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5)
他们穿过五十二号街的川流不息的车流,走进那座饭店。进去后默纳执意不存她的貂皮犬衣。“你抽空写写这件事。”她嘱咐杰米:“这个星期以来,全城都在丢大衣。你知道,冬季到了,但是没有一个存衣间会承担责任。老天,我几乎忘了一个生动的例子。你认识朱尔斯·亨特吧,他已着手准备在特别选举中竞选地方议会议员了。上周他在泰姆皮斯饭店为筹集资金举行了一次宴会,所有社交名流都到了。对啦,朱尔斯确实给大家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当众疾呼,本市的犯罪活动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刻,并且论述了铲除孽障非他莫属的理由。大家齐声鼓掌,酒足饭饱之后正准备离去,存衣间那里响起一片尖叫声。一二十位夫人的貂皮大衣不翼而飞了。 “起初他们认为这是朱尔斯耍的一个伎俩,以证明他言之有据。后来才发现这是真的。结果大家全都气恼了。可怜的老伙计朱尔斯呀,他现在还提心吊胆地担心他能不锈赢得这些人的选票呢。” 侍者绕着弯向他们走来,但默纳挥挥手让他走开。“我今天晚上只喝酒。如果你们酒吧的水平还算可以,我再回来订饭吃。” 杰米颇有好感地听着她摇唇鼓舌。他俩已在杂志社共事两年,但他一直对默纳了解甚少。她是个年近四十、相貌妩媚的女人,身高一米七左右,大腿丰满,**高耸,引得《曼哈顿》的男职员们经常成群地围到她桌边去。但默纳拒绝与办公室的任何人来往,于是一些讨了没趣的候选情夫散布说,她是个同性恋者。 杰米既不知道这种谣言是否确实,也对此不感兴趣。他只敬慕默纳的风度,机智聪敏(至少可以从她的稿件中看出),还有那种不管风言风语,我行我素的态度,只要大家公正地承认她是内行就行。 他们坐在一个僻静角落的餐桌前一杯一杯地喝着,通过天南海北地交谈,两人相当知心了。他们谈了很晚,最后,杰米终于鼓起勇气把自己对她的看法讲出来,说她是个十足的女强人。 默纳坐在位子上扭过头盯着他说:“亲爱的,你以为我是个女强人吗?一定是我的举止给你留下了这种印象。记住:我大概是我们办公室,或整个纽约东区之中经受过最大污辱和践踏的女人。” 他一言不发,他心里清楚,如果她真要倾吐心里话,不需要催问,她也会讲出来的。他心想,他们这号人最后都要讲出身世。 默纳在凝视她的酒杯。“办公室里的人以为我是个同性恋者,是吗?”她突然问。 杰米耸了耸肩膀。 “那么,他们都错了。只是最近我才停止了可恶的性生活。过去那些年可不是这样,想起来真是悔恨交加。你知道,我是抱着当演员的希望来到曼哈顿的。当时十九岁,我在高中时就登上了舞台,而且参加过剧院的夏季固定剧目的演出。我一来到这里就碰到了好运气。” 我不是和你一样吗?杰米蹙眉苦思。他对她的开端与自己的如此相似并不感到惊奇。有时似乎可以这么说,曼哈顿有一半人都幻想着在百老汇一举成名。 “我不但当了剧院的替补演员,而且担任了一个戏里的跑龙套的角色,这出戏在百老汇连演一年而场场暴满。天呐!我简直爱上了所有与那出戏有关的入。导演也爱上了我。至少他是这么说的。他是个老鼠似的小老头,五十来岁。他一辈子就搞了这么一出成功的戏。但对我来讲,他只是个名叫约翰·巴里莫尔的人。算了,长话短说吧,他把我拉上了床——他是第一个与我睡觉的人——在两个月内就让我怀了孕。然后把我从剧院里开除出去。 “我估计我当时都吓傻了。想想看,我孤苦伶仃地一个人待在大城市里,没有朋友、没有工作、没有钱,肚里还有个小东西在一天天长大。我要是稍微懂点世故,或有个什么人给我指点一下,我早就做了人工流产,把这事作为一次经验教训就得了。 “相反,我只知道哭,在哭声中过了大约三个星期,后来乘一艘远航客轮回波士顿老家去了。孩子生下来以后,我父母决定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真叫我尴尬极了。他们还是客客气气地对我说这说那,好像我怀里根本就没抱孩子似的。我先在他们那里待了两年,后来在《环球报》的妇女部找到一个差事,专做稿件登记工作,我租了套房子,雇了个小姑娘来看孩子。我活儿干得不错,最后他们把我提升为时装编辑。可是,当孩子长到十一、二岁的时候,他开始惹麻烦了。 “为了他,不知换了多少保姆;她们在我们家最长只能干两个星期。一天夜里我从报社回来,家中空无一人,只有一张要我给当地警察所打电话的字条。博比因为抢劫商店已被关在那里。这是他出的第一件事,以后他就接连不断地与警察、与任何一个干涉他的人发生冲突。 “他长到十四岁的时候,人家把他作为失去控制的儿童从我身边带走。让他住进了一个专门教养犯罪儿童的家庭。他从那一家逃跑的回数太多,又导致他进了改造学校。博比十六岁时我把他接回来,但已为时过晚了。他在改造学校实在‘大有长进’,严重地沾染了吸毒的恶习。不仅仅是吸大麻。我的博比根本不喜欢那种不起劲的玩意儿,他在吸海洛因。才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呀!按讲,他每天都应当去上学去,但他不到校也不会有人吭声的,所以,我估计,在我上班的时候他正在大街上逛荡。 “然而,有时我想这些事都会过去的。他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我们在不少次晚上也度过了谈笑风生、饶有风趣的时光。我老是怀着一种憧憬:博比和我将来都在纽约干了大事,他陪着我一同出入高级饭店,一同参加影剧的首演式……这你能理解。可是,就在他过十七岁生日的那个星期,他们打电话把我叫到了警察所,这回,他可回不了家啦。 “他走进一家熟食店,伸手就去抓柜台抽屉里的钱。开店的老太太慌忙阻拦,让他打了一顿,把颌骨给打断了。他们定他为行凶抢劫的重罪。要服五至七年的刑。地点不出马萨诸塞州。法厅宣判过之后,我就来到了这里,先在《时代周刊》工作,后又谋到了现在这份差事。现在的问题是,博比在过去的六个月里已经具备了获得假释的条件。但他们只能把他假释给我,别无他人接受。可我已经不想要他了。我不知道应该怎样管他。他既然在波士顿是个吸毒犯,到了纽约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这孩子仍然在监牢里蹲着,而那无情的老默纳却在愚人城(愚人城:纽约市的别称——译者注)里招摇过市,大出风头。咳,这也算得上是个母亲吗?” 杰米无法排解这段故事给坐在自己身边的这位倔强的美貌女人所带来的痛苦。他虽然知道自己说什么对她也不会有所安慰,但还是强说了几句:“默纳,我不好回答你的问题。谁能说得准你是错还是对?我看,在你已经步入上流社会的时候,丢掉你的职业,是得不偿失的。我倒希望我能助你一臂之力。让我打听打听看,可能有人懂得。不是吗?这座城里到处都有独身的父母。总能想出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工作的办法来。你实际上还是想让他出狱,对吧?” “问题正在这里,杰米。我自己也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