都不会直接告官,而是去事主家里问能不能私了,如果可以的话,往往就会私了,花一笔三四十万贯的钱买一条命,在这个年代,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另外一方面则是法院的工作能力有限,如今虽然建立了最为基础的法院制度,但是大学的培养速度是很慢的,自然不可能像现代一样,经过几十年,西方国家更是经过几百年的积累,所产生的大量优秀的律师和法官不同,如今法院这东西在宋朝是十分新潮的东西,他们与法吏是完全不同的,必须要拥有很高的判断力,因此他们的水平可以说是非常高的,而想要得到这些人才,往往是很困难的,如今十几年的时间,所培养出的法官和律师,数量是严重不足的,甚至可以说是稀少,许多案子根本就来不及审理,这也是为什么在此之前徐清会设立私了部门,专门负责调解民间事务的原因。

    所以让百姓彼此之间私下解决是法院的一贯宗旨,要知道如今许多法院案件堆叠,有些案子甚至要一年以后才能开庭审理,这其中可谓是麻烦多多,而法院也完全是超负荷的运转,根本就没有休息的时间,即便如此,最快的案子也需要好几个月时间的等待,这其中可谓是十分麻烦的事情。

    但法院虽然鼓励私了,但只要事件进入到司法程序之中,那么任何私了都将不被允许,法院将作出唯一的判决,且不能被改变,也不能被保释,直到判决达成结束,这才能决定嫌疑人的结局,所以即便是士族,对于司法也是有所忌惮的,毕竟如今的司法在徐清的改革下,已经独立成为了一个三方绞力,互相监督的集团了,他们就算想要插手,也很困难,更何况徐清对于法律十分重视,将自己许多重要的学生都派驻在了这三个体系之中,想要渗透,可谓难于上青天,因此,许多人便也只能选择附和赵思銭的改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