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尖叫
“且不说剑神级别,就单讲我亲自经历过的一场比试……”西修斯摘下帽子,露出头顶一块触目惊心的伤疤,“这是当时的对手留给我的‘纪念品’——宁死不屈的徽章。‘送礼’的家伙叫李善战,是东方四大剑道世家之首‘剑王家族’的掌门。那家伙手持一把巨剑,听说足足有两千八百斤重。我只和他交手了一招便败阵了。当时若非用尽真气护体,我恐怕难逃一死。”他以过来人的身份阐述一些事实,不是为了以儆效尤。 “两千八百斤重的剑?”消逝领略到顶级的分量! 西修斯呵呵冷笑了两声,道:“李善战后来败在青锋手下,也是仅用一招。大概三年前,我又听剑道上的朋友说起‘李通天’这个名字。他是李善战的儿子,一个五岁即可随手挥舞五千斤巨剑的怪物,极有可能也是未来君临天下的剑道帝王——什么叫青出于蓝?” “一山还有一山高。”消逝注视杯中余水里的倒影:他是何其渺小,称之为井底之蛙兴许都过奖了。“能再多告诉我一些关于剑神的传闻吗?先生。” 谈及剑神,凡人岂敢妄自尊大?资深如西修斯,神情亦不自觉地肃穆庄重:“七代剑神——天罡怒,销声匿迹多年。不过其门下超凡入圣的‘天罡七子’尚在十二星联邦,倘若有缘,你可以去拜访他们; “八代剑神——剑痴英八,现人在东方。如日中天的他,即将举办的新一届锋神会。此次血雨腥风,由他主持;至于史上最强的九代剑神——青锋,据传已加入太阳会,此事想必你也有所耳闻。” “我算是了解何为‘天壤之别’了。”消逝深有领悟。他单靠腿部力量撑起跪坐的膝盖,又向西修斯鞠了一躬:“多谢先生教诲,消逝告辞。” “为何急着要走?” “我想变强!仇恨不允许我多做耽搁。告辞。”消逝倒行数步,背身出屋。西修斯未多加挽留,目送客人。 出门时,他和一名耳戴铃铛的银发男孩擦身而过。两者一出一入,气势各有千秋: 出去地那名黑衣剑客只身来到岛上一块无人之地,为爱恨情仇舞剑,分秒必争地修行…… 进去地那个叫帕里斯通,专程送锋神会的剑帖来给西修斯的头号弟子——“高尔”,现名越前枫。枫的剑法随意而发,超越师门自成一派。可挨了阿烈“这一吊”,他哪怕再厉害,也没面目在岛上待下去了。 当日,馆主热情款待了送帖的帕里斯通,留他暂宿一晚。隔天,馆内值钱的物品连同那位银发男孩一并不翼而飞,剩下一张请柬,好似信用卡插在茶盘上。 行窃地男孩翻墻逃跑的那晚,被无名烈撞了个正着!可他行色匆匆,没工夫管这破事。阿烈急着去买OK绷,因为他碰上了件尴尬事:小酒rou身的“大姨妈”来了。这是阿烈措手不及的“大灾难”!他爱看“动作片”,喜欢“那档事”,竟不知女人有“月事”?阿烈一连换了好几块OK绷(又称创可贴),“创口”兀自血流不止。几天后,他黔驴技穷了,只好主动联系伙伴,乖乖回到旅社“投案自首”,忍受“木乃伊酷刑”; 一周期满,众人元灵回归本体,消逝也在这时归队。一行人再度启程,前往十二星联邦的第五座岛屿——狮子岛。 轮船穿过层层冰山中间的海路,抵达狮子岛海岸。因地理位置特殊,这里一年四季积雪不化,千里冰封,好一个冰雪世界。朗朗乾坤,地冻天寒,霜雪万物,银装素裹,故又名“雪岛”。 距今约莫三百年前,这里的冬季绵延大半年,每天甚至有20个小时是“黑夜”。积极乐观的雪岛人却都十分喜欢这段暗无天日的酷寒长冬。 雪岛的冬夜里,会有灿烂的万家灯火,会有闪亮的月光、星光,还会有瑰丽的七彩北极光。如此璀璨的冬夜,令雪岛人引以为傲,岛内的中心城镇更是成为游客的天堂。 在雪岛的“黑色冬季”里,书籍的销售量特别高,人们喜欢蜷缩在温暖的被窝里阅读。也正因为此,人口仅30余万的雪岛,一度盛产小说家和诗人,甚至还包括一位“切尔文学奖获得者”香乐斯艾斯。不过,那璀璨的冬夜阅读已是过去的事了,而今的雪岛人对游乐园比较感兴趣。 一脉等人登岛后,东南西北风,均吹送寒意,冷得他们摩擦皮rou,身形寸寸萎缩。 “冷死了!冷死了!这座岛上辈子是冰柜不成?要不怎么这么冷啊?”小酒使劲磋磨双掌驱寒,屁股上的赘rou抖得凶,像颗摇摇欲坠地肥大麻薯。 