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声名鹊起
校运动会在下午两点钟真正意义上开始了。第一场比赛是男篮,没有我们班的份,班里的同学跑得是七零八落的。我呆在广播室里无聊地审阅着稿件。一下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 第二天上午是女篮的比赛,当然我要为班里写一些激励性的文字,然后通过其他编辑审核之后,交到广播员那里。校园广播里不时传出我的战斗檄文。很快,我再次在校园里声名鹊起,不少学生跑来我们的班级队伍中借机来看一下我到底是谁,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想,如果陈琳莎也是这样关注我,该有多好啊。 班里女篮扑空,倒也得了个参与之类的奖励,不过是为了抚慰人心。到了第三天该是我上场了,我本对比赛无意,只是为了敷衍而已。百米赛,我也只是进了初赛,拿了个第二,从而被淘汰,与复赛无缘,但我更加高兴:不用吃苦受累了。至于800米的接力,因为霍俊龙不小心扭到了脚无法继续进行比赛,自然而然的也就等同放弃了,至此,我们班男生的比赛项目彻底终结。 此后几天的运动会现场,我不再关注,只是埋头在广播站里审阅一下稿件,随便组一些通讯稿敷衍了事。主编说,明爽,你够厉害的呀,广播里都是你的稿子啦。 主编是个比较含蓄内秀女孩,有着漂亮的脸蛋和身材,绝对的形象与气质兼有的女孩。她说完,我笑笑不语,心里却是异常的骄傲。 晚上,我回到宿舍,站在阳台上看着cao场,闷头吸着烟。cao场上坐着站着走着的,全部是一堆恋爱中的男女。我嫉妒地看着,心里依然在想着琳莎。每一次只要是想起她,记忆就重回到了十一岁那年,我们玩着各种现在已经不屑的游戏,记忆里最清晰的是玩一种叫做“官兵捉小偷”的游戏,每一次都希望她或者是我做角色里面的捕快或者是小偷,这样,我就可以碰到她的手,她的细腻而又温软如玉的小手。我总是喜欢看着她清纯明亮的眸子,像一汪清水,让我的心震颤不已。 而现在淡了远了,至少是在陈琳莎的心里,也许早已经模糊,甚至已然忘记了,只有我还在天真的幻想,还在等待着美好的结局,正如姐所说的,我是在做梦。是的,我确实是在做着一场没有止境的梦,只是梦还没醒,心便碎了。 长叹一声,我扔掉了手中的烟蒂,回屋休息了。 整个运动会结束在第四天的下午,所有的同学围坐在cao场上,听着校长的讲话,获奖的运动员一一上前领了奖。我们班在比赛方面只是获得了个最佳参与奖和组织奖,由牛莉上台代表领奖,可把牛莉给牛坏了。颁奖结束之后,校长居然在会议上特别提名表扬了我,并且为我拟了个最佳贡献奖,我站到主席台前,看着台下万千唏嘘的目光,深深的鞠了个躬,我想:终于可以在陈琳莎的心里重留一点印象了。
后来几天,只要我走在校园里,总有些人会关注着我,我怀疑自己成了被围观的猴子,而围观者却没有陈琳莎,如果有她围观,我宁愿自己彻底成为一只猴子。 下午课间,我去姐的班级找她,她班里一个女孩扯着大嗓门对我姐喊道:“明霞,你弟弟找你。” 姐走出教室,第一句话把我彻底气了个半死:“明爽,是不是又没钱了,来洗老姐的油。” 我说道:“老姐,你是不是眼里只有钱啊,太俗了吧!嘻嘻,我只是几天没见你有点想你了。” 姐笑了笑,直截了当:“说吧,要多少钱。” “就一百吧!”我厚颜无耻地说道:“我只是比较能吃,所以钱花的比你们女孩子快,谢谢老姐啦。” 姐把100元大钞递给我,我嬉皮笑脸地接着说道:“姐,晚上请我吃饭,别忘了来班里找我,如果不小心有人请我,别忘了给我传呼。” 一溜烟,不等姐暴怒,我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