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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薛蟠的姻缘

    薛姨妈对儿子的品行倒是了解的十分深刻,见儿子絮絮叨叨地非要娶那什么甄家的小姐,薛姨妈听着觉得不错,问那女方家是否同意的时候,那薛大傻子却支支吾吾起来。

    原来这只是薛蟠的一厢情愿罢了,如今那甄家虽不富贵,但也算的上是小康之家,再加上林如海一家有意无意的扶持,过的倒也不错。封氏本就舍不得女儿,英莲年纪又小,免不得要在家里多多娇养几年,哪能这么快便谈婚论嫁呢?

    连宝钗也在旁边帮腔道:“那甄家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父亲又跟着疯癫道人走了,母女两个借助在外祖家,那甄小姐本身还当过丫头,这地位身价儿上不知差了多少,哥哥可不能就这么糊涂了。”

    薛蟠见母亲和meimei都不帮他,自己又嘴笨说不出什么来,只好来找媳妇做军师,让她帮着劝说母亲。熙凤闻得这段离奇姻缘倒也颇感惊讶,无论剧情如何发展,这该有的情缘依旧会出现,这英莲是个极好的清秀女儿家,薛蟠虽也改好了,可也逃脱不了纨绔的本性,说实话熙凤不想帮他这个忙。

    但一想到自己不帮他,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少年以后说不定就要娶了那夏金桂做老婆了,那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搅家精,薛蟠总的来说对自己还是不错,自己也忍不下心来看着他受罪。

    要说那夏金桂,熙凤忍不住要在心里吐槽了。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第一回就开宗明义,这是一部为“闺阁昭传”的书,他要纪念的是那些“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闺阁裙钗。所以在《红楼梦》中他创作了一干得“天地灵毓之气”、“山川日月之精秀”()的女儿。作为污秽、肮脏、荒唐的须眉浊物世界的对立面,“众女儿个个柔情似水,或妩媚、或温婉、或风雅、或清高,人人皆才”,真正是一群“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的奇女子。

    但是在《红楼梦》的第79回却出现了一个“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有“盗跖性气”的既泼悍又善妒且滥yin的女性形象,她就是呆霸王薛蟠的妻子“河东狮”夏金桂。

    出身富贵皇商家庭,生得颇有姿色,也颇识几个字。“金桂”的名字是因为她家有“几十倾地种着桂花”。她家又称为“桂花夏家”,非常富贵,其馀田地不用说,单长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供奉”。因父亲早逝,又是独女,寡母对夏金桂娇养溺爱,百依百顺,遂养成横行的性情,自己尊若菩萨,他人秽如粪土。因她小名叫金桂,就不许别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小心误说出一字者,她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她着实是一泼妇,就连薛蟠那呆霸王她都治得住。薛蟠打死人命被下在牢里,她又耐不住寂寞,**薛蝌。她极端嫉妒香菱,不时地折磨她,香菱备受夏金桂的折磨,不仅名字被改为秋菱(求怜),还遭谋害——夏金桂想用砒霜毒死她,但香菱侥幸躲过,夏金桂倒把自己毒死了。

    这个女人从小就没有得到正确的、良好的教育。她既没有像李纨幼年那样读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教导女子做个名媛淑女的书,也没有像自己那样“自幼假充男儿教养”,“从小儿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她的独断专行、骄横无礼、凶狠残忍,养成既泼辣又凶悍的性格,妇德、妇工、妇言没有一项达标,本来她也是“具花柳之姿”的青春女子,应该说“妇容”还是不错的,可一想到她又哭、又骂、又打,撒泼闹事,聚众斗牌作乐,啃着骨头喝酒的样子,即即使她长得再美,也实在难以对她喜欢起来了。

    熙凤想了一想不由打了个冷战,这么一个泼妇给自己做嫂子,想来薛家是不会安宁的,到时候这薛大傻子肯定会时不时来麻烦自己,自己可不想跟个泼妇打交道,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让薛蟠的红线牵在别人身上吧。

    于是熙凤抬头笑道:“哥哥若是喜欢那甄小姐,自然需要费一番功夫的。要不然她今日养在了深闺中,如何知道你对她有意?就是嘴上也不好再吵嚷起来,若是被他人听见了,岂不是坏了甄小姐的名声。她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幼年又遭了那么多苦楚,那容貌气质配你绰绰有余,若是姑母见了也只有欢喜的份儿。

    你就听meimei的,先不要再跟姑母说这件事来,等到以后咱们与林姨夫一家多多来往,想必姑母也会见着那甄小姐,等她喜欢上了这甄小姐,你大可让姑母替你去求亲,这样岂不是更好?”

    薛蟠一听熙凤同意他的想法,顿时喜不自禁。想起英莲莹白的小脸,桃红的腮,眉间那一点胭脂痣,一直在自己脑海中晃啊晃的,其他庸脂俗粉再也进不去他的眼了。

    熙凤刷的一声又打起了帘子,“哥哥要省得,这事儿定要有诚心,一年半载的不会出什么结果。但若是哥哥敢和狐朋狗友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休怪凤儿不再帮你!”

    薛蟠自是应答不迭,他不知道他以后的命运可能就因为眼前这个少女而慢慢改变了,他的性格与品德也在一点一点的被同化过来。

    而后面青棚小马车上的宝钗却也在发着愁,因为自己此次入京,还有一件关乎自己未来命运的大事。

    她本出自于皇商之家,虽地位比那些勋贵家的小姐要差一些,但她自小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