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回
真是巧,居然在商场里遇上桑明哲他们。 这个队伍里人有点多,不但桑明哲、候杉在,姚夏如和她那位同桌也在。还有范玲和两位篮球队的队友,听说是半路遇上的,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站在旁边,眼神有些暧昧地看着秋宝和石子轩。 小年轻们总爱胡思乱想,一男一女逛个街被碰见够她们幻想数天了。 叫住秋宝的人正是姚夏如的同桌,秋宝至今不知她叫什么名字。今天只有她伴在姚夏如身边,另一个不知为什么没来。 见秋宝闻声望过来,她立即笑声清脆地扬声:“还以为秋同学请了一周的假,病得有多重呢!没想到今天能出来逛街了,好得真快!” 秋宝睨她一眼,缓声道:“我请的是病假,不是丧假,才一周能好能起床很奇怪吗?”主子按捺不住,开始放狗咬人了吗? 她的话逗得在场的同学窃笑不已,那女生脸一红,咬咬唇,瞅着她一副不敢吭声的委屈样子。 “咳,”姚夏如忙咳了两下,瞪了同桌一眼,开口打圆场,“秋同学别误会,她是看你没事替你开心罢了,你别迁怒她。” 口吻跟她妈一个德性。 “咦?我刚才说了什么让姚同学误会我在迁怒?”秋宝淡笑道,“谢谢大家的关心,我这人不大会说话,有得罪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 姚夏如神色不变,从容淡定地笑了笑,“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秋同学别介意。对了。你们要买什么?不如一起逛吧?人多热闹。”贱人来得好!有她在,很多事情能看得更加清楚。 “好啊!”秋宝也不死追烂打,微微一笑道,“我和我二哥要买些小件的家居用品,正愁没办法一次拿那么多,呆会儿可得麻烦大家了。” 石子轩先是一愣,继而不满地低声问:“干嘛请她?”邀请谁都可以。姓姚的不行。 枉他先前以为姓姚的是一个有良心的女生。因为担心秋宝他去了一趟姚家,却发现自家小妹并不在姚家养病,把他吓得够呛便赶紧通知了父亲石晋龙。 坚定了石晋龙请秋家二老出城住的决心。 “无所谓。人多热闹,待会儿咱们能多买些rou啊菜啊什么的,人越多越好,减轻大家的负担。”秋宝的声音不高不低。 想支使她干粗活?她也配?不拿镜子照照自己是什么命。 姚夏如心里骂着。明面上却没直接拒绝,脸上挂着微笑没接秋宝的话。她是姚氏大千金。不可能做那些丢份的事,逛完街,完成自己的任务再瞅个机会优雅退场。 “买家居用品?”好整以暇地旁观姐妹撕逼大战的桑明哲一听,连忙凑到秋宝身边追问。“你们家要搬了?搬哪儿了?”时刻注意军情动向,以博取加薪升职的机会。 “没,我姥爷和姥姥搬到郊外去住。以后逢周末我要回家陪他们一块住,得添些东西。”秋宝浅笑。“有空的话待会儿一起去热闹热闹?” 对于桑明哲这位帮她赚了姚夏如一笔零用钱的合伙人,秋宝十分有好感,便主动邀请他去家里庆贺自己的乔迁之喜。新住所热闹些,多添些人气老人家会很高兴的,见外孙女人缘好他们更加开心。 桑明哲眼睛一亮,他最喜欢到熟人家凑热闹,“有空!你要搬家,同桌的我必须一整天都有空!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到你们家烧烤如何?” 范玲等人顿时兴奋起来,纷纷嚷着跟去一起热闹热闹。 这时,跟在众人身边的候杉也笑道:“秋同学的乔迁之喜必须庆贺一番!不如这样,今天秋同学看上什么尽管买,算是我的一份心意,你们兄妹千万别跟我客气。”