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太子
阮云卿迎了上去,还未开口,那黑衣人先递过一颗药丸,“解药。【】小说” 阮云卿接过去吃了,黑衣人也不多话,在阮云卿伸手接药时,就顺势向前,伸臂一夹,将阮云卿夹在肋下,跟着飞身上树,借力一跃,转身上了相邻不远的屋顶,一路连蹿带跳,几下纵跃,便出了丽坤宫。 他一番动作一气呵成,阮云卿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上了屋顶,黑衣人手劲颇大,一双臂膀铁钳相似。他轻功极高,夹着一个大活人,都不见有半分费力,紧紧箍着阮云卿,在黑夜中纵跃穿行,躲过层层禁卫,一直往东而去。 阮云卿让他晃得头晕,咬牙忍着,细看他行进的方向,黑衣人速度极快,高楼广厦一晃而过,好不容易辨清方向,阮云卿也放下心来。 刚刚经过的地方,是皇帝的寝宫康乾宫,照这个方向再往东走,就是端华宫了。 自古以东为尚,太子身份尊贵,要有别于其他皇子,不能去宫外居住,待太子成年后,都会在皇宫东侧,专设一座东宫,供太子居住。东离朝的太子东宫,就是这座位于广华门里的端华宫了。 这个黑衣人,是要带自己去见太子。 阮云卿心下惴惴,紧紧攥着拳头,合上双眼。 心里飞速的想着,一会儿见到太子,要说什么,要如何行事,才能让太子对他另眼相看,答应他的请求,助他除掉肖长福。 成败在此一举,说是改变命运也不为过,若能得太子赏识,在暗中相助,自己在宫中就不再只是一颗可有可无的棋子,有用便用,无用舍弃,也不会让任何人觉得可惜。这样可悲的命运,阮云卿再也不想要,他要成为人上之人,他再也不想过这种被人随意丢弃,命如草芥的日子。 “睁眼!”耳边一声轻喝,阮云卿觉得身子一沉,人已落在实地上。 睁开眼睛,一座宫院赫然入目,今夜乌云满布,月隐星无,只有端华宫内的无数宫灯悬在宫墙之上,风雨欲来,狂风肆虐,宫灯随风乱摆,圈起一个忽明忽暗的四方围城。 黑衣人指了指宫门,“从此处进去,便是太子寝殿!” 黑衣人话语简练,只此一句,交待完后,便翻身跃上屋檐,隐于暗处。 阮云卿定了定心神,脚下有些发虚,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迈步上了石阶,还未等阮云卿去推宫门,门里突然吱呀一响,四扇木制大门开了半扇。 阮云卿吓了一跳,后退半步,往里观看,宫殿里黑漆抹乌,什么也瞧不清楚,他侧耳听了听,也不闻半点人声。没有宫灯照亮,也没有月色透进窗格,整座宫殿都陷在死一般地寂静黑暗里,狂风呼啸而过,冷冽风刀灌进衣领,阮云卿打了一个冷战,心底不由生出一股惧怕之意。 连呼吸都不由得放轻了,阮云卿缓了一阵,才敢伸手推门。 来都来了,怕也没用。再迈步时,阮云卿心头已是一片平静,进了宫门,还不忘回手关好门扇。 背后唯一的光源也断绝了,屋里更是黑得彻底,闭了一会儿眼睛,适应了黑暗的环境,阮云卿又往前走。 这座寝殿极大,与皇后所住的相比,也不见丝毫逊色。视物不清,所有的东西都像包裹着一层朦胧的迷雾,阮云卿走得格外小心,绕过正堂当中的桌案摆设,试探着走了几步,眼前骤然闪过一道亮光。 黑暗中的光亮总是特别诱人,阮云卿想也未想,就朝那有亮光的地方走去。 也不知走了多远,黑暗里更辨不清方向,阮云卿只觉得他向右一拐,沿着夹壁墙走了数丈左右,猛然豁然开朗,三间内室连缀一处,中间没有隔断,一望到底。室内光华璀璨,耀眼的烛光晃得人双目刺痛,眼前模糊。 阮云卿抬手挡着光线,在一片模糊中,看到一个挺拔修长的身影凭窗而立。 夜风吹过窗棱,吹起那人一身白衣,衣摆被风鼓起,夹杂着吹散的墨色长发。黑与白的色彩对比鲜明,让阮云卿一时愰神,心中只觉此情此景,眼前的人,真有些“羽衣常染烟霞色,不沾人间桃李花”的风流洒脱,还有那仿佛随时都有可能羽化成仙,不再留恋凡尘的清冷和孤傲。 阮云卿就那样呆呆地站着,忘了行礼,忘了来意,虽然只是短短片刻,也让他在回过神来之后,懊恼的咬了咬嘴唇。 “见过太子!”阮云卿躬身行礼。 他并未像奴才那样,对太子行叩拜之礼,而是像个普通的门客幕僚一样,对太子行了揖礼。 阮云卿清楚自己的身份,就是因为太清楚,他才不想再做什么卑微的举动,去做小伏低的恳请太子垂怜关照。上位者缺少有用得力的人,而并不缺少忠心卑贱的奴才。 