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344章 :十万火急的大事
快到公司时,陆宁就看到斜对面的那栋大楼前,有许多戴安全帽的装修工人,正聚在门前说笑着什么。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陆宁去年初秋在神通快递干助理时,站在自己办公室的窗前,就能看到这栋楼,知道这是一家专做海产品的公司,貌似生意很不错。 可现在,大楼正面墙体上原先那行竖版的鎏金大字,已经被揭了下来,好像搬家了。 善谈的的哥,观察到陆宁看向那边后,就说:“哥们,知道这家大楼为什么换了新房东不?” 对这种事,陆宁向来没兴趣,不过看在等红绿灯的份上,也不好挫伤的哥谈话的积极性,就笑着摇了摇头:“咋,你好像很清楚啊?” “我小姨子曾经是这栋大楼原公司的会计来着,我当然知道。” 的哥只要打开话匣子,要想再关上,很难。 反正没事,陆宁也就姑且听听。 原先在这儿开公司的某海产品集团,业务其实很火的,不过在十数天前,在的哥小姨子嘴里很是神通广大的老板,却忽然下令搬家。 据小姨子说,能让老板屈服的某个主,是来自京华的大人物。 那个大人物,要在这儿开一家化妆品公司。 “这简直是扯淡,大人物就是钱多的没处花,嚓,开一家化妆品公司,用得着把整栋大楼都买下来?” 的哥很为小姨子原公司老板抱不平,不过也仅限于在嘴上说说罢了,发现陆宁对此真不怎么感兴趣后,就转移了话题,开始谈论时事政治了。 自从华夏开国后,美利坚好像总是能轻易成为华夏人民饭后茶余的话题,虽说也有‘乒乓外交’之类的,大多数却是负面新闻,无非是想方设法的,来遏制东方古国的崛起。 不过自从去年开始,美利坚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着实下降了一个层次。 那匹把美利坚取而代之的大黑马,无疑是北朝。 早在上世纪的五十年代,华夏曾经帮北朝人抗美,付出了残酷的代价。 那时候,可算是两国关系时的蜜月时期吧。 其实自从大隋帝国那会儿开始,国人就对那个国家没啥好感,要不然隋炀大帝、唐太宗等,也不会连续征伐他们了,盖因那个国家,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白眼狼。 上世纪五十年代,华夏为北朝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但在人家的教科书内,却是这样鼓吹的:美帝国打北朝,就是想打开一条入侵华夏的大门,勇敢的北朝人民,在英明而伟大的领袖领导下,为保护华夏的安全,舍生忘死,数以十万记的北朝英雄儿女,抛头颅洒热血,永远长眠在了那次战争中。 好吧,出于他们领导人为维系他们尊严的份上,素来有着上国之称的华夏,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依旧在数十年来,尽可能的支援他们。 但华夏的付出,都换来了一些什么呢? “草特么的,那些白眼狼,把我们给的粮食援助,转手就卖掉,才不管他们人民的死活,换成铜等金属,为他们先辈立雕像!” 的哥越说越气愤,甚至还把车子停在了路边,吐沫星子乱飞的说:“那边号称三千里江山,可铜铸的各种伟人像,就多达三万尊,平均每五百米,就有十尊铜像--这还不算什么,最近更是在我边境,频频进行核试验。” 的哥说的这些,就算再不怎么关心整治的人,也是有所耳闻的。 陆宁也听说过,美利坚正是借着这个借口,才在南朝布置某防御系统,并征调最精锐的海军陆战队,游骑兵等,要对北朝展开斩首行动。 一时间,华夏国内民间,也是众说纷纭,无非是美利坚动手后,华夏该怎么办。 是不是还像上世纪那样,出兵北上抗美? 毫无疑问,百分百的国人,是不愿意再帮那头白眼狼的。 但关键问题是,北朝要利用核武器,把华夏再次拖进这谭浑水中。 很多专业的军事评论家都说:美帝国对北朝动手后,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会不会把核弹,发到华夏境内--如果华夏不出兵北上的话。 “要我说啊,不等美国鬼子动手,咱们就得先把那些白眼狼的核设施给破坏掉,袖手旁观美国鬼子给他们惨重教训,再严守双方边境线,随时打击敢越境过来的流亡武装。” 的哥挥舞着拳头还要继续再说时,陆宁笑着说话了:“哥们,莫谈国事,我快晚点了,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啊?哦,嚯嚯,扫瑞啊,被那些白眼狼给气坏了。走着!” 的哥这才醒悟过来,连忙启动车子,但还是不解气的说:“要是我……” “就算你是老大,要想破坏那边的核设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陆宁打断了他的话:“地球人都知道了,他们会不知道,会不派重兵,严防我们去搞破坏?真去了,绝对会提前爆发一场大战争,反而会促使他们丧心病狂,先用核弹跟我们干一架。” 陆宁说着,随意抬头向车外看去。 