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第二题:火鼠裘
却说着中纳言,在傍晚的时候,一直在关注着厨房的屋檐下。 果然,拆掉了梯子之后,燕子们似乎安心了,正在那里筑巢。 看到这样的情况,中纳言颇为欣喜,赏赐了那位司事不少物品。 天色渐暗,正当中纳言有些累了的时候,却看到了燕子开始翘动尾巴了。 “燕子若是要产卵,尾巴便会翘动七次,而看到翘动七次之后,立刻把篮子拉上去,保管能够取到这燕之子安贝。” 回想起司事的叮嘱,原本涌上来的睡意瞬间便消散的影踪了。 “,去叫人准备拿那燕之子安贝!” 小声,唯恐惊吓到燕子一般,中纳言的语气却掩不住的激动。 不等中纳言叮嘱,原本守候在一旁的人便已经坐到了篮子上,被缓缓的提升上去了。 看着那篮子缓缓的升高,中纳言的心情似乎也不断的抬高起来了。 “这……没有。” 那人将手放到燕子身下,在巢中摸索了许久,却面露难色,向中纳言说道。 “……肯定是你不会找,下来……换个人……不,等等,我亲自上去找。” 急不可耐的中纳言如何还能忍受他人去那里摸索,早已激动不已的他,现在论是谁上去都会不满,唯有自己亲身尝试才能满足。 这么说着,中纳言踏上了篮子,升到了房檐下。 向那燕子的巢xue中窥视了一下。燕子还在翘尾巴。 这就是说,燕子还没生下卵来。也就是还没翘够七次。 这样一来,便还有机会得到这燕之子安贝。 “好。” 慢慢的,中纳言将手伸到了燕子的巢xue中。 或许是运气不错,中纳言居然摸到了一块滑滑的,扁平状的东西。 “找到了,找到了,把我放下去!” 高兴地喊了一声,却倏然不知自己体重有些重了。那根绳索法承担得起,就这么径直的摔了下去。 “啊……大人!” 看到中纳言摔下来,一大群仆人围了上去。 这一探,却是发现这中纳言两眼发白,双腿抽搐,呼吸也停止了。 幸好仆人中有稍微懂些医学的人,明白中纳言这还没有死。只是过于激动而导致的休克。 就这么向中纳言灌了一些水,又过了许久,天色已经完全的黑了下去,中纳言才幽幽的醒转了过来。 “大人,您没事吧?” “嗯……还好……腰似乎不能动了,不过没关系。这燕之子安贝我已经拿到手了,不用管别的,给我拿蜡烛过来,我要看看这燕之子安贝究竟是何模样。” 一点都不去管自己身上的伤,中纳言连忙吩咐仆人道。 不多时。便有仆人掌灯过来了。 只是,这中纳言定睛一看。手中的哪是什么燕之子安贝,而是一块鸟屎。 一时之间,中纳言竟是再次昏迷了过去。 过了一整天,中纳言在自己的床上再度醒转了过来。 只是,念想发生的一切,不由得生出了心结。 拿不到燕之子安贝,自然便法向辉夜姬送出什么秘宝,而因此摔坏了身体,倒还在其次,若是被人耻笑的话,那么堂堂中纳言,又如何做人? 不由得,一日日过去,中纳言的身体愈发虚弱了。 这一日,蓬莱山辉夜得知了中纳言的事情,便向其写了两句诗,托人给他带了过去。 “经年杳杳音信,定是贝儿取不成。” 听了这诗,中纳言在苦闷之际,让家人拿来了纸笔,写了一封回信。 “取贝不成诗取得,救命只须一见君。” 而写完这首诗之后,这中纳言便在郁闷之中结束了一生,而蓬莱山辉夜得知了这件事之后,深表遗憾。 …… “玩心也够了吧?明明知道凡夫俗子不可能得到燕之子安贝,却依然要他拿那贝来,最后为了你,他都葬送了性命,你依然觉得所谓么?” 竹取翁的小屋中,林宇有些严肃的看着蓬莱山辉夜。 若是继续这么下去,就算另外四人不死,也是会积疾于心,郁郁终生。 只是,若非他们自己放弃,这蓬莱山辉夜一定会继续让他们做下去。 既然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了出去,那就要一直走到终点。 