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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从今天开始成为冠军

    艾迪斯记得明明自己下达的任务是解决掉那几个闹事者,然而副团长却在半个小时后带回了一只沸羊羊。

    啊,不对,准确地说应该是一个戴着沸羊羊面具的少年。

    他现在被那几名闹事者搞得焦头烂额,自然也无心仔细阅读恩皮赛推荐函上的内容。他的厨师朋友也并不是第一次朝他这塞人了,所以匆匆看了两眼信上的字后,便不耐烦地扬了扬手:“这样吧,作为加入我们的试炼,你就先和格拉罕一起行动吧!”

    地下王国可是大王子手下的头号产业,以往的闹事者大多都是一些起了摩擦的醉汉,像今天这样把观众席炸出一个窟窿的人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竞技场是马福亚麾下的产业,充满血腥暴力的表演每天都能为他们赚来天价的门票,那些寻乐子的贵族男女们往往为了表演不惜一掷千金。现在竞技场出了这等事,马福亚家族的几位大人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啊!”想到这里,艾迪斯不由催促道。

    要是那几位的大人出动那个部队的话,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林秋满心期待地入伍仪式还未开始,就被副团长格拉罕连拖带拽地拉了出去。后者脸色铁青,作为艾迪斯的左右手,他显然明白了团长的顾虑——他们只是竞技场的几个势力之一,连管理者的身份都算不上。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他们应该属于挑战者的范畴。

    人类与魔兽的博弈这能算得上特别节目,毕竟并不是随时都能找到勇于送死的傻子。为了保证竞技场赛事的日常运营,绝大部分的项目,都是人类之间的战斗——当然,那也是决定生死的战斗。

    最初幸存下来的挑战者都在地下世界具备了极高的名望,因此不断有人慕名投靠他们,并渐渐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势力——艾迪斯团长就是其中之一,百年战争结束后,他以自己丰富的经验,很快就成为了这里的头牌。

    不过头牌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几乎每隔三个月,就会产生一个新的冠军并成为竞技场的新头牌,只有从百人之中脱颖而出的强者,才担得起冠军的名号。而摆在冠军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是像艾迪斯团长一样,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另一条,则是加入马福亚与奥古斯丁家族重建的新猎犬组织。

    自卡纳家族私自出动猎犬袭击坎特未果后,两个家族早就摩拳擦掌地预谋取而代之了。相比于旧猎犬,新组织之中无一不是以一敌百的强者,当然,这种选拔制度在极大提升了成员实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不可避免的弊端——新猎犬的人,几乎全都是杀人狂级别的人物,他们一旦出手,除了贵族之外,就连一些无辜的平民都无法幸免。

    “我刚才就想问了。”

    两人奔走在街道之上,擦肩而过的绝大部分都不是贵族,相反,贫民的比例反而要占绝大部分——“为什么这里这么危险,还会有这么多穷人?”

    “当然是因为欲望。”

    地下王国是一个危险与收益并存的地方——“就比如按照流程,击败了三头犬的你,可以获得10万金币或者一颗A级魔核的奖励。”

    奖励的价值,要比普通的A级任务高了十倍不止!

    这里的穷人无一不抱着一夜暴富的美梦而来。他们相信,在如此混乱无序的世界里,就算在路上捡到一颗A级魔核都不无可能。

    不过一夜暴富的人凤毛麟角,绝大部分人都成为了金币背后的一堆枯骨。

    “虽然你实力很强,但建议你还是低调行事……你在竞技场的无心之举,可能让你已经被许多势力盯上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驯服”了三头犬,如此有冠军面像的新人可不多见。

    而在这地下世界,可并不禁止赛场之外的小动作,每年都有不少具有竞争力的选手折戟在了意外上。单干在这是行不通的,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投奔艾迪斯团长的原因。

    格拉罕神色一怔,对林秋说道:“这是我作为过来人对你的忠告。”

    在他看来,如果不出意外,林秋十有八九会成为这一次的冠军。

    “不必担心我。”林秋无所谓地笑了笑。

    他对冠军可没什么兴趣,他只想安安心心地学会刻痕力的cao控技巧。据他观察,作为昔日冠军的艾迪斯也不过金阶皇家骑士的实力,如果在剑技与刻印全开的状态下,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把那个什么新猎犬吊起来打。

    毕竟贺露提雅在编的圣殿骑士也不过四十余名,每一位圣殿骑士都拥有极为崇高的地位,没有哪位突然脑子抽了跑来地下世界和这些皇家骑士们竞争10万金币。

    只要他们答应去塔伦王国那样的边陲小国担任护卫长一职,别说10万金币,就算倾尽国库,国王都会想办法将他们留下。

    联盟各国的实力,一直都是以兵力与顶尖强者的数量定义的,只要有一名圣殿骑士坐镇,一个刚刚成立的小国都有瞬间跻身中游水平的可能。

    在竞技场人员的疏导下,贵族们被有序地疏散了出来。

    在场的贵族无论大小,都是大王子的支持者,马福亚家族可不会蠢到得罪这些人的地步。

    “喂喂,主持人,你这么慌张干什么?”

    慌乱之中,娘娘腔男人一头撞在了一位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的男人胸前。男人一只手提在了他的领口,如拎小鸡一般将他拎了起来——“闹事的人是谁?”

    而在看见对方时,格拉罕惊呼道:“糟了,来晚了。”

    鸟人英普,竞技场十天前诞生的新任冠军,性格极度张扬,在成为冠军前,就是远近闻名的刺头之一,但由于他是这一届马福亚家族重点培养的新人,被他挑衅的人大多都得忍气吞声。

    但真正让格拉罕惊惧交加的,是英普身后的几人。

    贵族们见到高矮不一的几人后,不仅没有丝毫恐惧,反而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快看,冠军们出马了!”

    他们自然不会害怕,这些人全都是被他们捧出来的新星。

    一些人已经摆出了看好戏的架势,虽然他们大多没什么实力,只能任由那个闹事者在竞技场肆虐,但这些人却都是百里挑一的存在。

    “干掉那个家伙,英普!”

    “我出5000金币买他的项上人头。”

    “5000金币?你把这当成什么地方了?我出10万,我要把那个家伙的剑当作收藏品摆在家里!”

    见自己成功调动了贵族们的气氛,英普放下娘娘腔男人,同时朝离他最近的一位贵族小姐吹了声口哨。

    “他们就是新猎犬。”

    沉默许久的格拉罕面色难看地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