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可能留情了
长贵,长富和薛绍奚,向来都是住一间木屋。只是长贵伤了肩膀后,长富都是跟着她睡觉。 卫小歌坐起身子,将粗油布的帷幕撩开,“嗯,长贵,带她们进来吧,叫长富一起过来。” 豆儿和四丫一身是土的钻了进来,略显局促地站着。 长贵将头探进棚子,笑嘻嘻说道:“今天长富和我一起睡。” 卫小歌不解,长贵这些天不用和长富一个被窝,一副甩掉了小包袱的轻松模样,怎么忽然又热络起来。 “还是让他过来这边吧,他最近长牙不舒服,晚上闹腾得很,说不定会撞到你的肩膀。如果错动了位置,还得重新推正,会非常疼的。” 说起长牙,长贵脸上一红。 心想,最近还换了一颗牙,幸亏大门牙早换了,不然连嘴都张不开。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虽然当小孩也不错,因旁人不会提防,所以坑害人比较方便。可是,jiejie从来不当他是一回事。 思及骨头错动会非常痛,长贵马上打消了与长富一个被窝的决定。要联络兄弟感情不在这一会儿,往后还有机会。 等长贵离开,卫小歌这才正视眼前的两个小姑娘。 且不管系统是否会抹去她,但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做的事得做。从前她与豆儿和四丫接触得极少,一来是真的忙得要命,当然最主要是觉得有一天千红肯定会带着她们离开。 接触得多了,难免会挂怀。 人与人的感情总是一点一点的增加,既然往后是陌路人,又何必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困扰。 两个小姑娘很脏,身上的棉袄上除了刚沾上的尘土,还有暧昧不明的油迹。四周都是些大老爷们,完全没有人照看她们。 卫小歌心想,说起大老爷们,她似乎对做饭洗衣服这两样女子必备的技能,十分欠缺。 绝对没有小薛细心。 长富一直给薛绍奚照看得极好,穿得很厚实。小家伙身上穿着兽皮袄和衬着兔毛的靴子,都是山上的猎物,磨洗干净,也不知怎么硝出来的,由千红缝制而成。 对她而言,缝伤口比缝衣服似乎容易得多。 还有洗衣服这事,往后估摸着会堆到她的头上。在邑县居住的时候,她只管自己和长富的衣衫,长贵向来都是被她逼着自个的洗衣服。上了山,一般都是千红在洗大家的衣服。 这下可好,长贵伤了肩膀,小薛伤了腿,再添两个meimei。 没有洗衣机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卫小歌一腔愁绪,面上却显得温柔,“来,jiejie先带你们去洗脸,换上干净的衣裳,然后才能好好睡觉。” 说罢她从被窝里钻出来,猫着腰出了木棚。因为挡风的粗油布没那么多,棚子很矮,只有半人高。 两个孩子一先一后跟着出来,活泼一些的豆儿笑着上前,扯着她的衣袖。 “jiejie......” 口气中带着些说不出的依恋。 摸了摸她的脑袋,卫小歌见一边的四丫低着头,仿佛是有点怕,于是轻言细语道:“四丫,你也来,拉着jiejie的衣裳。” 四丫犹豫了下,终究还是抵挡不住小孩心性,小手颤巍巍地扯住袖子边边,这位jiejie很少与她说话呢。 长富远远地见了,也迈着小短腿跑过来。看大家都拉着jiejie的衣裳,以为是在玩游戏,憨傻地呵呵笑着,一把抓住腰带。 卫小歌哭笑不得,整个跟一只老母鸡似的。 打了热水,给三个孩子洗了脸和手,她又扒拉出干净的衣裳,领着一串小葡萄进了矮棚。 三个孩子早累了,换上衣裳,钻进被窝,说了几句童言稚语,豆儿不免又提到千红。 卫小歌一阵伤感,脸上却是笑眯眯的与几个孩子说话,将话题给岔开了。 大约是玩得累了,孩子很快安然睡着。 将被子的边边角角都掖好,卫小歌默默躺在长富的身边。被子不够大,她并未与孩子们挤被窝。好在并不十分畏惧寒冷,体内真气虽然并不十分多,冷得厉害的时候,会自行激发在身体内流转。 原先并不晓得,乃是她守夜之时,无意察觉到的。 艰苦的环境,可激发人体潜能,这点无疑得到了验证。有一次竟然吸收了一部分天地元气,让她大喜过望,不过那只是昙花一现,进入体内没有被疏导压缩,很快就散了去。 睡了四个小时,也就是两个时辰,卫小歌便醒了过来。 几个孩子仍旧在睡觉。 她心中有事,也没办法入定修炼,抱着一堆孩子们换下的脏衣服出了矮棚。 万籁俱寂,除了段宜兴背靠着柴火,将兽皮裹得紧紧的,呆呆地坐在火堆旁边守夜。听到脚步声,他转过头微微一笑,“姑娘为何不多睡一阵,天还早呢!”
卫小歌笑道:“我每日睡足两三个时辰便足够,若是你还有点精神头,有些事倒是想问问你。” “姑娘有事尽管问。” 她心想,段宜兴说话不多,有一句说一句,干活也非常卖力,也不知怎么的与毛丘这种人凑到一起了。 走到火堆旁,将小孩的脏衣物放到一个木盆中,卫小歌取了一块木板,吹了吹上面的灰尘,便坐了下来。 这三天来,有几个还俗僧人的帮忙,不至于手忙脚乱。三人的右手还未完全恢复,做事都是用左手,但是一把力气还是有的,不然也无法将糜红尘抬至小溪旁。 不过她却并不愿多带几个人在身边。 这几人显然觉得她是个高手中的高手,连糜红尘都能打败,而糜红尘杀死了恒通等三人。 看起来十分清晰的逻辑关系,但是事实的真相并非如此。 这些天卫小歌闲着无事,将她自己与糜红尘过招的情景琢磨了一番,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尤其是被薛绍奚那句“真君子”给提醒,她终于明白了。这家伙如此托大,中了暗算之后,竟然对自己手下留情了。 最初糜红尘的双剑的速度虽然极快,却不刁钻,纯粹以自保为主。 后来他大量失血,剑招才略显凌厉, 直到后来,被劈断了短剑之后,糜红尘剩下的一柄剑,剑法忽然变得诡异,无孔不入。 那才是他真正的实力。 可惜速度已经大大不如先前,显然是血流得太多的缘故。 倘若他在失血过多之前,痛下杀手,她哪里还有命在。即使与知微道长合力,暗算了糜红尘一把,倘若他真有心杀人,肯定必败无疑。 显然他刚开始有放水的嫌疑,后来觉得该认真点了,不料耽搁了时机,反而将输了这场拼斗。此人性子又骄傲,一口气肯定难以咽下。由此推断,恐怕救下薛绍奚,未必没有赌气的成份在内。 这是要让人知道他糜红尘的厉害。 卫小歌笑了笑,想得远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