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谋杀
不得不说,冯盎在享受上算是玩到了大唐年间的极致。碧波,绿水,美人……!云浩几乎在一瞬间,对冯盎生出高山仰止的情怀。英雄一世的女中豪杰冼夫人,怎么生出来这么个货。 “楚公!这广州城酷暑难当,老夫这个避暑的法子可好?”冯盎看到云浩脸上的表情,颇为自得的说道。 “在长安时,天气也是一样的热。没办法,家里的厅堂上总是放着大块的条冰。现在看起来,岂止比越公差了一层。”云浩斜躺在矮榻上,身边的美丽婢女立刻在殷红的葡萄酿里面,加上两条冰鱼。这是大唐勋贵最流行的喝法,显然冯盎在事前做了不少的功课,包括训练一位知情趣侍女。 “哈哈哈!楚公家资巨富,临潼封地广大弄这么个排场还不是轻而易举?哎……!冯某老了,没了少年时的那份儿进取之心。现在,也只能是在这些事情上抓挠。倒是让楚公见笑!” “越公客气了,听说上个月越公还喜添麟儿,怎么担得起一个老字。” “哈哈!岭南的女子好生养,楚公北归之时,老夫为楚公准备些个。只要楚公肯下苦工,生百八个儿子不难。”冯盎尖利的笑声好像夜枭! 不能跟咸湿佬深入讨论这个问题,很明显生儿子是冯盎比较擅长的领域。这混蛋和一打,呃……!是一群女人生了无数孩子,光儿子就一百多。闺女更是多的数不胜数,估计连他自己也认不全。就生儿子这本事上,云浩不得不承认自己完败。 “父亲知道楚公这次军情紧急,出来之时没有带许多的下人,特地精选了美婢十名送往战舰之上,侍奉楚公及夫人。”冯智戴立刻打蛇随棍上。想要和云浩交好,必定得在云浩身边安插一些眼线才行。这些女人都是冯家从小训练的孤儿,在忠诚方面绝无问题。只要云浩有什么风吹草动,自己很快就会知道。如果云浩拒绝,那么很显然云家拒绝和冯家交好。 “呵!呵!如此多谢越公与公子的美意!”云浩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冯盎和冯智戴的脸上立刻笑开了花。 没有任何阻碍的接受了冯家的人,证明云浩和冯家结盟的意愿非常坚决。想到长安将会有以为如此强力的盟友,冯家父子的心都要笑开了缝。 “楚公!智戴有一小女明月胭脂,颇得老夫喜爱。老夫有意将她许配给云家大公子,不知道楚公意下如何?”冯盎立刻准备敲定跟脚。联姻,是勋贵之间结盟的常规手段。如果云浩答应下来,便是向全大唐宣布云家与冯家结成了同盟。 冯盎说完,便和冯智戴紧张的看着云浩。 “越公,冼夫人的血脉配谁家的儿郎都没有问题。云浩对此事十分赞同!不过……!家母尚在,这样的事情是一定要禀明家母之后,才能答应越公。” “哦!正该如此!正该如此!”虽然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但云浩已经表示同意。大唐以孝道治国,这种家族大事自然要征询一下云家老祖宗的意见。不过云浩这个家主都没有意见,他的母亲赵氏更不可能有意见。可以说,这件事情已经成功了八成。 “楚公饮胜!”冯盎高兴的举起手中酒杯,他的杯中可不是葡萄酿。而是非常纯正的云家烈酒,自从在长安喝过一次之后,冯盎就喜欢上了这东西。唯一不好的就是喝多了之后,第二天总是有自杀的冲动。 冯盎身后的侍女一挥手,刚刚驶得远些的花船立刻划了回来。丝竹管乐的声音贴着水皮儿传过来,花船上面的女子穿着极其简单的衣服,跳着难度超高的舞蹈。抬腿挥臂之间,rou隐rou现。 女人总是能够点燃男人之间的话题,尤其是冯盎这个对女人十分了解的家伙。指点着那些歌姬,向云浩介绍他们优缺点。每每有惊人见解,让他的形象在云浩心中愈发的高大起来。这还是一个善于钻研的学术型老色鬼,已经到达了眼中有衣心中无衣。无衣胜有衣的至高境界! 只要一谈论这样的话题,就会很费酒。