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成名须称早
胡不归消瘦了很多,但与刘邦第一次见他相比,他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颓废不见了,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军旅之人独有的干练,这样很好,刘邦点点头道:“胡卿,免礼吧。” 他看了看林清徐,林清徐会意拱手道:“臣告退——”胡不归不明所以,奇怪地问道:“陛下,林大人是自己人啊。”刘邦心叹,这家伙二百五的性子还是没变,他笑了两声坐在椅子上道:“自己人怎么了?” 胡不归挠挠头,知道自己可能说错话了,向刘邦拱手请罪“臣,多嘴了,请陛下原谅。” 刘邦摆摆手“行了,朕没怪你,说正事,交给你的差事办的如何了?” 胡不归神情一整,从密室里取出三个纸筒“陛下,臣一出宫就马上按照您吩咐的,召集千衣使旧部,现在已经有七个兄弟打进了那些大人的家里,其他的,臣还在想办法,这是最近收集到的情报,请陛下过目。” 刘邦从其中纸筒中抽出一张写满字的纸,随意看了几眼,上面记得全是那些大臣平日里所干的事情,所说的话。 譬如,早上礼部侍郎孙敬宗骂他夫人是母老虎,其夫人大怒,摔碎了家中两盏油灯,中午孙敬宗出门访友,晚上回来多吃了两碗米饭,宠幸了新纳的两方小妾,还说要休了正妻,给她们名分。 刘邦很无奈,胡不归给他的全是一些原始信息,何为原始信息?就是没经过整理,分析,总结的垃圾,没错,对于刘邦而言这就是一堆垃圾。 比如孙敬宗这天所做的事情,完全可以概述为:礼部侍郎孙敬宗,惧内,其妻某某如何如何,交际广,其友是... 这才是刘邦要看的东西,他一天就干了这么多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要刘邦看到何时?更何况刘邦要的不止是一个礼部侍郎,还有工部侍郎,户部侍郎,朝中所有的大臣,甚至,其他国家的大臣。 “就是——孙敬宗,年老不尊,乌龟王八蛋,这样的情报也比这一大堆零星琐碎的东西好啊。”刘邦心中略有些失望,胡不归和他手底下的那帮人都是军旅出身的粗人,让他们冲锋陷阵,杀人放火还行,从事情报工作的确有些不太合适,可他也没办法啊,谁叫他手里没人? 刘邦现在终于知道,刘备为什么要三顾茅庐去请诸葛亮出山了,人才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第一生产力,尤其是在封建时代,优秀的人才对于一个皇帝,一个国家而言,甚至比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还重要。 胡不归的心沉了下去,因为他看到了刘邦脸上的失望,本来,他对自己这几天的工作还很满意,兴致冲冲地来向皇帝表现,希望听到皇帝陛下的赞赏,可如今看来,全不是这么回事啊。 他跪倒在地,对刘邦道:“陛下,微臣办事不力,请陛下责罚。”刘邦将那些所谓的‘情报’放在一边,揉了揉眼睛道:“起来,朕知道你用心了,这不怪你,这样吧,你去外面把林清徐叫进来,朕有事要跟他讲。” 胡不归称诺,到外面把林清徐叫了进来,刘邦问道:“林卿,朕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 “陛下请讲。” “嗯,你身边或者你认识的人里有没有能统筹大局,办事仔细的人?当然,忠心是前提。” 林清徐沉思片刻道:“臣家里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只是——”刘邦见他犹豫就说道:“但说无妨,只要他对朕忠心,又有能力,就算他是个杀人放火,穷凶极恶的罪犯,朕也会用他。” 听到这话,林清徐脸上露出狂喜的神色,他拱手拜道:“陛下圣明,臣推荐的这个人没杀过人,也不是匪徒,相反,他品性优良,自幼随名师学习齐身,治国,安天下之道,是天底下少有的人杰。” 刘邦点点头,林清徐家里的人肯定与他有关系,推销自己家的人谁都会,水镜先生向刘备推销他的高徒诸葛亮,庞统,不就是这样说的吗?——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 结果呢,凤雏没多久就被人弄死了,卧龙倒是很厉害,可也没像他说的那般夸张,辅佐刘备统一天下,别人的话听一听就算了,是不是真如其言,还是得亲眼见识一下才能确认。 “林卿,如此人才,还不快快请来?” 林清徐高兴地应了一声,屁颠屁颠地出门去找人了,刘邦微微一笑,看着神情落寞的胡不归道:“胡卿,非是朕不信任你,也不是嫌你办事不力,朕相信,只要朕一声令下,就算前方是刀山火海,你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只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统筹兼顾,处理这些复杂信息不是你所擅长的,朕说过,日后朕一定会给你想要的,朕绝不会食言,所以还希望卿不要多想。” 胡不归闻言眼圈一红,单膝跪地道:“陛下圣心独裁,陛下的决定,臣照办就是,绝无半点怨言。”刘邦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让他好好干。胡不归是人才,这一点刘邦毫不怀疑,但无奈,事实表明,他更适合做一个执行者,而不是一个决策者。 如今要分走他的权力,还是要解释安抚一下,打消他心头的疑虑,这样与别人合作起来,也不至于因为心有间隙,导致两人无法合作。 刘邦很清楚,胡不归要说没有一点想法,那绝对不可能,就算是心思玲珑的人遇到这种事也难免多想,更何况他这样一根弦的人。
不过,对于那些比较机灵的人,刘邦是不会解释的——皇帝的威严还是要保持,让你怎么做就怎么做,想不通就接着想,敢叽叽歪歪,皮痒了吧。 大概一盏茶的功夫。 林清徐从外面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布衣少年,剑眉星眸,面皮白净,头发扎成马尾随意搭在背后,虽然年少,但他的气质沉稳,丝毫没有少年人该有的跳脱。 卖相很好啊,刘邦打量着他,不由得,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妒忌,身材这么好,长的也很俊美,这种人肯定是极受女生喜欢的——“狗、日的林清徐,从哪给我找这么一个欧巴?” 少年见刘邦看他的眼神有些不怀好意,也不紧张,他跪地行礼“草民,魏鞅见过陛下。” “魏鞅?你多大了?”刘邦问道。 魏鞅一愣,他显然没有料到,刘邦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询问他的年龄“是觉得我年龄小,轻视我吗?”少年人的傲气使然,他抬起头注视着刘邦,不卑不亢地回答道:“回陛下,草民虚岁十八。” 刘邦一拍大腿喊道:“好,都说姜老的辣,然而朕就喜欢嫩的,成名在年少,大好男儿,建功立业何须等待?”短短的一番话,就让魏鞅顿时热血沸腾,成名须称早,这句话简直说到他的心坎里去了。 祖辈的荣光不再,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要做出一番事业——不是为了重现上一辈人的荣耀,而是为了超越他们,有什么比年少成名更能说明出自己的才华,更能说明,自己比他们强? 请将不如激将,对付魏鞅这样的年轻人,刻意打压他们的傲气,只会适得其反,不如鼓励之,这样,他们才会乖乖展示自己的本事,刘邦眼中闪过一抹狡黠,在一旁的林清徐嘴角微微上扬,眼中满是欣慰与热忱。 “不过,对于真正的青年俊杰,朕自然欣赏,而那些徒有虚名之辈,朕会鄙视他们,林卿说你是人才,有治国,安天下之能,朕想考校考校你,如何?” 魏鞅自信满满“陛下,只管出题。” 嗯,刘邦点点头,将一个纸筒交给他道:“经义造句的本事就算了,朕不喜欢那些虚的东西,你就看一看,这些信息情报有何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