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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莫名其妙的袭击(2)

    第四十章莫名其妙的袭击(2)

    不能不说狼人的战斗意识强烈,被打的丢盔卸甲伤亡过半逃至此地,喘息未定又个个想回去继续杀戮。

    这场杀戮持续了整整一个白天,第二天,傍晚时分,舒畅才带着几名狼人,扛着大包小包重新返回游艇。见面第一句话就是:“这次,我好像也落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

    埃里克张了张嘴,疑惑地看了舒畅一眼,又上下打量归来的战友,见伤亡情况可以忍受——实际上,伤者多为轻伤,且无一例阵亡——他默默摇摇头。哈根好像知道他想说什么,连忙圆场:“我们最好现在起锚——这地方待不下去了。”

    舒畅喘息中顺便打量周围。此时甲板已变成了一个大要塞,留守的狼人堆起了大沙包架上机枪,船名标志已被篷布遮起,不时有狼人钻入水底,而水下叮叮当当的闷响连续不断,偶尔还有光焰传出,海水像开锅似地翻腾。

    “恐怕油料不够”,这里面,拉吉拉丘最想走,但他身为船长不能不考虑更多:“我们一直用最高速航行,航油消耗巨大,现在的油料,只够用经济航速航行到霍比亚(摩加迪沙北方),而霍比亚……众所周知,那里比摩加迪沙还不如。”

    “格伦在哪儿?”舒畅问。

    “在水下,正使用美国海军常用的Broco焊接法进行水下焊接!”哈根回答。

    “他上来后,来我舱里一趟!”舒畅说完,指挥那些狼人把包裹抬回自己舱内。身后,埃里克看着他的背影,低声嘟囔:“他战斗了一整天……天,可天色刚黑。”

    “别思考……”,哈根在他背后轻声提醒:“我刚才问哈根,他们最近的行程疑点太多,综合伯爵的态度,我也认为这里面有问题。可我们现在不能思考。”

    埃里克面色大变:“你是说……上帝!……一个能在白天活动的吸血鬼?”

    “也许”,哈根颇为含糊地说:“谁知道呢,据说,某人已发明了抵御阳光的方法,可短暂行走于阳光之下……这是个科技时代,万事皆有可能,不是么?”

    “‘短暂行走于阳光之下’——这办法百年钱就有了。”埃里克闷闷地嘟囔:“可他……”

    “我说的短暂,是指连续两三天”,哈根低声回答:“据说,这事与范·布伦有关……我们还是别谈了吧。”

    格伦“哗”地钻出水面,冲众人摆出一个“ok”的姿势,舱面上响起一片欢呼声。哈根不引人注目地连续向他打了几个手语,格伦点点头,抓住船上悬下的绳索,翻身爬上船面,也不理会欢呼的人群,一声不响地往舒畅卧舱行去。

    “我现在想知道,此时此刻,你听我的命令还是听哈根,或者埃里克的”,卧舱内,舒畅直截了当地问格伦。

    “你的!”格伦毫不犹豫地说。

    舒畅满意地点点头。

    他这话的意思是问:在埃里克、哈根都在的情况下,格伦属于狼人队伍,还是属于海豹号。格伦的回答令他很满意。

    “下面一个问题是:马立克是不是狼人!”

    “不是!”

    舒畅静静地等格伦解释,可格伦除了那句“no”之后,再无回音。

    “好吧,就像你说的,一个老兵,一个退役老兵,只想安静地躲起来渡过余生——我就不追问了。他还是那个又聋又哑的老兵,不是吗?”

    “他是聋了!”

    “但他不哑!”

    仍没有解释。

    “罢了!说正事吧……范·布伦小姐送给我们一件礼物——足以驱动火箭发动机的几节核电池,我听说这种电池有辐射泄漏,所以,一般只用在太空飞船上,我们可用来做什么?”

    “可以用!血族有强大的自我修复能力,所以他们并不在乎那点核辐射,从它被发明出来后,许多血族都私下用它做自己的能源——有它在,血族使用耗能巨大的空调、冷冻设备,才不会令人感到诡异。”

    “如果用来驱动海豹号的马达……”

    格伦抢着说:“那么,我们的行踪将更飘忽不定——我们可以把油舱改装成淡水舱、食品舱,甚至武器舱,然后,加油对我们来说只是掩饰,我们能出人意料地连续不靠岸航行,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世界任何地方……”

    “47年——按照箱内说明书的介绍,我们可以连续航行47年,才耗尽它的电能,但辐射问题……”

    “阁下,安装好的核电池是封闭在厚实的铅箱内,只有更换的时候才有核泄露。”格伦解释说。

    “好吧”,舒畅一指脚下两个大箱子:“它就在这儿。按功率换算,它足够支持马达全速运转,还能带动我们的照明、空调、通讯电路……去把它安上。通知拉吉,立即起锚。”

    “遵命”,格伦顿了一顿,又补充说:“阁下,我建议你见一下埃里克!”

    舒畅没有先见埃里克,他先找来了迪伦。“我们的病人还好吗?”他问。

    “好得很——阁下,我们的医助给士兵们包扎了伤口,目前,所有伤员都已得到安置,此外,拉拉小姐她们也得到了应有的照顾。”

    “我有一个问题——现在,我们已经没必要去西班牙了……嗯,正确的说,是没那么迫切了,现在我需要一个地方,能够躲避阿萨迈族的地方。

    我怀疑,在码头邮局,有人已盯上了我,这人很有本领,我屡次未能甩脱,后来我忍无可忍,曾开枪恐吓。但以我的目光竟然无法锁定他的位置——这人很擅长利用人群与建筑物隐蔽自己,而且,他对我充满敌意……”

    迪伦打断舒畅的话:“他身上有骆驼味吗?或者熏香味?”

    “什么意思?”

    “沙漠里生存的人,他们朝夕与骆驼相处,缺乏水源令他们不常沐浴,所以身上常有股骆驼的汗味。为了掩盖这汗味,他们喜欢用香料熏衣——因而,他们身上总有这两股味道——骆驼味与熏香味,就跟印度人身上总有股咖喱味一样。”

    “有!”

    “那么,当他靠近你时,你有恐惧感吗?”

    “有!”

    “一千多年来,阿萨迈族以血族为食,生存的竞争让血族对他们的接近产生了恐惧感,下意识地想躲的远点——这是一种血族的自我保护功能!……现在,我问最后一个问题,阁下,他给人一股腐尸的感觉吗?”

    “腐尸?——我不清楚!”

    “当人死亡后,尸体开始液化,这种体液粘到人身上,气味往往数月难以消散,这味道普通人嗅不到,但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那是死神的味道!阁下,你感觉到了吗?”

    “抱歉,我压根没有这一经历,体会不了那种感觉!”

    “阁下,我建议你去悉尼!”迪伦端直了身子,郑重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