土豪表达心意的方式粗鲁又直接,很多人都喜欢。 石子轩大喜,心中的郁闷一扫而空,上前捶了候杉的肩膀一记,“真的?!那就一言为定。”开始勾肩搭背两人一起往前走,男人之间的友情就这么产生了,被人拿钱甩一脸的感觉真好! 少年的节cao就是没节cao。 一行人在商场里逛了一圈,把秋宝和石子轩要的东西买好了之后,果然全是候杉付帐,并叫人来把东西全部搬走了,说是别影响大家逛街的情绪。 一身淑女范的姚夏如趁没人留意时鄙夷地瞟了候杉一眼。他暴发户般的言行确实很丢脸,不过丢的是他的脸,随行的人反而落得一身轻闲,倒是个不错的朋友,适宜结交。 秋宝则暗中翻了个白眼,刻意凑到桑明哲身边一起落在队伍的后头。 “哎,他这么做真的好么?你们老板知道么?”她压低声音问。冒牌货也敢这么大方? “当然……呃,”桑明哲应了半句方醒悟过来,瞅着秋宝一脸的讶异,“你看出来了?”老板家的易容术这么简单就被人看穿了? 秋宝轻蔑地哼了声,小看她了不是?这冒牌货身上没有那股药香味,岂能瞒得过她? “好厉害!你怎么看出来的?说来我听听。”桑明哲讨好道。 “就你这种智商,我很难解释给你听。”她傲娇道。休想哄她说出这个小破绽,这群小家伙耍那么多花样也不知想干什么,万一下次她认不出来被耍了咋办?
嗤,桑明哲回赠她一记卫生眼。他智商明明比她高,肯定是老板私下里把窍门告诉了她,拽什么拽?他早晚也能发现。 “你们的交情……什么时候好成这样了?”秋宝指了指前边的候杉,还有正在与同学们谈笑风生的姚夏如。 桑明哲拂拂额前的一缕卷发,“前段时间吧。她约我们好久了,我们一直没空不成行,难得今天有空就一起来了。没想到居然碰到你,今天果然是适宜出门的好日子。” “姓候的喜欢她?”秋宝颇好奇地问。 凭良心来说,姚夏如长得一点儿不比她差,撇开姐妹间的恩怨,姚夏如的脾气其实蛮适合子桑这种大家庭。如果候杉看得上她最好,证明他没对自己用什么缓兵之计,还是清纯好少年一枚。 虽然,那两人在一起势必遭到她的棒打鸳鸯。但是,没经历过风雨,又怎会发现雨后彩虹的美丽?对吧?初恋是为了成就一个男人的成熟稳重,成熟的男人更懂得选择合适自己的下一个。 天下那么多出类拔萃的特色美人,就算他全看不上也会从中挑一个极品当终身伴侣。男人嘛,情感绝对不是他的唯一。朱砂痣摆在心底偶尔翻出来缅怀一下下,现实中该尽的责任他依旧会尽,该享受的生活他照样安心享受。 多情的人,往往最无情。 所以,如果候杉喜欢姚夏如,那就上吧!哼,她身为儿时的小伙伴,定教少年好好品尝这枚初恋苦果的酸涩滋味。 桑明哲眼角微跳,他高度精准的直觉告诉自己,这问题必须小心回答。据闻,这位未来的老板娘在老板面前脾气不大好,害老板后院着火的后果极可能是打半辈子白工。 ps:谢谢书友阿&呆、10amy、潘朵菈、果然多的妈、睡狗11、重剑拌饭、凌紫轩、cqsqmayi、ae、漂渺云静、奇迹一生123、么傻、花园21、喜欢你的人喜欢你的书、穆烟烟、喵家小狐、前滚999度、0的月票支持~谢谢书友玮玮101、zoez、穆烟烟打赏的平安符,1打赏的礼物~谢谢大家的推荐票支持~另外,很抱歉地跟大家说件事,曾经作者君许诺给大家加更的,只是这些年作者君的右手可能用得太多了,筋络磨损得厉害,最近整条胳膊痛得很严重。如今正在尽量减少右手的工作量,努力适应用左手工作,连鼠标都放到左边了,特别的不习惯。看来是无法给大家加更了,只能在平时尽量多码些字数表达歉意,对不起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