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一座客栈
草原大漠中央突然出现一座客栈,在茫茫草原之上并不显眼,客栈之前插着一个旗杆,旗杆上面挂着一块破烂帆布,帆布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悦来客栈,其中“来”字破了一个大窟窿,已经没了以往的样子,帆布在烈烈风中呼呼作响,偶尔风停,猎猎作响的声音戛然而止,等到什么时候大风刮起,又是一阵烦人的响声,好像有两个人在窃窃私语。 这间客栈李元樱并不陌生,当年从镇北军离开入草原,为了隐藏踪迹,她跟随一支商队一同北上,这一支商队由唐宗飞在两辽的发小范延秋率领,同时跟着两辽的两家大户小姐简宁儿和梁秀秀,这名范延秋心机很深,李元樱当时并没有点破,只道是以后井水不犯河水,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也正是在这一间客栈内,李元樱遇到了一对雌雄双煞,而这一对雌雄双煞正是当年沈凝儿为了躲避赵督领的追捕而重金请来的武林高手,那一夜李元樱杀了这一对雌雄双煞,还救下了一个名叫的哈格木的小姑娘,小姑娘瘦弱至极,平日女扮男装,黑黑的。临行之前,李元樱还给了小姑娘一本和黄老头儿的,另外附送了一盒胭脂水粉,让这孩子好好写字。 缘分因果,有时候就是如此妙不可言! 自那之后,小姑娘便独自一人在草原里生活,依旧用着男孩的名字哈格木,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李元樱,她未曾放在心上,倒是那本她常常取出来,一开始一个字也不认识,只能向过往的商队讨教这字怎么读,是什么意思,整整用了三年时间,她才将上面的字完全熟识,偶尔烦闷无聊了,方才取出那本读上一两句,晦涩难懂,完全不知所云,因而兴趣寥寥。 此时,客栈的大门被打开,哈格木提着灯笼,手持一把柴刀走了出来,她要劈好明天用得柴,检查一下羊圈才能睡觉,每天必修课,成了习惯,不做,晚上她睡不着觉。客栈四周有着商队的马匹和马车,还有几位守夜的镖师,斜倚着马车昏昏欲睡,镖师看到手持柴刀的小姑娘走出来,警惕地睁开了眼睛,瞄了一眼,哈格木点点头,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镖师们没有回应,又从新闭上了眼睛。 讨了一个没趣儿,小姑娘也不恼火,走到羊圈,土胚墙围成的羊圈内几只绵羊昏昏欲睡,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泥巴,小姑娘叹了一口气,每天都有清洗羊毛的,可是到了晚上羊身上又是一身泥巴,这样的羊毛卖不出好价钱的。 检查一下土胚墙,确保晚上狼群不会将羊拖走,她微微放心,草原狼都很狡猾,托羊偷鸡从来都不发出声响,经常早上醒来一看,羊少了一只,小姑娘可心疼了,每次都忍不住掉眼泪。 摇了摇脑袋,小姑娘伸手系上外褂里面的裙摆,竖起一块木柴,嘴里嘿了一声,手起刀落,咔嚓一声,木柴一分为二,一根变成两根,两根木柴还未倒下,小姑娘眼疾手快,又是一刀劈下,两根变四根,刷刷,又是两刀,眼前便成了八根细小的木柴,而且木柴之间粗细均匀,刀口平齐。 正在养精蓄锐的镖师们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眼神中有些许惊艳,光听落刀的声音,刀落下之后并没有碰到木桩,最后劈开的木柴靠得是刀罡, 哈格木微微脸红,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将劈好的木柴摞在一旁,她已经比较克制落刀的次数了,最多的一次,她曾经瞬间落下三十二刀,那一瞬间她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个女孩子这么有力气,用刀这么麻利,以后可是很难嫁出去的,这样可不好。 将一切打理妥当,小姑娘再将裙角解开,使劲儿跺了跺脚,反身回到客栈,客栈内的大桌子前,一名女子正皱着秀眉低头算账,这名女子不是他人,正是当年的简宁儿。 哈格木没去打扰她,脚步清浅坐到一旁,取出那本,伸出一根手指头,沾了沾身旁茶杯里的水,开始在桌面上练字,她想着攒够钱,便弄一套文房四宝来,她学写字这么长时间,还真的从来没有亲自握住毛笔在纸上写过字,简宁儿曾经主动提出要给她一套文房四宝,被哈格木拒绝了,因为书中有言“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简宁儿听罢哭笑不得,有些看不懂这个有着男孩子名字的小姑娘。 小姑娘也有些看不懂简宁儿,那时候简宁儿和梁秀秀同时喜欢范延秋,两人私底下明争暗斗过,后来好一阵没看到商队往来,等再次看到简宁儿,她清瘦了很多,独自一人率领商队来草原深处做生意,小姑娘耐不住心里的好奇,打听了一下,原来是简宁儿和梁秀秀同时嫁给了范延秋,不分主次大小,但是不知道后来为何,简宁儿竟然一人率领商队行商,而且次数越来越多,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远,小姑娘私底下算过,就以当前情况看来,简宁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整整三百天不再辽东,这是为何?她不清楚,只是又一次简宁儿落脚客栈,不知为何自己一人独自饮酒,醉酒之后说了一句“是我瞎了眼,看错人了。”抱着哈格木一阵痛哭,一句话,好多意思,小姑娘却一点都不懂。 正在低头写字,不知何时,一道身影走了过来,影子盖在小姑娘身前的桌子上,哈格木微微抬头,生怕别人看到自己写字,赶忙用袖子擦干净桌子上的水渍“简jiejie,您的帐算完了?” “算完了,其实也没什么好算的,找些事情来做,不烦闷。”简宁儿轻轻一笑“写字这种事情,需要真刀真枪,手握毛笔在纸上写才算有意思,你这样练不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