蓬莱山辉夜向来便是如此,论是蓬莱之药抑或是什么其他的。 就算是制作了蓬莱之药这等禁忌的物品,蓬莱山辉夜想到多的还是逃脱罪孽而不是如何赎罪。 永远与须臾的罪人,这个称号,对于蓬莱山辉夜来说,实至名归。 “会葬送性命,实属意外,我本以为,他没能寻到便会放弃,这样也少了一桩麻烦事。” 实际上,林宇并不怪蓬莱山辉夜。 选择在蓬莱山辉夜指示的道路上走下去的,是中纳言自己,蓬莱山辉夜只是指给他了一条道路罢了。 最后的死亡,也只能说是那中纳言太过老实。 “也罢,你要那燕之子安贝对吧?” 深吸了口气,林宇看向了外。 依然是春季,燕子尚在这片天空中飞翔着。 走出小屋,林宇吹了一声口哨。 不久,便有一只燕子站在了林宇手上。 开启了混沌本源的力量,林宇用鸟类的语言与这只燕子交流着。 “是么……我明白了。” 点了点头,林宇一抬手,放走了这只燕子。 小小的交流过后,林宇已经明白了,能够产下这燕之子安贝的燕子,现在在何方了。 燕之子安贝,并非普通燕子可以产出的。 想要产下这等秘宝,便要那燕子是修炼了五百年以上的妖怪才行。 只是燕子不得不产卵,而燕子产卵之时,便是最为虚弱的时候。 这时候其他的妖怪,大都会将其视为补品,而在这段时间里袭击它。
想要取得这燕之子安贝,其方法唯有守护这五百年以上的燕妖产下子嗣,方能获得燕之子安贝作为谢礼。 只是,燕妖鲜少有能够活到五百年的,而活到五百年的也大都被其他妖怪捕杀了去,死于非命。 如今这剩下的燕妖,有五百年以上修为的,已经低于五只了。 林宇的运气不错,这十一区,正好有一只要在这里产卵。 “那么,辉夜,我离开三天,三天后,我会为你拿来燕之子安贝。” 也不管蓬莱山辉夜作何表情,林宇默默地离去了。 不去说林宇,再来看看其他的几位求婚之人。 …… 阿部御,身为右大臣,家财富庶,人丁兴盛,关系渠道也颇为繁多。 对于这火鼠裘,亦是志在必得。 在蓬莱山辉夜口中得知了这火鼠裘只有天朝才有,他便委托了一位天朝的王卿,嘱托他帮忙买一件火鼠裘。 只是,这王卿虽然知道这火鼠裘是什么东西,却未曾见过,于是便不得不将自己知道的情报整理一番,写了一封回信给阿部御。 “火鼠裘,我中国并此物。我曾闻其名,却并未见过。如果世间确有此物,则贵国应有舶来。阁下言不曾见过,则恐世间并此物也。总之,阁下所嘱,乃难中之难。然而,万一天竺有此物舶来我国,则鄙人可向我国二三富翁询问,或可借彼等之助力而获得,亦未可知。如果世间绝有此物,则所付货款,当交来人如数璧还。专此奉复。” 唐土盛行佛教,而那天竺相传便是佛教的极乐世界。 在那里,即便是世间不存在的东西,也会出现。 不知道哪里有火鼠裘的王卿,也唯有如此回复了。 就此,又过了一些时日,正当阿部御急不可耐的时候,那位王卿又来了一封回信。 “火鼠裘,我曾四处派人采购。据说此物在现世,在古代,都不易见到。但闻从前天竺有圣僧持来中国,保存在遥远之西方寺中。这是朝廷有旨要买,好容易才买到的。我去购买时,办事人员说此款不够,当即由我补足,方得之。垫付黄金五十两,请即送还。如果不愿付出此款,则请将裘送还为荷。” 收到这封信,阿部御不由得笑逐颜开。 “什么话啊,区区金钱而已,怎有不还之理?还,当然会还!能够得到这火鼠裘,对我来说便是天大的喜事了。” 欢欣鼓舞的时候,阿部御也没能忘了帮助自己的王卿,向着远在大洋彼岸的天朝,双掌合十行了一礼。 据闻这火鼠裘,生来绀青色,在毛的末端还会发出金色的光辉,若是穿的脏了,也需水洗,只需放到火中,烧个许久,便能比之前为洁净。 故而,这件宝物论是观赏抑或是实用价值,都是名副其实的珍宝。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