此时出租车正在打着转向灯,右拐去神通快递的停车场内,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正从里面驶出来。 奥迪车的车窗,正在缓缓升起。 就在两车交错、奥迪车车窗即将合上的瞬间,陆宁看到了开车的人,眉梢就猛地挑了下:夜搜魂,她怎么会来唐王,又出现在这儿? 对于夜搜魂,陆宁可是有着相当深刻的印象:当年,要不是她诬蔑陆宁,要趁夜对她非礼,老人也不会在一怒之下,把他逐出七杀手。 陆宁还记得,正月里在塔希科雪原上时,陈断玉曾经劝他原谅夜搜魂。 当时陆宁是这样说的:要想我原谅她,除非她脱光了衣服,跪在我面前。 其实,陆宁那时候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才不稀罕夜搜魂跟他赔罪。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这女人的怨恨,早就淡了。 不过,她怎么来唐王了? 陆宁没有再理睬的哥说什么,回头看着迅速驶去的奥迪车,皱眉深思。 看在陆宁是个很不错的听众份上,的哥免了他的车费零头:足足四毛钱呢。 正所谓礼轻情意重,看在这几毛钱的份上,陆宁当然给奉上真挚的祝福,祝他今天财源广进,寿与天齐,一统江湖啥的。 因为公司总裁对张副总的态度,导致下属员工们对陆宁是敬而远之,哪怕是前台客服小妹,请陆助理帮忙给宋总送个信封时,态度也是不冷不热的。 大人大量的陆助理,当然不会跟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只是随口问了句是谁送来的,就接过了那个信封。 信封里装的,好像个光盘。 “哦,是个年轻女士--哟,李姐,你今天穿的真靓呀。”
不屑跟陆先生说话的小妹,话说到一半就跟别人打招呼去了。 妹,就你这点眼里价,这辈子可能也只是个小客服了。 陆先生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拿着信封走上了电梯。 既然答应客服小妹,要把信封送给宋总,陆宁直接去了十一楼,刚出电梯,恰好看到劳拉从楼梯口上来,手里拎着一个小保温桶。 劳拉对陆宁的态度,那是相当不错的。 可惜当时走廊内没人,要不然肯定会因为她的态度,来重新审视陆宁在宋总心目中的地位了。 陆宁恰好不愿意去见宋楚词,就把信封交给了劳拉。 “这里面是什么呀?” 劳拉也看出是个光盘来了,随口问了句。 “我也不知道啊--谢了,走了。” 陆宁随口回了句,直接走向楼梯口。 走到楼梯口拐角处时,他还在琢磨:夜搜魂,咋会出现在这儿? “你去神通快递送光盘时,是故意被陆宁看到,让他联想到是我藏在幕后,cao纵这一切的吧?” 夜搜魂驾车,刚驶过红绿灯,电话就响了,是老人打来的,不等她说什么,就率先问出了这些话。 语气,想当的冷淡,还透着失望。 夜搜魂没说话,只是慢慢把车子贴边,停住。 “搜魂,你该知道,导致他跟陈婉约发生关系的人,不是我们,是--” 老人等了片刻,再开口说话时,夜搜魂第一次,打断了他的话:“二叔,我昨晚一夜没睡,觉得这样对陆宁不公平。他,不该承受这样的痛苦,你该告诉他那些真……” “放肆!” 老人低喝一声。 夜搜魂马上就咬住了嘴唇,握着方向盘的左手手背上,有青筋突起。 电话那边的老人,沉默很久后,才轻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搜魂,从现在开始,你手头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英华。你,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唐王--随便去哪儿。从此后,咱们再无瓜葛。” “二叔--” 夜搜魂一惊,赶紧正要说什么,电话中却传来嘟的一声响,挂了。 “好吧,我退出,或许,以后能活的开心些。” 夜搜魂傻了般的,盯着前面过了很久,回头看了眼神通快递总部大楼的方向,喃喃说道:“陆宁,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不需要帮忙,我自己能搞定的,等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时,再请教你好了。” 陆宁笑呵呵的,婉拒了张欣要帮公关部正常工作的好意,又从口袋里拿出几百块钱,递给了她:“张部长,这是昨天我借你请客的钱,毋须收下。” “哎哟,宁哥,你这是在打我的脸呢,说好是我请客的嘛,怎么还要给钱?” 张欣当然不肯要,正在推辞呢,桌子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先接个电话啊。” 陆宁笑着,拿起话筒:“喂,我是陆宁,哪位?” 他的话音未落,话筒中就传来劳拉焦急的声音:“陆宁,你快点过来,十万火急的大事!” 本书来自htt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