互换身体期间,无名烈无所顾忌地在巨蟹岛上大吃大喝,用的就是小酒的身体,胖的自然也是她。然后,她又变成肥婆了。而小酒也剃去无名烈的双眉做为报复,若不是阿密特与达芙妮全力制止,她甚至要用无名烈的身躯引刀自宫! “十二星联邦的岛屿虽邻近,所处的气候带却不尽相同,前岛还春意盎然,后岛可能就是冰雪覆盖的寒冬了。”达芙妮讲解,“这独特的地理现象所形成的魅力风靡世界,广受万千‘驴友(旅客)’好评,是人们竞相造访的旅游圣地。 “单我一个,就已三度踏足联邦十二岛了。可来了还想再来,全不厌倦的。”她不顾严寒地解说完了,便解下挂在胸前的一架相机,这是她先前在巨蟹岛买的。达芙妮把镜头对准自己中意的风景,左拍又拍,上拍下拍,见人拍、见物也拍,拍完还在拍…… 同登一岛,同为女性,小酒就远不如达芙妮坚强。她冻得腮边像两颗烤熟的红苹果,直呼:“不管了!不管了!献血换钱也要买棉袄去!”说完,她犹如重型卡车甩尾蛇行,朝望得见的居民区跑去。 瞧她那胖嘟嘟的身影,阿烈回想起儿时,心里好不喜欢!他赏识那坨肥臀,好比动物发烧友观赏企鹅,眉毛竟也随小酒的屁股耸动,这还是刚长不到两天的“新眉”。 “是该买冬衣御寒了……”一脉想想后怕,事先声明:“这回别再买颜色相同的衣服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查尔斯唏嘘不已,拔出陷进雪里的脚丫,一步一脚印地往城里走。 一行人脚踏乱琼碎玉,行至雪岛大街。当下,正值岛上的“火锅节”,挨家挨户均摆上一口火锅,配上一桌好料,锅内热腾腾的浓汤熬出精华,特色香味传遍了大街小巷,诱人食欲。
无名烈的肚皮“闻香打鼓”,鼻子自动追踪各种香气,吼道:“赞!汤鲜味美,口味繁多——有麻辣锅,有海鲜锅,有酸菜锅……居然还有啤,酒,锅!娘的,这是哪个天才这么有创意啊?俺非跟他结拜不可。” 阿烈口沫横飞地称赞,同行的消逝像例行公事,必要损他一损:“众所周知,犬科动物的嗅觉远较其他物种灵敏——你的能耐,我们有目共睹。” “好臭!”无名烈斜睨对方,回击道:“没想到‘僵尸’也会放屁。” “我承认,我说错了。”消逝冷视无名烈,“我不该拿你侮辱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阿烈捂住腮,貌似牙疼:“你的冷酸是种‘不治之症’。” 消逝与他各走各的,像两条分岔线,无交集,却总是隔空交火,唇枪舌战:“嘴巴捂不捂无所谓,反正吐不出象牙。要有毛病,尽早离队,避免传染。” 阿烈抠着屁股,说:“是人就有毛病,就像大肠里的宿便。翻污点的人,如同把自个的鼻子凑到别人的屁股上闻。我劝你别这样,我会难为情,爱闻我拉出来用保鲜膜包给你。” “你确定要捐献午餐?” “互看不爽就干脆点单挑嘛!别光耍嘴皮子。”无名烈跟消逝叫阵——冰与火两大元素俱现雪地!但,他们每每要开打,一脉必会劝阻:“你们俩累不累啊?别老窝里斗行不?” “你看,小酒她们进服装店了。”查尔斯拽起无名烈的手,就朝几个女生相中的那家店跑。 “走吧。”一脉招呼消逝,齐进到店内…… 陪几位女生挑了足足半个多钟头的衣服,大伙才如释重负,换上冬装回到街上。他们个个包得像颗粽子,红的、蓝的、绿的、紫的,唯独缺少黑白两色,也不能怪他们,恐惧症确非一两天能够治好。 队伍中有两个人未购置新装:阿烈身具烈火,不畏酷寒;消逝冰霜常伴,肆无忌惮。他俩跟伙伴们行走在这座全民包装紧实的白色国度里,如同两支串烧插在成堆贡丸里头,格外惹眼。 走了两步,一脉便问:“小酒,有没有感应到结界师?” “排除某个痞子,我现在最讨厌的就是你!”小酒蹲下挖出一坨雪,要塞进一脉嘴里。一脉撤步,搬出消逝当救兵:“你上。” “你有没有……” “目前没有,不过我相信短期内就会有进展的!”舍不得让消逝多费唇舌,小酒立刻答应,态度较之先前,有天上地下之分。 “哦~~,哦~~~,”无名烈卖弄风sao,“我相信短期内就会有进展的!”他极度夸张地模仿小酒的语气,逗得众人嬉笑开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