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同学会好友聚
早上,天还微微亮,李玄桢还练功,彭宇早早的来到李玄桢家中。 一看李玄桢在练功,没有做准备,彭宇拍着自己的大腿说到:“我的小祖宗呀!你怎么还没有做准备?” 李玄桢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停下动作,拿起身边的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水。转过头笑呵呵的对彭宇说:“怎么这么早就来了,起这么早不像是你的风格。” 彭宇吹眉毛瞪眼睛,一边还跺脚。 “什么叫不是我的风格,不是昨天就和你说了吗?早点把自己打扮的帅气一点,我一到就出发。这倒好了我到了你还没有做好准备,难道一身的汗水去吗。你难道不想早点见到你的女神吗,你难道准备这样一身臭味的去见你的女神?”彭宇接二连三的问到,感觉不是说李玄桢去见自己的女神,倒像是他自己要去相亲一般。 这女神指的就是他们的班长,彭宇一直觉得班长与高音没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就像一个媒婆一样,只要有机会他就会起哄,想撮合李玄桢与他们的班长。 李玄桢瞪着彭宇淡淡的说到:“在我的心中没有女神。” 他嘴里说着的时候,心里想到:女神太高高在上,这不是我的菜。 彭宇看着那眼神,背后一阵冷风吹过。抱着自己的胸,惊恐的说到:“没有女神?难道只有男神。你……你不会是弯的吧!” 还真没有发现贞子和那个女的好过,在大学期间竟然没有谈过爱。难道~难道是真的,经常和我在一起,不会是…… 突然之间他的神情更是夸张,连忙退后几步,一手指着彭宇说到:“你不会喜欢我吧!不要对我有什么想法,我可是直的。” 李玄桢一阵无语,真想看看他脑袋里一天到晚想的什么。 “懒的和你说,洗澡去了。”李玄桢像看着弱智儿童一样的看着彭宇。 彭宇独自一人站在那里想到:贞子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你。 “呀!我在想什么,是不是脑袋坏了,我可是直的。”彭宇摇着自己的脑袋说到。 没过多久李玄桢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了,彭宇依旧站在那里胡思乱想。李玄桢走过去,推着彭宇,说到:“还在那里想什么?走了。” 彭宇不由自主的听了之后,两人一起上车朝着C市出发。 经过两三个小时他们到了大富豪酒店。 大富豪酒店,听这名字好像是一个奢华的商务星级酒店,其实只是彭宇他们学校旁边的一间普通饭馆而已。这间饭店虽然普通,但是他们在这里留下许多回忆。 李玄桢与彭宇两人现在饭馆门口,看着已经有所变化的场景。 “呀!贞子你看,大富豪重新装修了。这招牌都重新做的,门也换了。”彭宇一边拉着李玄桢的衣服一边惊讶的咆哮到。 此时的彭宇就像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样,李玄桢有一种想离他有多远就有多远的想法。 李玄桢说到:“是变了许多,客气了许多,有格调了许多。不过你可不可以小声一点,不知道的会以为你是从那间三人民医院跑出来的。” 三人民医院不就是精神病医院,李玄桢已经说的很直白了——疯子你是从那间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 彭宇毫不在乎李玄桢说的是什么意思,突然惊呼说到:“女~女神,从那边走过来了。” 李玄桢转过头,朝着彭宇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位明丽动人,带着一丝青涩的女子走过来。那女子穿着高高的鞋子,黑色的紧身休闲裤,里面深色衬衣,外面淡紫色外套。脖子上带着一根洛施华最新款的水晶项链,耳朵上带着一对钻石耳环。女子尽显华贵气质,但华贵却不张扬,这是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 女子朝他们两人走过来,女子说到:“目不转睛,怎么?不认识呢。” 彭宇恍然大悟,说到:“是~是~原来是方昱夕大班长。如果不是你开口说话,我还险些认不去。” 方昱夕淡淡一笑,然后假装生气的说到:“这才毕业了几年,你认不出我。要是毕业五六年,七八年或者是十多年,那你不是会把我完全忘到脑后。” 