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糜烂的丧鸦
转悠一个圈回来,孙大圣让阿娅跟老梁两人负责保管物资,他要的东西,则由那瘸腿的仓管列出清单,交由下面的人去办。 黑豹还真是一个热心人,他不无担忧地对孙大圣说:“现在瘟疫之地人手不足啊,如果不补充兵力的话,只怕很难抵抗外部势力的入侵。” “你有什么好的想法?”孙大圣问了一句。 黑豹感觉孙大圣问的有点言不由衷,他好像早就胸有成竹了,只是姑且一问而已。 “想法,我能有什么想法?不过如果不嫌弃的话,我愿意留在这边辅助他们。” “那如果丧鸦来攻,你也会以命相拼?” 黑豹很严肃地说:“那是必然的,即使是兄弟,如果立场不同,那沙场见面,也就身不由己了。” 孙大圣虽然有点不屑黑豹的人生观,但他相信黑豹这是由衷之言。 但他没有回答黑豹的请求,而是转头离开了青鸟地下商城。 他才走没多久,老梁就寻过来了,问黑豹:“豹哥,圣哥哪去了?他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黑豹摇头:“走了,估计去干大事了。” “大事?啥大事?卡车不还在这吗?” 黑豹摇头:“我怎么可能知道,你明知道,我只是你们的俘虏。” 老梁讪笑:“豹哥,你就别在这寒碜我了,豹哥义薄云天,当时对我的照顾,铭感在心。” 黑豹摆了摆手:“以前的事就别再提了,世界都破碎成这个样子了,我们做的许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老梁也没再吱声,他何尝不是如此,亲妹子被画污当成奶器,最后死在自己的面前,还有什么事比这更能诛心的?但他却什么也做不了,这次还多亏了孙大圣的横空出世,否则这仇他一辈子都报不了了。 想到这,他忍不住感慨:“圣哥真是个神人,竟然以一人之力拔掉了画污。” 黑豹瞥了他一眼:“事实上,不仅仅是画污啊,丧王爷的兽军精锐,这次也损失惨重。” 老梁突然干笑了几声:“豹哥,那这么说起来,现在我们的瘟疫之地和骸骨山,就算联合起来也抵抗不了地牢的独狼了。” 黑豹白了他一眼:“别自以为聪明,难道你以为之前两地联手就能够对抗得了独狼吗?很多真相,你根本不知。独狼的厉害,超乎你的想象。” 老梁这还真不知,他吃惊地看着黑豹:“难道说,独狼比圣哥还强?”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但是我知道,就算丧王爷跟画污联手,也根本不是独狼的对手,否则的话,他们早就联手将地牢的地盘给抢过来了。” 老梁想了想,说:“不过豹哥,你这话有点说不通啊,既然独狼老大这么厉害,为什么不直接统一了东莱呢?” 显然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人质疑过,所以听到老梁再问,黑豹也不稀奇,但他也没有答案,只是说:“谁知道高手的想法?就像孙大圣,他现在的实力,也有问鼎天下,一统东莱的实力啊,但你看他动过这个念头没有?根本没有。” 老梁愣了愣:“也许在高手眼里,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黑豹拍了拍他的肩头:“别想太多了,干好自己的活吧,据我观察,大圣不会太管瘟疫之地的事,许多事情,还得你和阿娅挑起来。我也算看明白了,阿娅虽然战斗力比你强,但貌似在处理杂务上有点嫩啊,所以你得多担当一些。” 老梁点了点头。 黑豹笑着又问了一句:“话说,阿娅做首领,你不会有点失落吧?” “我失落个毛球啊,都这样子了,能活下来就万幸了。我知道自己的斤两,就我这两把刷子,敲敲边鼓还可以,将我抬架子上去烤?那可不行。” 聪明。黑豹没再多说,只是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 骸骨山,这里原本是东莱最惨烈的前线,因为外域生物的基地,就在北边,每次有BOSS级生物入侵,都是从东莱城北开始。 在BOSS级的三尾魔蝎和食髓魔入侵的头几天,城北区的居民,十室九空,死亡人数超过九万,可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直到东莱生机灭绝,三尾魔蝎和食髓魔渐渐退去,丧鸦才重新占领城北,改名为骸骨山,成为东莱一个重要的据点。 可能一般人都会觉得奇怪,以丧鸦的实力,为什么要占领城北这几近于无人区的地方?而事实就是,人类的尸体,即使腐败变质,那也是有价值的,整个东莱,只有骸骨山的尸山血海,可以种植蔬菜和小麦。
所以,这个听起来让人生畏的地方,事实上,人们活得很好,也很有前景。 骸骨山人口不多,牲口不少。 取代人类站哨的,都是一些驯兽,在骸骨山的各个废墟路口,到处可见逡巡的绞rou豺和变异犬,它们个头很大,毛色阴沉,逡巡的姿态,往往让人联想起地狱恶犬。 丧鸦一直对自己的驯兽很放心,它们的嗅觉和听觉都比人类要灵敏,即使是变异者,也远不如它们。 所以,他可以安心地待在自己的老巢里享受生活,等待黑豹为自己带来好消息。 丧鸦的老巢设在一栋看起来还算完整的别墅里,他刚刚用完午餐,正躺在二楼的沙发上享用“甜品”。 他的“甜品”就是画污送给他的人形奶器,两个白皙丰满的女性,身上不着寸缕,被他左拥右抱,两只硕大的物什就搭在他的肩上,他啜着左边的,还摸着右边的,一副快乐似神仙的状态。 那两女的估计也是被画污挑选出来的荡妇,长相还过得去,丹凤眼瓜子脸,典型的狐狸精模样,虽然被人当作了奶器,竟然也接受了自己的这个身份,一边哺乳着丧鸦这个“老小孩”,一边还不忘搔首弄姿,撩拨起丧鸦的欲望来。 而比起这边的活色生香,在丧鸦的脚边,却有一只长着狰狞獠牙的野猪,足有一吨重,庞大的身躯就像一座山似的,最怪异的是,它的脊背上还长了一排的骨刺,就跟剑龙似的,所以可以姑且叫它剑猪。它躺在花团锦簇的地毯上打盹,呼啸的鼾声似乎也丝毫不影响丧鸦的心情。 这一幕如果被拍下来,取个荡妇与野兽的主题名,那还算是比较恰当的。但此时再加一个孙大圣乱入,主题就有些混乱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孙大圣已经失去了跟这些人周旋的兴趣,他直接找上门来,拿枪指着丧鸦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