尤其是冯盎勒令身边的侍女脱光衣服,要向云浩演示一下自己独创的冯家三十六式。场面就有失控的危险! 到底是老了,三十六式只演示了七八式,冯盎便不得不大口喘气的宣布中场休息。至于能不能完成三十六式,云浩认为这是对体力以及毅力的极大考验,最好还是不要轻易尝试。 云浩搀扶起冯盎的时候,冯盎觉得自己好像被什么虫子咬了一口。仔细检查,发现屁股上有一个小小的出血点。随手擦了擦,没怎么出血也就没在意。广州这地方的虫子很多,鬼知道是什么虫子咬了自己,还是尽快回复一下体力,继续三十六式,冯盎觉得不能在云浩面前丢人。 除了雄阔海,所有的人都是站着进去横着出来,包括那四名一丝不挂的侍女。都是被几个醉鬼男人灌了许多的酒! 云浩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反正每次醒来的时候都能看到张妙柯在自己床榻前。葡萄酿的好处就是喝过酒的第二天,没有太大的不良反应。尽管脑袋有些晕,但云浩觉得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怎么喝了那么多酒,吐了一个晚上。这样很伤身子的!”张妙柯一边给云浩穿衣服,一边絮絮叨叨的说道。 “这件事情你不懂,事关岭南的天气,不得不亲自出马。喝点儿酒而已,又不是cao刀子砍人。冯盎会送来十名美女,你看着使唤就是了。把雄阔海叫来!”穿好了衣服,云浩拍了拍张妙柯的脸颊。想亲一口的时候却被推开,老夫老妻的居然还脸红。 被老婆打了一巴掌,只能出来寻找雄阔海那个混蛋。 一锅rou在汤水里面翻滚,弥漫的rou香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雄阔海和薛仁贵盘腿坐着,一个酒壶在两个人之间不断传递。 “我说,你行不行,该好了吧!”雄阔海灌了一大口酒,咂吧着嘴说道。rou香一个劲儿的往鼻子里面钻,他已经有些忍不住。 “快了!快了!这碗汤打下去,再煮沸就能吃了。加上咱家特质的辣酱,神仙都得滚三滚。”薛仁贵一边用勺子向外舀锅边的泡沫,一边说道。 “老子现在就想滚!”雄阔海已经等不得了,没想到薛仁贵这货做狗rou一绝,以前还真小看了他。雄阔海吃起东西来,从来都是舍生忘死。不顾惊人的温度,两手捏起一块狗rou就想往嘴里送。 “住口!”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雄阔海一回头,就见到云浩急吼吼的冲过来。一脚踹翻了马上熟透的狗rou锅,然后一巴掌打掉他手里的狗rou。 这也就是云浩,换成另外一个人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雄阔海愣愣的看着云浩,薛仁贵手里还拿着勺子。两个人愣愣的看着云浩,不明白一锅狗rou而已,怎么惹得家主如此动怒。 “你们疯了!疯狗的rou也能吃?”云浩狠狠在地上的狗rou上面踩了两脚,命令仆役把狗rou统统扔进珠江里面去。 “不能吃?”雄阔海愣愣的问道。 “吃死你!”云浩瞪了雄阔海一眼道。 “家主!昨天的事情成了?真的能缓两三个月才死?”左右看了看,雄阔海贼兮兮的问道。 “成了!疯狗的涎水扎进人的身体里面,一般潜伏期都是两到三个月。这样大的事情,朝廷需要准备。另外……!咱们也得把自己摘出去才行,咱们离开之后两三个月人才死,绝对赖不到咱们身上。被冯家这样的大族仇恨,可不是什么好事。 还有你们两个也给老子记住了,吃狗rou没事吃疯狗rou会死人。得了这种病,可以说是无药可医。哼!”云浩没好气的瞪了两个家伙一眼,很难想象雄阔海这样的人得了狂犬病会造成多大的破坏。如果这货咬人,那绝对能够咬死人。 “诺!”