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六 释疑
二百零六释疑 辘辘的车声中,叶迦南秀安静地坐在靠椅上,身子很有节奏地随着车身晃动着。 今天再见到慕容毅,叶迦南发现,自己的心情比原先预想的平静了很多。 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今天自己为何能这么冷漠而平静地与慕容毅对答,心中不起丝毫涟漪?要知道,慕容毅原来可是少女时的自己最喜欢的人啊!为什么,现在的她对他已再无一点留恋了呢? 倒是慕容毅提起了东平孟镇督,这让叶迦南有种怪异的感觉。“孟镇督”这三个字很平常,但偏偏连起来之后让叶迦南有种异样的熟悉感,仿佛在哪里听过一般。 “徐伯,北疆东平的孟镇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 徐伯靠在车壁上,像是在闭目养神。听到叶迦南的问话,他眼中寒芒一闪,慢吞吞地说:“小姐,您还记得长孙寿被杀的那事吗?” “长孙寿?长孙家的长孙寿?” “这是七月间的事了,北疆东平东陵卫的孟镇督杀了东平都督长孙寿,当时是很轰动的大事啊!小姐您当时也该听到这件事吧?您对孟镇督有些印象,那也是正常的。” 叶迦南蹙眉思索,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听过这件事。。。呃,好像真的有点印象。 “孟镇督是东陵卫的镇督?他怎么敢杀了朝廷的都督?” 徐伯若无其事地说:“边塞的武夫嘛,没什么脑子的,头脑一发热,他们什么事都能干出来。听说孟镇督素来勇猛,号称万人敌,想必也是个有勇无谋的边将吧。” “是吗?”叶迦南随口应答道:“那慕容公子特意提起这人,他倒是什么意思呢?” “呵呵,这个,老奴就不得而知了。或许小姐可以回去问问少爷?” 叶迦南吐吐舌头:“爹爹?算了吧,问他的话,又要被他训个半天了,说我不该多管闲事了。” “呵呵,小姐您是为家里办差,这不该算是多管闲事吧。” 叶迦南望了一眼徐伯,在徐伯那浓重的皱纹里,仿佛藏着无数的秘密。 叶迦南脑里转过一个念头,徐伯该是知道什么的吧?他为什么要对自己隐瞒? 叶家的庄园坐落在洛京西郊的空旷平原上,外围是大片的桃树。暮色中,无数的桃树绽放着粉红的花朵,仿佛粉红的云降在了原野上。 在桃林外,车队就碰上了在外围巡弋的青衣骑士。骑士们纷纷下马,向马车里的叶迦南行礼。然后,在骑士们护卫下,车队继续前进。因为最近时局不宁,叶家已把巡弋骑哨的范围扩大了,以防乱兵和暴民sao扰。 叶迦南心事重重,她点点头,没多说话。 到家后,叶迦南下了马车,第一时间就问:“爹爹在哪?” 叶剑心正在书房里。见到女儿风风火火地回来,他从书卷上抬起头,指着面前的空椅:“坐吧。” “谢爹爹。”叶迦南坐下,急不可耐地正要说什么,他的父亲淡淡地吩咐道:“跑了一趟,累了吧?先喝口茶解渴吧。” “谢爹爹,今天女儿奉了爹爹的命令去与慕容家交涉白叔叔的事。。。” 叶剑心放下书卷:“慕容家如何答复呢?” “慕容公子说,此事需要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 叶剑心剑眉一轩,起身缓缓踱步。 “当年,天武帝慕容龙城攻灭刘汉时,在洛京皇宫里缴获的珠宝美女无数,慕容龙城分毫不取,统统赏赐给了部下,却独独看重俘获的刘汉官员,不惜屈尊一个个说服招揽,甚至就连射伤了慕容龙城的刘汉将军也被他宽恕了,招为贴身金刀护卫。 如今,慕容破和慕容淮虽然号称天武的嫡系后人,但比起慕容龙城来,这气魄真是没法比啊!连各为其主的道理都不懂吗?何况敬轩。。。敬轩现在虽然落败被擒,但东陵卫在各地还有三十万兵马呢!慕容家倘若真敢害了敬轩,他就不怕东陵卫的余部与他为难吗?” 叶迦南很认真地说:“爹爹,慕容家恐怕就是想到了这些,才不敢放白叔叔出来吧?白叔叔威望太高了,旧部亲信遍布天下,放他出来,他随时可以组织大军回来复仇。” 叶迦南能想到这点,叶剑心很是高兴。他笑道:“南儿,这你就不懂了。