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归家(1)
若是知道这两个无节cao的家伙碰到一起会产生这么强烈的火花,高歌也许宁愿选择带着这帮家伙走回家去。 这一路上一人一鸟这个互相不服输啊!你骂一句我回一句,连高歌都莫名的有些佩服起来,你们这样光说话不喝水,都不带渴的吗? 高歌的家九路寨村离江汉市直线距离也就六七十公里,听着是不远,但到了漳南县城去往山里的路就难走了。再加上一路上白胖子的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对付为了方便跟他对骂而蹲在驾驶台前的灰鹦鹉,号称全地形越野车的牧马人从凌晨2点多一直开到清晨六点多,高歌才算是看到了村口。 高歌心里的一块儿石头也算是落了地。虽然山路并不是特别崎岖,也没多少悬崖陡壁,但十几米的陡坡还是有不少,他一祖国花朵如果死在那两个喜欢耍嘴皮子鸟人手下,那也太憋屈了。 或许是白胖子也有些不太忍心惊醒还未清醒的小山村,把车停在离村口还有七八米的小路上,和高歌一起下了车。 看着沐浴在晨霭中的小山村,高歌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笑得很欢喜。虽然毕业后回来过一次,此次离家也不过一个多月,但只要回到这里,高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定感。 深深的呼吸了下带着淡淡青草气味儿熟悉的空气,高歌更加确定,城里的那些灯红酒绿其实并不适合自己,这里,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 要只是说因为家乡,高歌就对山村就无比眷念未免有点儿太矫情。山里孩子一旦走出大山进入城市,能再高高兴兴回家定居的少之又少,但凡是有点儿能力的,想法设法也要在镇上或者是县里置办房产搬出去。 树挪死人挪活,这是人之常情,这也并不是一句热爱家乡就能阻止得了的。 但九路寨村却真的是块风水宝地,但凡是来到这里的人们,没有说这儿不好的。只是因为一些高歌也很苦恼的原因,九路寨村的村民们并没有因为村子里独特的地理环境富起来,反而还有些清贫。 以至于高歌上大学的第一年学费都需要整个家族的亲戚们一起才算是凑上,后来三年高歌自己勤工俭学再加上一些国家助学金,不仅没找家里要,每年还能带点儿回去支援家里。 九路寨村民们的祖先其实已经很会选地方了,九路寨村背靠大巴山的余脉紫荆山,原始森林里物产丰富,可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除去这还不算,九路寨村还面临大河。 做为长江最大的支流,长达1500多公里的汉江,是华夏最大的河流之一,不仅是大河,而且水质极佳,纵观整个华夏,至少也是前三。而这条大河,正好流经九路寨村附近。 更为奇特的是,不知道是不是苍天特别偏爱这块美丽的土地,在上亿年前地壳运动时,这里的山脉竟然形成了一个诡异的半弧形,流经此地的汉江也随着山势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的面积达几平方公里的小湖,然后再奔腾往下。 湖面水平如镜,绿里透蓝,一石击水,波光粼粼,周围群山环绕,站在山上往下看,形状如同一弯半弦月,所以人称月亮湖。 按道理说,有这一山一湖提供的丰富物产,九路寨村的村民们就是再懒,至少也是山珍河鲜吃喝不愁。 可惜,就是换不成钱。 夏季新鲜的河鲜打捞上来,如果能买到城里,那将是几倍于养殖品种的价钱,可山路崎岖,白胖子那辆擅于山里撒欢的牧马人从县城到这里也要走上几个小时,等村里人用摩托运到县里去卖早就变质了。 冬季太冷,鱼儿都藏在深水之下,不宜捕获。也只有春秋二季才算是丰收的季节,可汉江流域从3月到7月禁渔,对于九路寨的村民来说,整年也就两三个月的时间算是可以将河鲜买成钱,但这并不足以维持一整年的花销。 就算是有商贩不辞辛劳翻山越岭来收购,也是把价钱压得极低,村里人辛辛苦苦一场也只能挣些油盐钱。 反而山货才是没出去打工的村里人最大的收入来源,不过,因为近年来的生态保护,打猎已经被禁止,村里人也就只能采些木耳香菌中药材出售,收入也相对有限。 至于说种的粮食。在大山里,最大的特点就是人多地少,高歌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家三口人好像村里也就分了四分地,最小的一块地真跟书里描写的那样:一屁股坐下去,地就不见了。
因为这点儿地,上大学之初高歌还闹过一个笑话,听同班同样是来自平原农村的一个同学说自己家有十几亩地,当时就斩钉截铁的说那必须是吹牛,可事实给了当时还没见过多少市面的高歌一个响亮的耳光。 别说平原上的农家会有七八上十亩土地,在华夏的东北,有些家庭甚至能种上几百亩的土地。 农民,因为生活的地理环境不同,那也是有区别的。 当然了,土地多不代表有钱,农民都是靠天吃饭,一个灾害袭来,可能颗粒无收,种的越多赔的越多。 但至少,土地能给朴实的农民们以希望。 山里人的那点儿可怜的土地上收获的粮食,最终可能还要被野猪狗熊祸害,一年到头来能弄上几个月的口粮那就算是丰收了。 不过,托九路寨祖先的好眼光,高歌的祖辈父辈们靠着这一山一湖,没发财但也能略有盈余。若不是高歌的堂妹一场重病将高歌整个家族的积蓄花了个精光,高歌上大学也不至于那么窘迫。 总体来说,如果高歌愿意回来,以他的头脑,挣的绝对不会比城里少,只是高歌先前迈不过那个衣锦还乡的坎而已。 但现在,高歌却越发的坚定了回家的决心。当然,目前给他最大信心的还是古董,他绝对不会让父母亲戚们失望就是了。 至于说现在工作的宠物店,结合自己手上的史前超级智脑,高歌头脑里已经有了一个不是很成熟的计划,那应该不会和自己回归家乡有太大的冲突。 清晨六点,对于绝大部分城里人来说,还是沉浸在睡梦中的时刻。可对于山里人来说,鸡叫三遍,已经是起床劳作的时候了。 晨霭中,一个身影映入高歌的眼帘。 身影并不高大,甚至还有些佝偻,手里提着一根竹竿,腰里拴着一个鱼篓,正走出村口向湖边走去。 晨雾瞬间打湿了高歌的眼睛。 这个身影,对高歌来说,是再熟悉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