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节 打猎的少女
李志骑在马上,身上并没有穿重甲,显得悠然自得。 “看样子明天就能到达鄂而浑河谷,找到薛延陀的北部牙帐了。” 尉迟夺回到:“说不定回鹘的人正在哪里开庆祝大会呢。” 李志说:“无论如何,他们现在乱成一团,我们现在加入进去,以草原的规矩,我们抓到了他们的可汗,拥有了薛延陀部落的库尔台大会的席位。” “你说什么?你是说我们用部落的身份加入,而不是选出忠于我们的回鹘人成为新的可汗,并且封为都护府的都督?,这样,圣人肯定会有意见的,圣人以前可是被阿史那家的尊为天可汗啊!” “不,就用我个人的名义。这件事我以后和父皇沟通。此番前去,一定要吩咐召开库里台大会,重新推举新的可汗,然后把薛延陀的土地和名号都转到我的名下。” “可是殿下,卑下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 李志没有立即回答,他抬起头凝望远方的山峰。良久,他说:“你应该飞上去,看一看这一片土地,你就知道为什么他们不愿意承认汉人能做他们的可汗。来人,准备滑翔机,我现在要上去看看。” “殿下,四周到处都是小型部落和聚集地,你这样上去也看不出什么,万一起了大风,飘到他们的地盘怎么办?” “啊,没事,你带一点人跟着过来就可以,不要忘了,我学过一点突厥语。” 学过一点突厥语?你那点突厥语,还没我好呢。 可是尉迟夺也只能腹诽一番。这位太子殿下,虽然脾气不大,待人宽厚,但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情,可是谁也劝不回来。 “起飞!” 李志一声令下,驮着他和滑翔机的两名骑士以及负责升空后牵引的骑手同时打马,不多时,李志和他的飞将军一号便顺利升空,越飞越高。 李志在天空用望远镜观察。此处正位于郁督军山和博格达山之间,水草丰美。草原随着山势起伏,可以看到各个部落的帐篷错落分布其间。能分辨出这里有蓝突厥2部,黑突厥4部的人马。没有很大的营地,应当没有部落首领的牙帐在此。不过自从李志的这一队人马出现,不出三五天,此地的部落的俟斤(酋长)肯定会率部前来的,不管是不是要作战,草原上的礼仪和规矩,总是如此——此外,除了各个部落的头人及近从以外,另外的普通牧民并不会具备相应的外交和语言才能,除了拉家常发展一下草原友谊,就只剩下刀兵相见。这便是草原上的二元法则:不是敌人,就是朋友。不会和外界交流的民族不是游牧民族。 “珍珠哪里去了?”天刚亮,仆固家的阿巴(母亲)端着乳酪和奶茶从帐篷里钻出来。这是他们的早餐。 相传乳酪就是突厥人发明的。除此之外,可以初步肯定的,他们还发明了复合弓,马鞍,蹄铁和马镫。他们才是天生的马背上的民族。 古代人们的吃饭习惯都很悲惨,比如西方人有著名的三秒钟原则:就是食物掉地上三秒内捡起来还是可以吃的,不脏……相当心里安慰。 高丽人和朝鲜半岛上的民族因为耕地狭小,粮食不够,都有节食的风俗。所谓节食,那就是能少吃多少就少吃。而突厥人的传统,参考现代裕固族的习惯:他们白天的主食就是奶茶奶酪,下午才会吃一点面食。苦啊。 现代的考古发现,汉族男性的身高在宋代就能普遍达到一米七以上,这在古代是很了不起的,整个地球上也只有汉族能普遍的吃饱饭。特别是唐代,也只有唐代的步兵能够使用刃长一米三以上,全长两米左右的陌刀,相比之下,欧洲十字剑,大剑,意大利长剑都只有一米三左右的长度。 珍珠家的人吃早饭的时候,没有找到珍珠,她弟弟说jiejie一早就拿着新到手的弓箭出门了。 “小珍珠真是高兴坏了。uprakyasikdintozlugyaqikar弓盒磨坏,才是强弓(突厥俗语,路遥知马力,磨久见良弓)。