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惊慌
如果真是这样,那萧子宸还不如一枪杀了李旭来得痛快! 显然今天李旭能吃这大亏,又能一手将李心薇撰在手里,萧子宸很是得意,说完这话,还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直笑得李心薇心拔凉拔凉的,心这一凉,不免慌张的情绪也稳定了一下。 并同时对萧子宸也生出几份恨意来,只想趁他得意之时,哪怕是咬他一口,也是痛快的。 但咬人这事,那是给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干的,李心薇自认自己现在虽体弱得有些力不从心,但也绝不能归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行列中去。 于是就在萧子宸得意之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了他手里的枪。 如果在现代,比她枪法好的专业人士比比皆是,可到了这里,她就是枪的始祖,只要挨了枪的边,那一切就该她说了算。 也只那么瞬间,萧子宸手里一空,明明还钳制住的人何时从他手里夺走的枪,他竟毫不知。而那杆厉害的武器此时已经对准他的胸口。 因为这个变化,屋里的人均倒吸一口凉气。 更因为适才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已经有幸见过李心薇此时手里武器的厉害,便都有些吓得无法控制了,只听一人抖着嗓子说道:“大胆!快放了皇上?” 李心薇直冷哼了一声,“如果我现在微微动下手指,你们的皇上很快就要换人了?大可不必如此惊慌!” 本还在得意的萧子宸现在显然再得意不起来了,估计和李心薇适才的心情一样,都是拔凉拔凉的,“你要为了他对朕动手?”说话的语调很不平静。 “为什么不可以呢?有句话不是说了吗?你无情,我便无义!总不能每次都让我吃亏吧!”李心薇觉得萧子宸现在的行为已经触到了她的底线,玩心眼玩手段啥的,她都可以理解,但玩命,这绝不在二人的感情范畴内。 “朕今日做这些都是为了谁,你竟然说朕无情!哪怕朕现在是为了朕的江山,可这些将来都是给谁的,是要留给你儿子的,你竟为了一个外人,要来对付朕!罔顾朕对你的一片心意,竟是白废了吗?” 又跟她提这个,知道这是她现在的软肋是吗? 如果是以前,她也许就信了他的话了,可想想他那后宫里都能连成片的大肚子女人,李心薇就不信,他要那些孩子,都只是拿来做装饰的。 但李心薇也不能直接否定了萧子宸的说法,不然岂不是断了嘉懿的后路,“你别跟我扯那么远的事,我只管问你现在放不放过我和李旭。” 这会屋里的人都很紧张,哪还有心情去管李旭的死活,看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别是已经上了西天了? 想到这样,李心薇的身子就有些抖了起来,拿枪的手上又用了二分力朝萧子宸的胸口顶去,“放不放,快说,否则我现在就动手,大家一个别想活!” 就在李心薇说话的电光火石间,屋内突然又多出几人来,形势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大逆转,其中一人直奔躺在地上的李旭而去,并将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别的人,直接和先前围困她和李旭的人动起手了,更有人直接朝萧子宸这方攻了过来。 见此情形,李心薇很是不知所措,不知这个时候是该帮李旭的人把萧子宸擒了,还是该放个水,把萧子宸给放了。 所以说李心薇始终不是个做大事的人,眼见有人朝萧子宸出了手,刚还拿着手枪顶着萧子宸的手就开始哆嗦了,然后那手不知不觉就移开了。 李心薇劝自己,她绝不是心软,她只是舍不得她儿子嘉懿受苦而已。 只要没有李心薇手里的那杆枪,萧子宸又是有备而来,想必安全无恙的离开这里,还是可以的。 这时候,刚才躺地上挺尸的李旭却奇迹般的又活了过来,并开口道:“拿住他,别让他跑出这间屋子!” 所以说,李心薇又是何苦来哉,什么亲兄弟,哪有亲兄弟,她才是那个闲吃萝卜淡cao心的人啊! 早知道李旭也是这般,她又何苦为难了萧子宸,现在好了,她倒里外不是人了!她那可怜的儿子该如何? 看李旭的人反扑的这么厉害,可见萧子宸还是有些低估了他的实力。
眼看着萧子宸被李旭的人捆了个结结实实,而李旭则被人扶到了床边上坐好,只有李心薇一个人孤伶伶的站在原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还是李旭照顾到她的情绪,朝她招了招手,道:“过来这边!” 李心薇站着没动! 李旭却坚持,“快过来,难道还要让我过去拉你过来吗?可我受伤了!” 虽然刚才的一切,不知道谁又中了谁的局,但李旭受的伤却是实实在在的。看了看被捆住了的萧子宸,李心薇还是没敢动。 要命啊,萧子宸这个名字,可不只代表一个人,他可是一国之主,今日再次被李旭给捆了,李心薇突然有种见不到明天的太阳的感觉。 只能说李旭的胆也忒肥了,对皇上这个态度,怪不得人家想尽办法都要收拾他了。 所以世间的一切都是有因有果,没有绝对的对和错的。 直到见李旭真的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朝她这边走过来,李心薇才从今天的事中回过神来,问他:“你伤在了哪里?“ 此时屋里已经亮如白昼,可叹李心薇眼拙,半天也没瞧出李旭伤在了何处,也许是因为他身着玄色长袍有关。 李心薇对李旭的关系,无疑又刺激到萧子宸了,哪怕现在他已为鱼rou,仍是不甘心的道:“李心薇,你不能选择跟他在一块,你不能这么对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