慕容家若是杀了敬轩,东陵卫自然会有受过敬轩恩惠的亲信旧部铁了心来为他复仇,那些野心勃勃之辈也可用为敬轩复仇的名义召集东陵卫; 但慕容家若是放了敬轩,把他赶离洛京,败军之将的敬轩如同一条丧家犬,威风扫地,没了领头人的东陵卫也就成了一团散沙,那才叫真的掀不起什么风浪来。” 看到叶迦南的表情迷惑,叶剑心摆摆手:“其中的奥妙,我就不说了,你慢慢体会吧。我猜,你过去求情,慕容家该开出什么条件来了吧?” 叶迦南笑道:“爹爹明察,慕容公子正是那个意思,希望我们叶家能助他一臂之力。他虽然没明说,但我听出来了,只要我们叶家肯出来帮他,那白叔叔的事就绝无问题了。” “慕容毅的格局太小,也太不懂事了。他不想想,就算他可以不给我们叶家面子,难道东平镇督孟聚的面子他也不肯卖?要是我,我今天就顺势答应了你放了白无沙,让我们叶家和孟聚都欠上他一个人情。” 这是叶迦南今天第二次听到孟聚这个名字了,她顺势问:“爹爹,今天慕容公子也提到了,说是孟镇督托他向我们问好。他是什么意思呢?我弄不明白。” 叶剑心望了女儿一眼,淡淡道:“孟聚是北疆出名的悍将,东平东陵卫的镇督。此人心狠手辣,曾擅杀东平都督长孙寿,火拼了武川边军。他的武艺也很硬朗,据说曾单人冲破魔族的军阵,斩杀数十魔族兵将。” 叶迦南“哦”了一声,心中已总结出孟聚的形象:一个粗鲁、嗜杀的边关武将,一身风尘,满手血腥。不知为何,她心中微微失望:“归根到底,也不过是一介粗鲁武夫罢了。” “当年,孟聚是你白叔叔一手栽培起来的边将,现在你白叔叔倒霉了,他是要来还这个人情了,倒也算他有情有义了。那么多人受过敬轩的恩,但现在他倒霉了,出头的却只有一个边塞武夫,人心哪唉!” “爹爹,慕容公子还说,他得到消息,北疆的拓跋雄有意南下,他希望到时我们能助慕容家一同抵挡拓跋雄——女儿看慕容公子的神色,倒象是很有把握我们一定会答应他似的。” 叶剑心淡淡一笑:“他当然有把握。南儿,拓跋雄是北疆的枭雄,也是我们叶家的大仇家。 你被重伤昏厥三年的事,就是他手下的部将所为,倘若不是我们有秘法,你早就一命呜呼了。当时为了迷惑外界,我们不得不放出风声,说你已经死了,所以你复出时不得不改名叶梓君——这些事,你昏迷醒来后都忘了,我也没跟你说。 只要拓跋雄敢领北疆兵来洛京,即使慕容家不请,我们也要动手的——慕容毅倒是算得很精啊,只要我们与他们联手对付拓跋雄,外边人不知道,会以为我们叶家已投了慕容家,慕容家顿时就声势大涨了。 嘿嘿,慕容毅这小子,实力不行,气魄不够,这种小花招倒是玩得很拿手啊!” 叶剑心这么说,叶迦南听得一头雾水。 按照父亲以前的说法,自己受了重伤,昏迷不醒三年,醒来之后却把三年前的事都给忘了个精光。为了掩人耳目,家里面只好伪称自己已经身死,自己复出时只能以“叶梓君”的名号见人。至于自己为什么受伤、凶手是谁等细节,父亲当时却是半句话没说。 现在,父亲才很吝啬地艰难地透露了一点,说自己受伤是因为某个叫“拓跋雄”的仇家所为,叶迦南赶紧追问道:“爹爹,那拓跋雄与三年前的我有何仇怨?他为何要下此毒手,难道不怕我们叶家报复吗?三年前的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叶剑心深深注视叶迦南,良久,他移开了目光:“南儿,时间不早了,你该去歇息了。” 叶迦南急道:“爹爹!” “去吧,吃了东西就歇息了吧。爹爹也要进膳了。” 叶剑心素来威严寡言,象今天这般说上这么多话已是罕见了,眼见父亲板起了脸,叶迦南也不敢多问,乖乖地退了出来,心下苦闷:“这些疑惑,该去找谁请教呢?” 看着叶迦南听话地出去,叶剑心微叹口气。他踱步来到窗前,凝视着窗外的花园出神。 也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少爷,您该用膳了。” 叶剑心没有转身,负手伫立:“徐伯,你放下东西吧。” 背后传来了悉悉索索摆放餐具的声音,过了一阵,徐伯恭敬地说:“少爷,准备好了。” 叶剑心转身回来正坐在餐桌前。但过了好久,对着满桌的菜肴,他却是久久没有动筷,眉宇间隐有忧色。 徐伯恭敬地问:“少爷,您好像有心事?