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震惊
清晨,叶晓晨觉得口渴,缓缓苏醒了过来,随手拿起放在旁边的水杯灌了起来。 呼! 将水杯里的开水喝光之后,他长出一口气,将水杯放下,然后cao起充电的手机,将充电器插头拔了下来。 “咦?” 叶晓晨看到有几个未接电话,还有微信。 是汪心怡打来的电话和发来的微信。 叶晓晨有些好奇,大半夜的,汪心怡怎么打电话过来? 他翻看了微信之后,这次明白过来,原来是那两株夜来香终于长出了一些细微的花蕾。 长出花蕾了,意味着夜来香进入花蕾期了。 这可是一个好消息。 “呵呵,看来植物促生药剂的效果真不错啊!” 叶晓晨现在满满的成就感。 想到这里,他连忙给汪心怡发了一条微信过去,说自己昨天睡得太沉了,没有接到电话和微信。 等了一会儿,汪心怡也没有回复过来。 叶晓晨摇摇头,穿上衣服就洗刷去了。 .... 汪水生的别墅中。 “咦,今天心怡怎么还没有起床?” 汪水生坐在一张藤椅上,边吃着早餐,边看着报纸。 正常情况下,meimei早就起床了,过来吃早餐。 “我去叫阿姨。” 西宝跳下椅子,朝着后院那边跑去。 “西宝,跑慢一点。” 褚青青在后面说道。 没多久,西宝又回来,后面跟着汪心怡,今天的汪心怡俏脸上多了一抹喜悦之色,只不过眼睛周围有黑眼圈,有着没有休息好的疲倦。 “心怡,你昨天没有睡好啊?” 汪水生放下报纸,看到meimei的样子,有些心疼道。 他还以为meimei还在为夜来香的事情神伤。 汪心怡打起了手势。 “你说什么,你看到夜来香长了花蕾?所以大半夜都没有睡?” 汪水生看了之后,连忙也以哑语交流,却对汪心怡所表达的意思吃惊不已,难不成这夜来香真的让叶晓晨治好了不成? 这几天,他一直没有过问这方面的事情。 汪心怡点点头,继续打起了手势。 “叶晓晨用了一种药剂,才三天时间,就让夜来香长出了花蕾?” 汪水生看到meimei的哑语,这才相信过来,真的是叶晓晨治好了夜来香。 他此刻的震惊可想而知,连张克勤那样的知名植物学家都束手无策的难题,竟然被叶晓晨给解决了。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而且听meimei的意思,叶晓晨用了一种很特别的药剂而已。 那会是什么药剂? 难道是叶晓晨自己配制出来的? 不管怎么样,他看到meimei高兴的样子,心中也暗暗松了一口气,这段时间meimei变得憔悴沉默了许多,脸色都透出了苍白之色,没有以往的健康肤色。 “呵呵,看来叶晓晨真的是我们汪家的福星啊!” 汪水生笑着对妻子褚青青说道。 褚青青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先是救了她的宝贝儿子,现在又治好了夜来香,解除了小姑子的心病,现在叶晓晨对他们汪家的恩情是越来越大了。 上午的时候,叶晓晨开车过来了。 汪水生特意推掉了一些交际,没有出去,在家里等着叶晓晨。 “叶老弟,你是真人不露相啊,还有这等本事。” 汪水生很是感叹说道。 “呵呵,我也是凑巧,刚好知道一个可以调治植物衰败的药方,之前也没有十足的把握,现在看来,效果还是不错的,不过,汪哥,这药方只能延缓植物衰败,并不能够彻底治好,必须长期使用我配制的植物促生药剂才行。” 叶晓晨挠了挠头说道。 “能延缓就很不错了,叶老弟,大概多久用一次?” 汪水生很理解,连植物衰败都能够治好,就太逆天了,就相当可以让人永葆青春一样。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至于延缓衰败,虽然也很神奇,至少还能够接受的。 “这需要观察一段时间才行,我先去看看夜来香的情况。” 叶晓晨说道。 汪心怡在叶晓晨来的时候就知道了,早就出来迎接,她现在对叶晓晨感激得很,俏丽得脸蛋上洋溢着甜甜得微笑。 汪水生看到meimei的样子,也不由得暗松一口气,好久没有看到meimei这么高兴了。 到了汪心怡所住的庭院中,两株夜来香极为茂盛,郁郁葱葱,一个个刚刚冒头的花苞长在枝叶之中,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在夜间绽放了。 在几人的目光中,叶晓晨走到了一株夜来香面前,轻手触及,沟通夜来香的意识。
这一次,夜来香的意识又跟上一次有些不同,似乎多了一种渴望,对植物促生药剂的可能。 对,就是这样,叶晓晨很快就回味过来,应该是夜来香对植物促生药剂产生了一种需求。 也就是说,又到了应该浇灌植物促生药剂的时候了。 叶晓晨算了一下时间,也就是四五天要浇灌一次。 当然,现在是使用初期,随着使用时间一长,以后怕是要加量加次数才行。 一次需要大概二十毫升,一个月浇个五六次,也就是一百把毫升,之前叶晓晨配置一次药剂,大概配置了一千多毫升的样子,可以保证一年多之用,成本在五六千块左右。 叶晓晨稍微松了口气,还在承受范围之内。 离开的时候,叶晓晨给汪心怡留下了一小瓶植物促生药剂,大概在一百毫升的样子,足够使用一个月了。 本来汪水生挽留他吃中饭,不过,叶晓晨接到了大姑的电话,相亲的事情已经安排好了,让他赶紧过去一趟。 本来上次说好了,两天后去看看,后来女方那边说要推迟几天,就拖到了今天。 ........ 叶晓晨有两个姑妈,大姑叶春香,小姑叶春喜。 表哥陈浩就是大姑的儿子。 本来叶晓晨家跟大姑家关系还不错,随着陈浩表哥娶了李艳,陈峰表弟考上了名牌大学,就跟叶晓晨家越走越远了,不仅是叶晓晨家,跟其他的叶家亲戚也是如此,现在在家境上,大姑家绝对是最好的。 大姑也许本性不坏,却是那种爱炫的人,每次家族聚会,总会说自己的两个儿子如何如何优秀,自然而言,也就让叶家其他的人心里不痛快,久而久之,很多人都讨厌她,往来也就少了许多。 其实,以前大姑对他还是挺不错的,想当初读高中的时候,叶晓晨跟大姑的儿子陈峰一起上的景县一中,每次从学校回来或者去学校,都会专门乘坐大姑父开的班车,而姑妈总会做好吃的给他们两个吃。 只不过后来一件事情,还有加上爸妈和亲戚们对大姑的不满,使得叶晓晨对大姑的影响发生三百十六度的变化。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