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我们不顺路
林浩和余贝贝花了几天的时间,才走出高雀山,毕竟山林杂丛茂密,非常的不好行走,要弯弯绕绕的。 不过这一路,他们倒是有惊无险。 主要是林浩掌握好了神级菜刀的缘故,不用再怕这些野兽了,只要不近身搏斗,或者被偷袭就行。 这种走出山林的感觉,好比走出了牢门一般,日头明亮,连空气都新鲜了许多。 “你快向家里打个电话吧,现在有信号了。”余贝贝腿已经差不多完全复原了,林浩将她放了下来。 望了林浩俊俏的脸庞一眼,余贝贝点了点头,她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林浩也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来。 “林浩。”电话那边传来张静的声音。 “是我,事情办完了,明天我就回来了。”林浩笑着说道。 “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回来了就好。”电话那边传来的声音,像是松了一口气。 “水果的生意怎么样了?”林浩转移话题。 这是他以后要做的事情,是赚钱的来源,不得不关心。 “水果已经卖完了,赚了十来万呢,现在又运来了几车烂水果,等你来处理,袁北一直在问,你怎么还没回来。” 袁北是青春痘男子的真名,对方曾经告诉过他。 “我知道了,我今天就搭车回来。”林浩说道:“有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吧,看哪里有好门面,租下来,我们好有自己的地盘卖水果,不要怕钱花掉了,有舍才有得,只要烂水果还在,我们就一直能赚钱。” “恩。”电话那边,张静点头。 林浩挂掉了电话,余贝贝此刻,电话也打完了。 “我家人已经让人来接我了,他们一直在高雀山外面等我,马上就赶过来。”余贝贝看着林浩说道。 “恩。”林浩点头。 没多久,便有一辆小汽车朝这里赶了过来,停在了路边。 “他们来了。”余贝贝还有点不敢行走,缓慢的走了过去。 林浩想了想,还是没有跟过去,救了余贝贝,完全是偶然的事情。 送到了这里,也就差不多了。 他心中苦笑,这个好人可做的不容易,不过不管是谁,他都会救的,这是原则。 他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要离开这里。 “林浩大哥。”余贝贝突然喊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吗?”林浩看向她。 “恩。”余贝贝脸色微微一红,也忘记之前害怕腿伤复发,不敢大步走路了,急匆匆的走到了林浩的面前:“你不跟我们一起走么?” “不了,我们不顺路。”林浩摆手。 这时,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剑眉朗目,一股儒士的气息,他看了林浩一眼,平淡的问道:“这位是?” “他是林浩大哥,是他将我从山里救出来的,若不是他,我早就死了。”余贝贝介绍道。 “是吗。”年轻男人向林浩伸出了手掌:“谢谢你救了贝贝。” “他叫李尔。”余贝贝做了个介绍。 “你好。”林浩和对方握了下手。 “林浩大哥可厉害了,我在山里腿受了伤,是他一路背着我出来的。”余贝贝不无崇拜的说道。 她跟着林浩在山里行走的几天,斩杀过老虎,劈死过野猪,恶狼,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野兽。 若是没有林浩,她早就去跟阎王爷报道了,所以她非常崇拜对方,很厉害。 李尔看了林浩一眼,微微皱眉,不知道对方怎么一下子在余贝贝心中留下了这么深刻的印象,略有不满。 他可不希望让什么乱七八糟的人物接近余贝贝。 “对了,我爸爸怎么没来呢?”余贝贝突然看向李尔。 “他有事情要忙,所以派我来接你们。”李尔愣了一下:“对了,还有人呢?” 余贝贝突然变得一脸难过,再也开心不起来了,伤心的说道:“她们都死了。” “唉。”李尔叹了口气:“高雀山非常危险,早劝你不要来了,没想到你还是偷偷去了。” 余贝贝自知错了,没有说话。 “对了。”林浩这才想起一件事情来,从包裹里找出云香草,朝余贝贝递了过去:“这个还没有给你的。”
余贝贝接到了手中,感觉这株草药有千万斤重,是用她朋友的生命换来的,看到它,就会想起那些死去的朋友。 “事情过去了就过去吧,节哀顺变。”李尔安慰道。 余贝贝点了点头,收起悲伤的情绪,看向林浩:“林大哥真的不跟我们走么,我们送你一程。” “不用了,我们不顺路。”林浩摇头。 余贝贝白了对方一眼,自己都没说要往哪里去呢,对方就说不顺路。 “没事啊,药已经采到了,我们可以先送你回去,不急的。”余贝贝说道。 李尔却是不满,淡淡的说道:“既然林浩兄弟不一起走,就让他独自走吧,或许他是有什么事呢。” 余贝贝白了他一眼,继续看向林浩道:“有事我们就更应该送啊,这里什么车子都没有,去哪里等车啊,而且,林大哥去哪里啊?” 林浩也注意到了李尔的脸色不对劲,看向余贝贝道:“我去雀山市。” “那顺路啊。”余贝贝说道。 李尔的脸色越来越来难看,看来林浩是一定要跟着他们走了,极其不情愿的说道:“那林浩兄弟跟我们一起走吧。” 林浩不知道李尔怎么突然对自己的态度这么差,自己好像没有得罪他的地方吧? 他真的想一个人走,但是余贝贝拼命挽留,要是这样弄下去,非得等到天黑不可。 “那好吧。”最终,他答应了下来。 “贝贝,你坐副驾驶吧。”走到汽车前,李尔要跑到副驾驶座去拉开车门。 “不用了,我和林大哥坐后面吧。”余贝贝拒绝道。 “要么我坐副驾驶吧?”林浩总算是明白了,这个李尔喜欢余贝贝,所以生怕自己是有什么企图,故意接近余贝贝。 这个人还真够蠢的,自己才认识余贝贝几天啊,虽然是共过患难,但也不会是爱情。 再说了,他们两个在山上,孤男寡女的,要发生什么早就发生了,何必等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