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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林七

    王府的宫门按说只能有五间,超过要算违制,厉王府却在直通皇宫的方向又开了一间,宫殿也建造的奢侈华丽至极,皇帝对他的九子的宠爱,算得上远逾其他儿子。【

    陈玮自己的房间却朴素得很,没多少摆设,床铺也是旧的,十几年没有换过。

    不是他多么简朴,更不是为了求一个好名声,他哪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那简直是每日不停地作妖,不把大臣放在眼里,动辄揍得王孙子弟生活不能自理,要不是他爹疼他,什么都替他担着,光御史参他的折子就够把他百八十回。

    这种人,又怎可能因为名声让自己过得不好。

    他园中养了无数美女,每个美女都过着最奢侈的生活,只是他享不了富贵罢了。

    十几年来,除了在他的榻上入睡,在别处每一闭眼,便是噩梦连连,弄得他连行军打仗都要带着床铺,带着基本的家具,也幸亏他是个尊贵王爷,就是有些特权,旁人也不以为意。

    陈玮坐在桌前,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这才回神,推开窗户,就见一个身着甲胄的侍卫立在窗口。

    “你去一趟杞县,赶在……算了。”陈玮苦笑,“何必立什么牌坊!”

    厉王府东面不远,便是国师府。

    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才能得此殊荣。

    国师府邸乍一看,到比厉王府还气派,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那真是京城一绝。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cao刀设计出来,过去十多年,依旧不落俗套。

    现任国师姓宋,叫宋淼,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至今二十年,始终深得陛下爱重。虽在朝中并无实职。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

    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陛下会亲临问卜外,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

    诸多国师府的杂事,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

    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一个随从不带,要去大云寺转转。

    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跟过去保驾护航。

    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身体却不太好,吹一次风,病上一回。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

    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抬头看到宋淼来了,似乎也很意外:“难得。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怎么这么着急?”

    宋淼沉着脸。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戒慎接过来一看,也登时色变,惊问:“可确实?”

    “北燕万明亲口所说,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虽然让人废了功夫,眼力却还在,应该不会出错,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

    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

    很短的时间,上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一下子就没了动静,红尘顿时放松,吐出口气,就见小莫轻轻抓住她的胳膊,把袖子拉起,一口恶狠狠地咬下去。

    鲜血横流,疼的红尘眼泪都飚出来。

    “疼吗?”

    小莫的声音莫名冷漠的很。

    红尘嘴角抽了抽。

    “疼就好。”

    她忽然发现不对,火把没了,月光黯淡,只借着那一点儿月色,红尘看向小莫,他胳膊上全是血,不过看着到不像是伤到要害的样子,只是血腥气带着甜涩,让人恶心的厉害。

    多少年了,红尘没有和一个男子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一个一点儿都不讨厌,哪怕看脸也觉得很动人的男人。

    她心口扑通了两下,恍惚想——这算不算是艳遇?

    当年她还是年轻的女孩儿时,就爱看这等英雄救美的本子,也对爱情有过无数的憧憬,直到后来嫁了王越,才不做这等梦了,如今她早不期待,没成想居然三五不时地享受了一次。

    在月光下,小莫的嘴唇清白,有点儿淡,很单薄,侧脸也特别好看……

    红尘顿时酸得抖了抖。小莫还以为她冷,稍微抱得更近了些,轻声道:“别着急,罗娘她们就在附近,这次来的是‘流沙’,流沙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也不牵连任务目标以外的人,除了我们两个,都会很安全,她们来了便好。”

    流沙——流沙的生意,第一等的绝不失手,一击必杀,红尘笑了笑,她显然没享受第一等的待遇,否则杀手绝不会走。

    山里风很大,隐约还能听到狼嚎,小莫把头搁在身边的石头上面,伸手握住红尘的手指。

    红尘抖了一下,可他的手凉得就像一块儿寒玉,让人不忍心松开。

    “我从没有告诉你我叫什么。”

    “不说也没关系,你就是小莫。”

    “我的名字没有见不得人,我姓林,名林平,是林家七子。”小莫轻声道,“永远都是。”

    红尘怔了怔,虽知道小莫身世来历不简单,却不曾想他竟然是林七。

    林七临阵脱逃,形同叛国,罪在不赦,陛下念在林家满门战死沙场的份上,只判了流刑,此事在大周人尽皆知,因为林平只是林家义子,林家甚至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中除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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