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午夜惊魂
孙大圣弄完这些,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 走出储藏室,发现凤珑玲躺在沙发上歪歪斜斜地睡着了,可笑的是,这个拾掇一下完全可以装女神的家伙,嘴角竟然流着长长的、亮晶晶的口水,真叫人不忍卒睹。 孙大圣觉得,这个凤珑玲的发展方向跟自己完全不同,她贪吃贪睡,也许就是异能长足发展的前兆。 这个房子还有两个卧室,但孙大圣并没有和她各睡一间,而是走过去,将她抱起来,然后准备丢进储藏室里去。 有凤珑玲在,孙大圣总觉得很难静下心来,两人离得越远,受彼此飞扬的荷尔蒙影响越少。 其实虽然凤珑玲看起来稚嫩,但是也有17岁了,从年纪上来讲,两人说是男女朋友也很搭,但孙大圣这人,是很奇葩的,从青春期以来就习惯独自巡游,想法也很多,完全没有时间去探索女性的奥秘,所以他一直都未曾认真交过女朋友,即使偶尔有撸管的行为,那也是精满自溢的一种发泄。 但现在孤男寡女在一起,孙大圣心有点痒痒的,凤珑玲上次八爪鱼一样抱着他,用身上那两团rou使劲摩擦他的情景,总是不断在他的眼前晃动。 他一直想知道这是为什么,按理他现在念力很强,意志更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但为何在这件事情上变得有些野性难驯了呢?他自我总结了一下,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跟运行周天有关,在炼精化气的过程中,精气充盈到极致,那凶器常常就会莫名勃举,昂若怒蛙! 本来这种勃举,跟男女之事毫无关系,应该是先天精气充盈的一种表现,但人在这种状况之下,却很容易被“银欲”左右,顺理成章地做出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事情来。 第二个原因则跟末世有关,每当有大灾难降临,人类应激基因会起作用:繁殖力会增强,男女都会热衷于zuoai做的事情,以抵消压力;同时,生男的几率会远高于生女。这个是很科学的,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中,男性的出生率远高于女性。 所以,人类一些看似很细微的异样行为,冥冥之中却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掌控着的。 悟空虽然是泼猴,但是不色,所以孙大圣也不愿意让下半身指引自己的上半身。 他将凤珑玲抱进储藏室,放到床垫上的时候,凤珑玲突然抱住了他的脖子,梦呓一样的娇嗔起来:“别走,别走嘛,我要抱抱……” 这话很轻柔,但是听在孙大圣的耳朵边上就跟晴天霹雳似的,他那固若金汤的城池差点就跟纸糊似的被摧毁了。 好在凤珑玲还有下文:“臭爸爸,老是不陪玲玲,讨厌,讨厌你……” 好汗!好险!好心酸…… 漫漫长夜,孙大圣先是运转河车两个小时,到了10点半,他开始做各种创新型的实验,比如想办法将金属拉成丝线,试验其坚韧度;尝试改变金属的颜色,也许以后自己可以成为变色龙;尝试用合金为自己打造金属手套……他在创新金属变形这条道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折腾到夜里12点,他再次河车运转两小时。 到凌晨2点钟的时候,他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法子,他可以做一个鱼钩,不需要食饵,通过念力去河边钓鱼。储藏室里除了大米就是面粉,如果能够钓到鱼,也许可以开开荤。 鱼线他的背包里有,鱼钩也有,但他决定不用那个鱼钩,换一个牛叉些的,就用一根直的铁针,当年姜子牙用直钩钓鱼,今天他也要来试上一试。 鱼竿肯定也是没有,他直接拆了一个挂衣柜,取了一根木棍出来,然后拎着水桶就出了门。 