可是为了白家少爷的事?” “不是敬轩的事。我已出面,敬轩的性命决计是无忧的。” 徐伯巍巍地伏低身子:“那,少爷烦心的就是小姐的事了。” 叶剑心点头,他问徐伯:“南儿,她今天是不是问你什么了?” “是的。小姐今天问了北疆孟镇督的事,也问起拓跋雄的事。老奴觉得,小姐好像很好奇,她对那三年的事很感兴趣。” “哼!”叶剑心哼了一声,他轻蔑地骂道:“北疆那帮龌龊武夫,没一个好人!若不是那帮武夫,我家南儿怎会落到这个地步,甚至不能以真名出去见人!我叶家好端端的嫡亲女儿,却成了私生女,连我的一生清誉都被连累——想到这事,我实在愤恨难平!” 徐伯帮叶剑心倒了茶水:“少爷,请用茶,歇口气,事情急不来的,别气坏了身子。我们慢慢想法子就是了。” 叶剑心把茶一口饮尽,问:“今天南儿去见慕容毅,那时你也在吧?” “是。因为小姐刚刚接触外边的人,老奴怕出了什么意外,不敢轻忽。她见慕容公子时,老奴是跟在身边的。但他们说话时,老奴不敢插嘴。” “慕容毅那小子,对南儿是否还念念不忘?” “老奴看来,确实如此。见到小姐时,慕容公子惊得呆了。今天说话时,慕容公子心神不定,几次偷眼看小姐。” “嘿嘿,年青人啊!”叶剑心听得眉头一扬:“慕容毅那小子,看来倒是很念旧情啊。。。南儿的反应如何?” “这个,老奴看不出来。小姐看起来很平淡,跟平常没什么两样。” “呵呵,女孩子家,总是要羞涩一点的。徐伯,照你看,慕容毅该对南儿很有兴趣?” 徐伯点头:“何止有兴趣。少爷,老奴敢拍胸口保证,三天之内,慕容少爷倘若不找个由头过来拜访您,老奴把眼珠子挖了去。” 叶剑心微笑着,却不说话。 看着叶剑心微笑的脸,徐伯微微犹豫,深深一躬:“少爷,老奴,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叶剑心望了一眼徐伯,淡淡笑道:“徐伯,你服侍了我们家三代人了,虽然名为主仆,但我们都没把你当外人,就当是自家人一般。有什么话,你只管说就是了。” 徐伯巍巍颤颤地行礼:“那是少爷和小姐宽宏,老奴是万万不敢自大的。只是有件事,关系到叶家的命运,老奴如哽在咽,实在不能不说。倘若少爷您不高兴的话,你只管惩罚老奴好了。” 叶剑心沉下脸来:“徐伯,你说吧,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呢?” “是。老奴斗胆揣测,少爷是想小姐重又许配给慕容家的公子吧?” 叶剑心不动声色:“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倘若老爷没有这念头的话,那是老奴想得差了,虚惊一场;但倘若少爷真有此打算的话,老奴斗胆说一声,这事还得请老爷三思啊,小姐是万万不能嫁给慕容公子的。”
叶剑心剑眉一轩:“徐伯,你继续说!我记得,以前南儿与慕容毅那小子也是有婚约的吧,那时可不见你说不好啊!” “少爷,此时不同彼时了啊!那时,慕容家只是大魏朝的一户皇族,虽然出身高贵些,但也不是高不可攀的。但现在,慕容家可是眼看着要登基上台了,慕容公子身为慕容家的嫡长子,可是很有可能继承大魏朝皇位的人!” “嗯,这又如何?” “少爷,这样一来的话,大魏朝的皇帝,怎可能入赘我们叶家?我们叶家的下一代。。。可就是姓慕容了啊!我们叶家三百年的大族,难道要这样被慕容家吞并了吗?” 徐伯巍巍颤颤地跪下:“少爷,老奴卑贱之人,小姐的终身大事,这不是老奴该多嘴的大事。但这关系到叶家的传承兴衰,拼着被少爷您责罚,老奴也要拼命劝上一句:万万不能这样啊!” 叶剑心笑了。他扶起了徐伯:“徐伯,你多虑了。你这是老成持重之言,是真正为我们叶家考虑的,我怎会怪你呢?你先起来吧!” 徐伯被扶起来,他定定地望着叶剑心,讷讷问:“少爷,那?” 叶剑心淡淡一笑:“徐伯,你只管安心吧。这事,我自有分寸。” “孟兄,思及当时情形,愚兄至今尤历历在目,如在梦中。 梓君小姐音容笑貌,几与迦南一般无二。若非亲眼所见,愚兄绝不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相似之人。