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最强侠盗混都市在线阅读 - 正文_第212章 :孤独的陌刀

正文_第212章 :孤独的陌刀

    韩斌就在塔希科,那边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没理由不知道。

    说起来,他也算是江湖老鸟了,在听到不利于华夏公民的消息后,马上就躲在酒店内不外出了,只等合同一签署,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国内。

    得知他这样小心后,陆宁这才算是放了点心。

    本来,如果没这事的话,陆宁还想跟韩斌简单聊聊让他从宋楚词那儿辞职的事来着,可眼下不是说那些的时机,毕竟他现在还是神通的副总,手下带着十几号人呢,不能说回国就回国的。

    等他回国后,再说也不晚的。

    又嘱咐韩斌一定要小心后,陆宁才扣掉了电话。

    接着又想到了一件事:宋楚词曾经告诉他,后天就去塔希科的。

    现在去那地方,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陆宁觉得有义务,也算是有责任跟她说一句,毕竟大家还勉强算是朋友不是?

    犹豫了下,他才拨通了宋楚词的手机。

    “有事?”

    电话那边传来宋楚词很冷淡的声音,早就在陆宁的意料之中,更能从冷淡中听出隐藏的惊喜,她还以为陆先生主动给她打电话,是回心转意了呢。

    不过等她听明白,陆宁给她打电话只是出于关心,劝她取消初六的塔希科之行后,宋楚词的态度就真冷淡了:“谢谢陆先生的关心。”

    不等陆先生说什么,她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慢慢黑下去的屏幕,陆宁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他不好心提醒小宋的话,她或许会在获悉那边局势紧张后,不再去了。

    可陆宁的提醒,反而有可能让她赌气:你不让我去,我偏去,最好是死在那儿!

    女孩子的赌气行为,从来都是很可笑的,跟智商没关系。

    但却是最让男人头疼的事实,因为她们在赌气时,才不会管天塌地陷,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只要让那个良心被狗吃了的男人后悔,就足够了。

    “唉,爱咋地就咋地吧,哥们只要尽力就行了。”

    陆宁心情不咋地的叹了口气,正要把手机随手放在沙发上时,却又想到了林二。

    他没打算给林二打电话,最起码在近一个月内没这个打算。

    因为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林二现在很伤心,很生气,就算接了他电话,也会給他钉子碰。

    没有谁喜欢碰钉子的。

    喜欢去碰的人,都是贱人。

    陆先生觉得他就是个贱人,因为他忍不住的拨了林二的手机:无所谓了,反正刚才已经碰过一次了,那就索性碰个痛快吧!

    手机嘟啊嘟的声音,一直在响,却没人接。

    “她也在摸鸟?”

    想到韩斌说的那句话,陆宁笑了。

    看来林二很忙,接连拨了三四遍,都没有人接。

    “算了,先不招惹她了,哥们又不是真的犯贱。

    ”

    陆宁吸了下鼻子,把手机扔在了沙发上后,忽然才想起刚才只顾吃饭了,竟然没喝酒。

    过年啃排骨,怎么能没有酒助兴?

    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

    酒不是好酒,十几块钱的本地大曲,是头年从超市采购年货时买的。

    买这么廉价的酒,是林二的主意:她就像所有反对老公抽烟喝酒的妻子那样,从来不舍的拿出‘专项资金’买高档品,纯粹是浪费啊,有这钱还不如给她多买件漂亮衣服,多吃点好吃的呢。

    大曲再怎么廉价,也是酒,男人的最爱。

    美美的抿了口小酒,陆宁拿起酒瓶子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林二。

    陆宁都没意识到,他拿起手机的速度相当快,不等第一声铃声落下,就已经接通了,故作豪爽的嚯嚯笑道:“嗨,兄弟,刚才去干啥了?”

    “陆先生,我是马经天。”

    一个儒雅的男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把陆宁心中的欢喜火苗,浇了个透心凉。

    你咋拿着她的手机?

    陆宁这句话到了嘴边,又被他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干巴巴的笑了声:“哦,原来是马处,过年好啊。”

    马经天说:“过年好--年初二那天,我们已经拜过年了。”

    “嗯,我这人记性不好,忘了。”

    陆宁再次笑了下,闭上了嘴。

    他真的很想问问马经天,林二去哪儿了,为啥让你给我打电话等等。

    问不出口。

    他是男人,觉得有时候就必须保持男人该有的尊严。

    马经天是个好人,更能猜出陆宁想知道什么,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还有舞儿,都在医院。”

    “哦,她父亲的病情咋样了?”

    陆宁问道。

    “还是那样,没什么起色,看来--舞儿的心情很不好,回来后没说几句话,始终陪在林叔叔的病床前。”

    马经天顿了顿,才说:“我给你打电话,是她的意思。她还说,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就让我跟你说一件事。”

    陆宁眼角一跳:“啥事?”