见到云浩说得郑重,两个人也收起了心思,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冯盎果然送来了十名美女,而且还送给两艘船大量的补给。尤其是煤炭,都是上好的焦炭。这让燃料缺乏的云浩很开心,终于可以回江南造船厂了。才不愿意在广州这地方久待,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沦为战场。 冯盎有一百多个儿子,一旦冯盎突然死亡。这些家伙一定会为了家业打得你死我活,很难想象这一百多个儿子撕杀起来会是个什么德行。不过云浩相信,场面一定会很血腥。有时候儿子多了,也未必就是好事。 朝廷派来镇守岭南的李道宗已经带着大军在路上,朝廷也正在选派大量的官吏南下。岭南已经被冯盎统治了太久,只要冯盎突然死亡。一百多个儿子再打起来,朝廷不用大动作。只要等在梅岭古道,让他们撕杀得差不多,接管广州就是了。 眼看一个百年大族,会像一株巨树一样轰然倒地。云浩无奈的撇了撇嘴,能不能将这株老树连根拔起是李道宗的事情。自己做的,只是把他伐倒就成。 冯盎死定了,在他砍杀那数千名难民的时候就死定了。以这年头的医学条件,就算是孙思邈亲自来此,也治不了狂犬病。自己亲手将病毒送进了冯盎的大腿,这种病一般潜伏期都有两三个月。到时候,没人会将自己和冯盎的死联系起来。毕竟是经营了岭南百年的大家族,被他家记恨上,那日子还过不过了。 拒绝了冯盎登船饮宴的请求,镇海号晃动着庞大的身躯,在汽笛鸣叫声中离开了广州。顺着滚滚珠江水进入了大海,然后循着海岸线北上。途经澎湖的时候,带上了驻守在这里的程处默。把他留在这里晒太阳,老程会发疯。 张仲坚不知道去了哪里,云浩也不打算追杀。茫茫南海,就算是云浩想要追杀也没地方下手。对于现在的大唐来说,南海太大了。大到了这时代的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一切都要等岭南的这场动乱结束。朝廷会在岭南设置州府,然后修筑码头。 有了机械动力的战船,大唐水师将不再受信风的影响自由穿梭于大唐海岸线上。有了海路的开通,南海和中原的联系将会日渐紧密。 在广州补足了燃料,镇海号和定海号一路北上。很快回到长江口,想起几个月前还在这里抗击台风,云浩和船上的人都唏嘘不已。那场风暴之下,许多人都认为自己活不过来。对于船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三个月的经历,足矣成为这辈子的谈资。酒酣耳热之时,总是会说当年老子跟着楚国公平定海乱……! 进了长江,由于是逆流,航速也慢慢降了下来。两岸的风光不断的向后移动,云浩站在甲板上握着张妙柯的手。这一出来就是三个多月,走的时候江南还是初夏风光。现在已经有了秋天的意思,天气渐渐凉下来。那些打着赤膊的家伙,现在也不得不穿上单衣。 机械动力的船明显优于帆船,尤其是在这种逆水逆风航行的时候。虽然速度有些慢,但总比帆船要好很多。不过两天时间,两艘船就回到了它们的出发地江宁造船厂。在这里,两艘船将会得到高家父子的全面评估。然后加以改进,以便在制造下一艘的时候,功效要比这两艘还要强悍。 看着自己亲手制造的战舰归来,老高和小高非常兴奋。穿上的那些船厂工人,在得了赏赐之后都下了船。家在江宁的都钻进了家,家不在江宁的大都去了秦淮河。那里有许多撑船摇手帕的姑娘在等着他们惠顾!尤其是他们得了云浩的赏赐之后,就更加得那些姑娘的欢迎。 李文仲同样很高兴,因为朝廷来了旨意,让他进京述职。这是要加官进爵的节奏,李文仲觉得跟对了老大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