希望她不要只是一时激动而已!我们吃完饭去找她。” 父亲显然不太相信过于兴奋的小女儿。 “你说珍珠今天会打一个什么回来啊?山鸡,黄鼠狼?还是大鸨?” “我说jiejie会把箭用光也不会打回来一只鸟的!” “你怎么这么说你jiejie。” “臭小子,去牵我的马,给它上鞍。” “那一匹啊?” “那一匹枣红棕黑榴马!”(突厥语中专门形容马色的词语有几十个。) 男孩带着鞍具龙头走向马圈,在他准备马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一队人马过来。 骑士毫不怜惜的鞭打他们的马,扬起了非同寻常的烟尘。这是有事发生了。 “仆固家的第四帐!”有人远远的叫来。听见催促的声音,男孩子赶紧给自家的马备好鞍具。紧张的气氛远远的传来了,以往的库里台大会也不会这样,上一次男孩见到这样急促的队伍,还是和薛延陀人一起和蓝突厥人开战的时候。 “到底是什么事,又要开战了吗?”男孩的父亲,仆固家第四帐的主人发问。 “唐人的军队来到了,他们抓住了薛延陀的可汗,他们要开库里台大会!” “老天啊,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草原以外的人都要来库里台大会了?他们不是要来征服这里的吗?” “别想了,老兄,带上你的战士赶紧上路吧!” 仆固家的帐篷顿时嘈杂起来,所有帐篷里的战士都代好他们的弯刀和弓箭,带上乳酪和水囊,只是一会的时间,他们就已经在奔驰的马背上了。 ~~分割线~~~ “不要发现我,不要发现我……” 珍珠把马拴在小树上,前方不远处有一只小黄羊,第一次狩猎就遇到一只大家伙。要是把这个带回家,一定会让帐篷里的人大惊失色吧! 这一带是家族常来打猎的地方,她也随弟弟来过几次。她觉得打点猎物回去简直轻而易举。这不,前面的那只黄羊,已经慢慢接近到一百步左右了,稍微耐心瞄准一下就能手到擒来。 她抽出一只箭,这是她从弟弟的箭壶里顺来的。上好的黄杨木杆和鹰羽,箭尾还刻有部落徽记和个人的标志。因为她以前没有自己的弓箭,只能得到一些ulunlug,没有箭头也没有箭羽的箭来练习。等到能打到猎物的时候,阿塔一定会给她也做几只箭的。 可是阿塔也说过,自己是女孩,是要嫁人,做奶酪,看好牲畜的。打猎和战斗是男人的事,可是她不愿意嫁人。部落里没有那个少年入得了她的眼,而仆固家别的部落太远,她也不愿意去。她甚至都想好了,虽然自己是回鹘贵族,但嫁给平民也没什么不可以。虽然丈夫是入赘,子女也不能得到家族的承认,可是也好过离开爸爸mama,还有她的小弟。 珍珠深吸一口气,仔细瞄准了一百步外的黄羊,果断的放箭。那修长黝黑的箭矢,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的穿过了黄羊的脖颈。黄羊挣扎着跳起来,走了十几部,可是箭贯穿了它的咽喉,血液迅速流进它的肺部。它挣扎着倒下,很快的没了动静。 “yemet!”(yes!)珍珠对自己说,真不错。射中一百步外的目标,需要相当的射击技巧。复合弓的初速大概只有60m/s,一百步外的垂直方向最大偏移会超过5米,因此射击曲线是具有相当的弧度的。没有相当长时间的训练,十发能射中一发,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珍珠高兴的牵马,她要去把这个大家伙带回帐篷,让家里人大吃一惊。 她大意了,如果她发现四周的草丛一波一波的移动,好像有什么东西慢慢靠近,就绝对不会如此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