    “她答应嫁给我了,等林叔叔病情稳定住后,我们就会结婚,到时候,还请你来喝喜酒。你--她说,你是她永远的兄弟,她会对你像对待毛驴那样。”

    马经天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丝毫的喜怒。

    陆宁愣了很久,都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呼吸声。

    马经天关心的问道:“陆先生,你还在吧?”

    “在。”

    陆宁长长吐出一口气,笑了笑说道:“好啊,等你们结婚时,我肯定会到场祝福你们的。”

    “谢谢。”

    马经天的道谢声,很真诚。

    “不客气,再见。”

    陆宁用他自己都惊讶的声音,跟马经天互道再见后,才掐断了电话。

    没事人那样,继续喝酒。

    56度的高度白酒,很甘冽,更爽口。

    喝酒时,必须全身心的去感受,才能感受到美酒的味道,心无旁骛。

    整整一瓶白酒喝下去后,陆宁才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白天时的天气还是那么好,春风吹的宁哥醉,晚上却忽然变天了,刮起了东北风,下起了小雪粒,打在脸上生疼。

    仰头看着漆黑的天空,陆宁只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

    嗯,就是孤独,不可怜。

    笑话,谁要是以为宁哥在得知林二要嫁给马经天,从宋脑残那儿碰了钉子后,就会觉得自己可怜,那绝对是笑话。

    他只是觉得孤独:这个世界上那么多人,竟然没有谁来陪他。

    就连毛驴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来问候一声。

    山羊那个老东西,现在肯定像个老太婆那样,怀中抱着个小孩子,在哄他睡觉--陆宁不用站在他面前,也能看出他那张猥琐的老脸上,布满和蔼仁慈时的样子,有多么的丑陋。

    或者说,感人。

    昆仑呢?

    当这个名字,很突兀的从陆宁脑海中浮出后,他被吓了一跳。

    他以为,四年多的时间,早就忘记昆仑了,就像当年不顾昆仑跪在地上,转身离开那样。

    就在这个从没有过的孤独夜晚,他却忽然想到了早该被忘记的昆仑。

    原来,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能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哪怕你有多么的不愿意想起,那个人的样子,却在你眼前越加清晰。

    陆宁的情绪,终于有了波动,仰望着黑夜的眼里浮上了痛苦之色。

    他痛苦,那是因为当年他跟昆仑在一起时,无论遇到多么不快的事,只要能看到影子般跟随的昆仑,就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看向西方,那边是昆仑山所在的方向。

    山上很冷,雪下的也比内地更大,夜也仿佛更黑。

    一个全身上下,都被褐色麻布所包裹的人,站在山崖上面,就像一段木桩那样遥望着东方。

    一把狭长的陌刀,就插在旁边的雪地上,系着黑色的布片,被冷风吹的笔直。

    陌刀,隋唐时代特有的兵器种类,主要为步军所用,刀刃采用特级弹簧钢,保证耐砍不变型,装俱为中碳钢,表面发蓝,外缠麻绳上漆。

    鉴于古时候炼钢技术的局限,陌刀很重,但却让游牧民族吃够了苦头。

    想当年,将军一声令下,大隋帝国的精锐府兵,身穿黑色棉甲,手持陌刀随着鼓点,整齐的就像一座山在移动的步伐,缓缓逼近策马奔来的突厥骑兵--北风吹,战鼓擂,远处狼烟起,万千虎贲踏步向前,陌刀挥舞,头落地!

    那是何等壮观,催人热血沸腾?

    不过来到大宋朝后,因宋人身体偏弱等因素,沉重的陌刀被淘汰出了军队。

    反倒是东洋,在陌刀的基础上,锻就了举世闻名的武士刀。

    这把陌刀,就是那样一把刀,名字叫昆仑。

    风很急,雪越来越大,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传来当年大隋虎贲手持陌刀,奋勇杀敌的嘶吼声。

    褐衣人始终一动不动,就像旁边的昆仑,始终等待主人的召唤,唯有刀把上的黑布,发出猎猎的嘶声。

    风,有时候就跟女孩子的情绪那样,无论多大的风,也不会持续太久。

    大年初四这晚的东北风,最多也就是刮了四个小时,就慢慢变小了。

    雪也停了下来,陆宁只需轻轻一抖肩膀,就把它们都震了下来,转身走进了屋里:在外面冻了这么久,喝酒产生的那点热气,早就被冻没了。

    幸好还有被窝。

    其实被窝才是最忠诚的,它不管谁来睡它,又是啥心情,都能给予那个人尽可能的保护,让人感受到母亲怀抱般的温暖。

    孤独的人,总能从母亲的温暖怀抱中,香甜的睡去。

    就像陆宁。

    老四可不是陆宁:大过年的,晚上要不出去搓几圈麻将,而是裹在被窝里睡大觉,那未免也太对不起这个假期了。

    不过今晚老四的手气不咋样,还不到凌晨一点呢,那点私房钱就输光了,走路都无精打采的。

    本书来自htt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