身体绷得笔直,阮云卿躬下身体。 时光好像停顿了一样,太子倚着窗子,目光放在窗外浓云密布的天空上,久久的注视着,仿佛屋里根本没有阮云卿这个人。 阮云卿不敢乱动,依然保持着躬身的姿势,静静地等着。 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太子的思绪,他一手捂着胸口,一手半握成拳,轻轻抵在口边。 阮云卿不由抬起头来,偷偷打量着眼前这个身份尊贵的少年。 若说见面后的第一个印象,是太子如神祗般风光霁月的华彩,那么第二个印象,就是太子苍白的脸色和那病弱不堪的身体。 阮云卿有些吃惊,早在内学堂,见到顾元武房中那副泥金底子的对联时,他就在猜测太子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尤其是在猜到太子诈病不出,瞒天过海的躲过了宫中层层耳目,在暗地里排兵布阵后,心中更是对这个机警聪明的少年好奇到了极点。 在阮云卿心中,太子应该是个冷漠到冷酷的人,与十皇子的张扬霸道相反,太子该是个内敛懂礼,多疑不惊,深藏不露,能够走一步算三步的老辣之人。他聪慧、强大,懂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连最细微的一点事情,和最卑微的一个奴才,太子都能够将它的作用发挥到无限大,其心机、智谋,甚至连在宫中沉浮多年的顾元武都有所不及。总之,与眼前这个给人虚弱印象的人截然不同。 阮云卿的心情突然复杂起来,这样一副虚弱温和的外表下,真的有如自己猜测中的那样强大坚韧的灵魂么?
这念头一旦蹿了出来,阮云卿心底的不安越发强烈,他茫然地望着眼前的人,不由思虑:这样的人,真的值得自己把命交托出去吗? 太子轻轻一笑,“看够了?看够了就过来。” 温润动听的声音传来,阮云卿心里一惊,再想低头已经来不及了,他的目光与太子的直直撞在一起,四目相对,电光火石之间便刺得他狠狠打了一个哆嗦。 太子的眼睛很漂亮,狭长凤目,眼角略有些向上挑,刚刚咳了一阵,他的气息有些杂乱,眼眶也微微犯红,无端为那双眼睛添了些风流妩媚的颜色。 可惜阮云卿还来不及为那双桃花眼所蛊惑,就被那眼睛里的目光惊出了一身冷汗。 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 没有情绪,没有温度,只有深潭一样漆黑的颜色,和看不见任何感情的清冷目光。那简直不像是一个活人该有的目光。 被那样一双眼睛看着,阮云卿觉得自己脑中所有的情绪好像都被看穿了。他急忙低头,心头狂跳不止,刚刚压下去的恐惧又汹涌的扑向全身,阮云卿止不住的想要发抖,脑袋里乱成一团,一路上想好的话和计策,全都被那目光刺得四散奔逃。 他的心乱了。他知道,他输了,他不是太子的对手。 太子又是一笑,这一次比刚才的笑容又大了些,他咳了两声,轻叹道:“果然还是个孩子。” 阮云卿的脸涨得通红,听到那句孩子,他有些不甘心,甚至觉得委屈。明明太子也才刚满十五岁,按东离二十岁行冠礼的规矩,他也不过是个孩子罢了。 太子叫他过去,阮云卿慢步上前,又躬身施礼。 太子细细看他,阮云卿还穿着就寝时的宽松衣袍,晃晃当当的,显得他的身体更加瘦弱。太子的目光从下而上,沿着阮云卿瘦小的身体,一直到他清秀的脸上。 那脸上还留有明显的瘀伤,嘴角、眼眶、还有脸颊,青紫红肿在那张白净的脸上格外显眼,太子看了许久,才慢慢开口,他问阮云卿:“疼么?” 阮云卿微微一愣,在明白那话里的意思后,心里便涌上一股怪异的情绪。 说感动还谈不到,说无动于衷又有些违心,关怀的话语听在耳中,阮云卿还是觉得他心头的情绪起了不小的波动。他五六岁就开始帮衬家里,小小的孩子干活哪能利索得了,不是被火烫了,就是被刀割了,三五不时身上就得添点伤口,更别提进宫之后,挨打成了家常便饭,新伤旧伤就更是数都数不清了。 总是受伤,阮云卿早习惯了,可长到这么大,却极少有人像如今这样,问过一句“他疼不疼”。 也许是太子问这话时,声音太过温柔,也许是太子说话时,神情间流露出了那么一丝半点的关切,以至于阮云卿有那么一瞬间,真的觉得那问话的人是打从心底里关心体贴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