一见之下,愚兄手足无措,进退失据,几乎失态。倘若不是迦南之死是愚兄亲眼所见,愚兄真要以为世上真有死而复生之事了。 说来惭愧,当夜,愚兄心潮澎湃,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当年,愚兄与叶家曾有白首之约,只是迦南不幸横死,婚约乃终。今日,亲见梓君小姐颦笑嫣然,与当年迦南一般无二,吾实在难忍胸中思念,有意欲与公爷再续旧约。只是念及拙荆何氏对我亦是情深义重。当年愚兄危困之时,拙荆一意追随,甚至不惜与父母决裂。入门后,拙荆cao持家务,辛苦劳累,无怨无悔,如此贤妻,愚兄亦是不忍离弃。 如今,愚兄深感天意弄人。 孟兄,如有空暇,请到洛京一晤,届时,愚兄亲自领你求见梓君小姐。虽非迦南本人,然其音容笑貌一般无二,亦能告慰吾等思念哀悼之情。。。” 放下手中的信函,孟聚久久无语。 午后,阳光透过窗户晒在地板上绘出斑驳的图案,孟聚披着一身青色的官袍,站在窗前,望着盛夏的花苑久久出神。 北疆的盛夏,天气清明,微风徐来。花苑里茂密的草丛上,厚厚地盖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泛出迷人的香气。灿烂的野百合花,亭亭玉立的金盏花,正如丝绒锦绣,装饰着这迷人的花园,蜜蜂、蝴蝶、蜻蜓闪着五彩缤纷的翅膀飞翔着。 但这姹紫嫣红的季节,在孟聚眼中,却只剩深灰颜色。 自己一直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慕容毅与叶迦南,他们还是再次见面了。 在慕容毅看来,这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偶然会晤而已。叶家为了白无沙获释,派出了叶剑心的女儿来求情,这是件很正常的事;但在知悉内情的孟聚看来,这事里面充满了阴谋的味道。 叶迦南和叶梓君是同一个人,这件事,慕容毅不知道,孟聚却是知道的。 慕容毅曾经深爱过叶迦南,叶迦南也曾经对慕容毅很有好感——这些,叶家家主叶剑心都该是知道的。他明知如此,却还故意派叶迦南在慕容毅面前晃来晃去,给他们创造接触的机会,他到底安的是什么居心?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倘若叶剑心真的有心再与慕容毅联姻,自己该怎么办? 赶在慕容毅之前,争着向叶家提亲? 或者跟慕容毅坦白,说这位叶姑娘俺也看上了,为了成全兄弟义气,慕容大哥您就让小弟一让吧,小弟会记得你好的? 孟聚觉得,如果自己这样做了,比起把叶迦南嫁给自己的可能——叶剑心和慕容毅倒是更有可能先联手把自己干掉。 孟聚苦思良久,眉头紧皱。苦思冥想了好一阵,他叹着气,动手提笔给慕容毅回信。 信里,孟聚先是高度赞扬了慕容兄弟见美色而不动的高尚情cao,接着痛骂了一通那些无情无义的负心郎,尤其强调糟糠之妻不下堂,既然慕容兄弟与嫂子伉俪情深,那万万不可为了一个外人而生出不快啊。为人不可不念旧情,倘若有人为了贪图美色而抛弃了结发贤妻,那简直是禽兽行径。 孟聚声称,他平生最恨忘恩负义的薄幸男儿,这种人,他从来都是见一个杀一个,绝不姑息。 “古人云,君王不爱倾城色。又云,三千佳丽易觅,真情贤妻难觅,红粉窟是英雄冢,慕容兄肩负大业,大位可期,正是创建千秋霸业之时,万万不可贪婪美色、抛弃结发妻,以失天下英雄之望! 弟孟聚沥血真诚再拜!” 放下笔,孟聚把回信读了一遍,自己也觉得甚为满意。自己硬是把慕容毅的一往情深栽赃成“贪恋美色忘恩负义”,提高到妨碍千秋霸业的高度上,又用“君王不爱倾城色”来告诫他,俨然铁骨铮臣。这么大义凛然之下,慕容毅想不惭愧都难——倘若慕容毅真是个爱江山不爱美人的情痴,这样都吓不倒他的话,那孟聚也实在没办法了。 孟聚把信又看了一遍,修改了下词句,动手誊写抄正。这时,门口响起了清脆的敲门声,王九探头进来说:“镇督,赤城陵署的米镇督过来了,说是跟您预约好的,请问您可有空暇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