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很苦,但我乐意
虽然前景十分美好,但是孙大圣并不能隔空驱御。 他能够控制金属元素变形,甚至改变性质,但他不是万磁王,不能凌空驱使它们,这很蛋痛。 要想驱使它们,也许只能像阿娅一样从头学起,从锐意开始,从基础的剑芒和刀芒练起。 练功孙大圣是从来不含糊的,不缺耐心也不缺恒心,否则他也不会将整体发力练到顶尖高手的水准。 不过他知道许多事情还是需要悟性的,如果从头练起的话,那他现在御剑之术就会比阿娅还差,但这没道理,这完全没道理。 为什么呢?因为阿娅的服气之术虽然古朴但不离大道,但他的内金刚修炼法同样是与道共存,那么没理由为了御剑之术而放弃内金刚的修炼。 内金刚的底子是古术,这个跟阿娅的没多大区别,只是因为他在融合了一些外域基因之后,才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他也不觉得这条路就会走错了。 所以,接下来,他会以rou身来领悟刀芒,而以内金刚来御剑! 如此一内一外的结合,应该会有更长足的进步。 他又重新制造了一把新的剑来,这把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只是在剑柄加了点尾翼,看起来有几分科幻。 当然此剑比阿娅手中的剑要厉害得多,因为剑所有的刃材都是特别加工过的。 既然打造此剑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御剑,那么孙大圣就将它叫作灵翼! 孙大圣尝试着将剑飞出,然后金刚显形,以剑意中的招数去控制它,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却远远达不到实用性,像那种传说中的飞剑千里,取人首级,那更是想都不用想了。 因为控制不了,那剑也看就要越飞越远,无奈之下,孙大圣只能控制尾翼变形,那剑绕一圈又飞回到了他的手中。 阿娅此时已经绑好了伤口,那件大衣的内衬几乎被她扯了个干净,但她并不在意,再次将大衣披在身上,准备躺着休息一下,熬到麻醉毒性过去。 然后就见到孙大圣指挥着一把美丽的剑飞来飞去,还能绕圈儿,她不由惊诧了,终于主动问他:“你会御剑术了?这么快吗?” “嗯,怎么样?佩服吗?” 阿娅竟然难得一见地说了句:“何止是佩服。我练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什么收获。反而是灾难降临之后的今天,我才练出了剑芒。” “剑还好用吗?” “谢谢。” “其实,我并没有练会御剑术。”孙大圣当然不会想骗一个女战士的崇拜。 阿娅没吱声,但她眼里显然有疑问,在等着孙大圣做进一步的解释。 “这剑能够飞去来兮,只是因为我控制了其尾翼。” 阿娅瞬间就明白了,孙大圣可以熔断蛛丝,控制剑尾翼变形根本就不奇怪了。 “真能御剑吗?” 阿娅有点迷惘了,看得出来,她对这个“美好的前景”有点缺乏信心。 孙大圣的内金刚现在并不能自由行动,就算是手臂都不能动,他勉强让其手指动弹了一下,召唤了一下灵翼,结果灵翼真的颤抖了一下,虽然不强烈,但真的是有用的。 这说明,他只要成就了内金刚,那什么御剑御刀,包括汽车人,都是指日可待的。 因此他说:“真的能御剑,我保证。不过,很难,很艰难,不可思议之难。这条路,要吃许多许多的苦头。” 他之所以这么说,自如是站在阿娅的角度,他内金刚有今天的成就,有三分机遇三分悟性,还有四分执着和努力。 而阿娅要从头做起,或者说,她要走东方古老的路子,其难度,恐怕非一般人可以想象了。也许,最后阻碍其成就的是寿命…… “这世界,还有什么苦,比活在东莱更苦?” 阿娅突然说了一句很感性的话。看来她之前那么淡定那么冷漠,只是不想敞开自己的胸怀而已。 孙大圣若有所思地点头说:“有的,肯定有比这更苦的。比如活在东莱,还想着要御剑,这就苦上加苦了。不过……我乐意。” 阿娅突然笑了,她笑起来有种冰雪融化般的温馨:“我也乐意。” 两人愣了半晌,阿娅突然问了一句:“圣哥,这边事了之后,你会去哪里?” 孙大圣没想到她会问如此私人的问题,其实他确实有考虑过,回江源吗?没有理由,小魔女和胖子他们,缘分来了就来了,缘分尽了就分了,世界都到这份上了,谁还能依靠谁?指着亲人解放军么?解放军还指着别人来解放呢…… 那么还有一条道,去徽市,找自己的父母,虽然还很遥远,需要绕过省城,但他必须得回去啊。因为父母,那是给他生命的人。 但同时,他之所以在江源和东莱逗留,除了寻找事情的根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尽可能地留下“火种”,所谓狡兔三窟啊,万一找到了父母又没地可去的时候,这两个地方,也许可以做一个备选。 “你觉得勉强就算了。”阿娅看他沉思这么久,就补充道。
“嗯……”孙大圣竟然承认了。 阿娅勉力笑了笑,只是笑得有点凄凉:“那么,活在东莱,还想御剑的就只有阿娅一个人了。” 孙大圣沉默良久,说:“祝你成功,阿娅。” “也祝你成功。” 然后,两人有点言词无味的感觉,但阿娅又不能走,只能转过身去,背对着孙大圣躺下了,与其继续尴尬,她不如练练服气术。 就在两人陷入沉思的时候,土狼过来了,他人有点颓废,一副要“一死以谢天下”的模样。 他见到孙大圣就哭丧着脸说:“圣哥,对不起啊,我见到他们过来了,我想回来报讯息来着,可是那该死的银蛛修补了道路,我回不来啊。现在我是顺着他们开的新路才过来的。” 孙大圣倒不那么介意,这世界死士是有的,但不会一抓一大把,更何况,如果土狼真冒险穿越,估计早就被银蛛给改造成食髓者了。 因此拍了拍他的肩头说:“不用那么想,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没什么不对,在关键时刻,你先考虑自己,这也没什么不对的。” 土狼不知道孙大圣说的是实话,感觉更像是在讥讽他,汗都下来:“圣哥,你惩罚我吧,我胆小怕死,我知道的,鬼爷让我来,是信任我,我却给他丢脸了。” 孙大圣感觉这小子有点莫名其妙啊,怎么安慰他一下,反而更加不自在了呢。 于是他脸一沉,喝道:“你小子,给我滚回去,继续监视目标!” 没想到土狼这小子还真贱,听到孙大圣话,人打了个激灵,回头就要走,但又被孙大圣叫住了:“等等,你拿点吃的过去。” 土狼回过头来,感觉孙大圣好像并没那么生气了,一边拿吃的,一边问了一句:“圣哥,咱们准备在这地方呆多久啊?” 孙大圣瞥了他一眼:“你还担心李潇能飞了不成?告诉你吧,现在主动权在我们的手里,他每分每秒都要受煎熬,这里是瘟疫之地的狩猎场,我们就像一个楔子一样打在这里,让他们有来无回,时间一久,他们就耗不起了。看着吧,好戏马上就会上场了。” 土狼听了这话,像是吃了定心丸,扛了几条蜘蛛腿,美滋滋地转身就离开了。 原本他以为自己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的,孙大圣的雷霆手段他又不是没见识过,没想到最后还能继续被“重用”,这可是莫大的信任啊,说明圣哥没太责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