彭宇立马摇摆着自己的手说到:“我就算有一天把贞子忘记了,也不会把你忘记。主要是你的变化太大了。” “难道我变丑了,丑到连你都不认识呢?”方昱夕说到。 彭宇立马说到:“以前的你清纯而美丽,现在的你典雅而美丽。美依旧是美,只是气质变化太大,我一下没认出来。” 彭宇又用身体撞了撞李玄桢,对他挤眉弄眼,嘴角上扬。突然说到:“贞子,你说我说得对不对。怎么突然不说话,是不是因为女神太美,美到让你目瞪口呆。” 李玄桢神情一愣,方昱夕也约有尴尬。 这时一位女子从饭店里走了去来,这女子没有方昱夕的美艳动人,但显得有精神。是一个有干劲之人。 她直接说到:“夕夕,我们两个是发起人。你怎么才来?你知不知道里面的男同学都等着你这位大美女。” 这位说话的女子就是李玄桢他们班上的学习委员罗莎,她一直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性格虽然雷厉风行,但做事从来没有出过一丝纰漏。不管办什么事都能办得又快又好,有条有理。 彭宇一看是罗莎,一脸伤心的样子说到:“莎莎姐,你怎么没有看到我和贞子吗?原来莎莎姐的眼里容不下我和贞子。” 罗莎转过头来,看到彭宇与李玄桢之后,她一眼就认出了两人是谁。一个是班上的少言少语的神秘男,一个是班上多言多语的耍宝男。这两个人极具特色,忘记谁都不会忘记这样的。 罗莎表情先是一惊,然后直接把彭宇推到了一边,好像根本就不认识彭宇一样。她走到李玄桢的面前,捂着嘴巴,睁大眼睛。吃惊的说到:“玄桢你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李玄桢平时少言少语,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单独行动。只有在上课或有大型活动的时候才会看到他,就算大型的活动到场了,他也不会与同学做多的交流。和他走的近的可以说只有彭宇,再一个就是方昱夕。虽然与方昱夕走得近,但那都是为了公事。
李玄桢不止不平易近人,还让人感觉他十分的冷淡,毫无人情一样。像这样一个人,罗莎当然没有抱希望他会到场。 这是他的同学不聊了他罢了,李玄桢只是表面上是一个冷淡,毫无神情的人。其实他的内在是一个最重感情的人。一个这样的人,又怎么不会不参加同学聚会呢? “学习委员,我也是班级的一员,同学聚会怎么会不到场。”李玄桢笑着说到。 彭宇倒是一脸苦瓜相,看着罗莎直接无视自己,他委屈的说到:“为什么,为什么呀?老天爷,我们的学习委员竟然不记得我了。” “诶~请问你是?”罗莎一手手指指着自己的太阳xue,若有所思的问到。 这才毕业几年,连贞子这种低调的人都记得,竟然我记得我这种高调的人。难道我在学生时代这么没有人气吗?这是彭宇第一次对自己有所怀疑。 彭宇说到:“不记得就算了。” 罗莎突然哈哈大笑,一手拍着彭宇的肩膀,说到:“想当初你那样高调,我怎么会不记得你。是不是那个天天耍宝的彭宇。” “我就说你记得贞子怎么会不记得我咯。你越来越坏了咯!”看着对方这样调侃自己,他当然要调侃回去。 “好了好了!我们先进去再聊,不然老板又要说我们挡着他的生意了。”这时方昱夕说到。 大富豪外面的装修变了,但里面只是重新的翻新了一遍,还是原来的味道。 他们来到二楼,整个二楼早就被罗莎包场了。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坐在哪里聊家常,不过那几个人豆是同班同学。 罗莎直接拍手说到:“看,大家看,看是哪位帅哥与美女来了。” 当那些人看过来的时候,罗莎做了一个欢迎的手势。大声的说到:“让我们用掌声欢迎大帅哥李玄桢与大美女方昱夕。” 气氛一下被罗莎造到了极致,大家纷纷鼓起掌。那些男同学看到方昱夕之后个个双眼冒金光,纷纷上前与方昱夕热情的打招呼。女生则看着李玄桢,却不敢与他打招呼。 一女同学说到:“冷面帅哥来了,我们一起过去打招呼。” “你都说了是冷面帅哥,这种男的只可远观不可近玩。”另一女同学说到。 其她的女同学附议。 听着那些女同学的交流,就知道李玄桢在那些同学眼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要是李玄桢知道自己被称为冷面帅哥的原因是因为自己很少与同学交流和笑的话。他恐怕会仰天长啸到:我每天学习和练武都少了,那有多的时间与你们交流。不笑?又没有什么好笑的,我为什么要笑?我又没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