出门之后他将门锁上了,他不怕没办法进屋,以他目前对金属的掌控力,想进屋真不用再锯门了,在他这,那些门栓就跟小狗一样听话。 他原本想在码头上钓鱼,结果发现有具尸体躺在码头边面,这感觉可真不好,凌晨两点无人的街,邂逅一具被暴力杀死的尸体,有点瘆人啊。 这人怎么死的呢?抢水么?那倒还不至于吧,江水滔滔,一江的水满满当当的,也不见有多稀罕啊。 但孙大圣也能理解,为啥呢,他喜欢看动物世界,在非洲丛林里,杀戮最重的地方,就是水源边上,凶猛的野兽会在水源附近伏击。现在这个残酷的丛林法则,也应验到人类的身上了,有人死在水源附近,渐渐也会成为一种常态。人类的文明正在慢慢褪去,动物性的一面渐行渐长。 孙大圣放弃了在码头上跟一尸体呆一块,但他并没有远离。为什么呢?尸体是可怕的,是一般人要远离的,那就好了,那它也可以给人带来清净甚至安全。 在离码头不足15米的地方,孙大圣丢下了鱼钩,然后又甩了一把米出去,尽量将周围的鱼引过来。本来,酒糟配上米饭是最能吸引鱼的,但是现在这条件,也就不讲究了,希望江里的鱼儿虾米,它们也知道形势,不那么讲究。 那条大号的铁针,就是孙大圣的一个探测器,在念力的帮助下,他要通过这根针来感悟水里的情况。 水里不乏鱼儿游动,但是运动中的鱼儿很难捕捉,孙大圣放开自己的感官,同时更加专注地使用自己的念力,他就像是一条老谋深算的鳄鱼,静静地待在水边,一动不动,就像一根漂浮在水中的木头,直到一条倒霉的鱼儿主动游到他的嘴边……
孙大圣微微闭着眼睛,感悟着水下的一切,突然,他睁开了眼睛,眸子中带着一丝电芒,他差点暴喝出声,然后突然一拎鱼钩,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被他提出了水面,发出泼刺的声音。 真的可以呢,孙大圣乐得眯缝起了眼睛,看来自己的念力正在飞速增长,现在都能够遥控金属在水下运动了,假以时日,控制飞行中的暗器,甚至子弹转弯那种炫酷的事情,也未必做不来呢。 那鲤鱼倒也不大,十几公分的样子。孙大圣提上岸丢进水桶里,然后将鱼钩取了下来,那原本是一根直针,现在已经变成弯弯的鱼钩了。刚才那一瞬间,他的念力就像是火药一样爆发,在瞬间完成了铁针刺穿鲤鱼,同时又变成弯钩钳制住挣扎的鲤鱼的过程。 就在他准备再次丢下鱼钩的时候,突然像是警觉到了什么,然后放下了鱼钩,借着月光,扭头往码头处望去。 那一幕真令他有些脑皮发麻,因为不知从哪里来了一条黝黑的野狗,个头很大,是普通中华田园犬的两倍,但又不是狼狗的品种,这莫名的恶犬就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一样,它正低下头啃食那具尸体,不时发出崩格崩格的声音。 更叫他意外的是,在更远处,一个高高瘦瘦的人影正犹犹豫豫地往这边走来,那身材,那发式,火眼金睛的孙大圣蓦然认出,奚蒙蒙! 她来干嘛?明白了,原来白天她没有打到水,就选择夜深人静的凌晨过来。 孙大圣估计她也见到了那条恶犬,不过她还是坚持着往前走,也许在她的心里,最可怕的应该是人,现在这条听觉灵敏的狗能够在此觅食,那反而预示着安全。 他一时忘记了钓鱼,看着哆哆嗦嗦走过来的奚蒙蒙,心里暗自嘀咕:这个嫩模,她敢从尸体边走过?她敢面对那恶犬狰狞的牙齿? 奚蒙蒙越走越慢,但是没有退缩,始终向着河边的方向走去。 孙大圣心里头突然掠过一丝不安,他不知道这种不安预示着什么,他的第六感现在很灵敏。 “砰——” 一声巨大的枪响在暗夜中响起,因为环境太安静,这突兀的枪响犹如放巨炮。 奚蒙蒙被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在她不远处,那条恶犬突然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低声哀嚎。 “砰——” 再起一声枪响,那恶犬的脑袋被削了一半去,血溅了一地,在月下那血不是红色,乌黑而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