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涴溪沙真迹
安南风硬着头皮坐在下首位,圆脸妹始终板着脸正眼都不瞧自己一眼,倒是花公子是笑非笑的瞧着自己,安南风感觉浑身的不舒服,心里诅骂着,我擦,要问话赶紧的,不是每个月白领你家一份银子,懒得跟牛们套什么近乎。 花公子正是南唐新上位的太子李煜,李煜未做太子前做事一向低调,现在做了太子,心中原本就对金陵城中传言的安三害心生恶感,不过现在亲眼看到此人竟然生的庄重且表情严肃,并不像传言中是个嬉皮丑脸小贼,反而起行颇有大家法度,眼神尤为犀利,看一眼此人,自己忽然带有一种说不出的敬惧感,竟然奇怪的让身为南唐太子的他有一种卑贱的感觉。 安南风慢慢收敛神功外放,端起桌上的一杯酒并不起身,单手杯底在桌上轻轻一磕,“谢公子赏酒。”大刺刺的一饮而尽,然后起身抱拳,“在下市井出身,上不得大堂,各位慢用,我先走一步了。” 李煜心下微怒,此人凭地张狂,不行礼不说,口气之中竟然不把他这个太子放在眼里,不过他做事一向沉稳,忍性极好,面上并不显露出来。 不过此次随李煜出行的左千牛卫统领曹参却没按捺住,伸手就拍安南风肩膀,手上用上了功夫的九成力道,想让安南风狼狈趴下,当众出丑,不料曹参手刚挨着安南风肩膀,人就直接摔了出去,倒是自己狼狈不堪的压碎了旁边几张木桌。 旁边李煜的左右亲信护卫都站了起来,不过被安南风眼神一扫,众护卫竟然人人心里生出恐慌害怕,其中意志不坚者竟然腿脚发软一屁股坐倒在地。 一直跟随李煜的武课老师叶奇蓝早看出安南风功夫了得,拍手喝彩道,“安公子这手沾衣十八跌的功夫可俊的很啊,想不到我南唐臣子中竟然还有如此英杰人物,真是可喜可贺啊。” 旁边一直偷瞧的李道人也目瞪口呆,想不到这一个仗官托势成天花天酒地,胡天胡地的纨绔子弟竟然有这样的功夫,不知道这货是怎么练出来这身惊人本事的。 李煜也大感新奇,身边练武的见的多了,能纵高窜低,舞枪弄棒的大有人在,想不到一个平日里名声乌烟瘴气的公子哥儿竟然还有这么一身本事,这千牛卫统领曹参可是他手下众人中玩武的高手,竟然就这么摸一下人家的衣服就直接被摔了出去,这会儿还坐在地上,浑身衣服上沾满了饭菜和油腻,傻乎乎的愣是半天还没缓过神呢。 安南风也不理众人,正欲转身下楼,忽地楼下喧哗声和脚步声忽然响成一片,咯噔噔的有几人奔上楼来,安南风听出是三个人的脚步声,前面的人脚步虚浮是个常人,后面紧跟两人脚步声安南风却听得出来,脚步沉稳有余,落地极轻,显然是练武之人。 先上来的人是个太监打扮,脸色煞白,竟然还涂着血红的嘴唇,看见李煜一边喘气一边就笑了,这不笑还看着像个人,这一笑搔首弄姿,竟然还掐着个兰花手,cao着不男不女的声音给李煜打招呼,“嘻嘻,唐使大人,可总算找到你了,皇上正招你朝见呢,走吧。” 安南风一听这太监说话,胃里都觉得直翻滚,这太监说话让他想起金庸武侠电视剧里的东方不败。 李煜回身看着安南风,“安大人和我一起去见宋皇吗?” 安南风一愣,听着这声安大人叫的贼是体面,心里又想着我是什么狗屁安大人了,光棍一条,连个手下都没有,听见李煜问他,不知道怎么接口。 李煜实是见安南风功夫极好,想叫他一起去好壮个胆的,见安南风不应口,说了句,“我住南唐馆驿,安大人可否晚间过来一叙。” 安南风实不想去,但又觉的生活在人家的地盘上,拿人家的手软,不去的话怕以后家里的日子怕是不会太安宁,只得答应下来。 李煜见他答应,笑着对太监点头,“王总管请。” 这太监王总管临走斜眼瞧了安南风一眼,心想不知这安大人是那个衙门的大人,见了他王总管也竟敢如此的傲慢,狗眼也不扫一下。 安南风见李道人也没跟来,随意的就闲逛了起来,倒是在大街上看见几个成色较好的美女儿,安大人色心有点泛滥,没事还跟着一个美女屁股后面瞎转了好久,不过这美女包装的实在是太过于严谨,大热天的也包的严严实实的,连个大腿都瞧不见,更别说什么翘臀了,安南风跟着走了一阵顿觉无趣,只好回了驿馆。 回到驿馆,又觉的房间太热,叫了小二搬了两大块冻硬的冰块来解暑,这时的大宋时代,人们在生产火药时开采出大量硝石,发现硝石溶于水时会吸收大量的热,可使水降温到结冰,从此人们可以在夏天制冰了,所以在大宋时期已经出现了专做冰块买卖的人,只要有银子,那是要多少有多少。 室内温度下来后,安南风舒服的躺在床上开始午休,这一觉睡的,直到李煜的人过来在外面大声请安大人赴宴时,天已经擦黑了。 南唐馆驿就像现代社会的外国大使馆,宴席大厅四周点了明晃晃的蜡烛,宋时只有有钱人才点蜡烛,穷人一般只点的起油灯。 李煜精神奕奕,改穿了南唐太子朝服,宴席甚是奢华精致,一张桌子一个人菜摆的满满的,荤素菜28道,安南风忽然伤感的想起现代社会的老婆樊维娜,以前在外面吃饭的时候,李年光总是点好多菜,樊维娜就说,“我爸说浪费粮食,下辈子变猪。” 席间推杯换盏,借着酒兴,两人聊的甚是投机,聊到兴致处,李煜也不知道是真醉还是假装,竟然过来扒着安南风肩膀称兄道弟起来,有点仿效社会上的江湖混混,李煜竟然提出要和安南风兄弟相称,安南风晕乎乎的也喝的不少,糊里糊涂的竟然大呼小叫的要了鸡头黄纸和李煜拜了把子,李煜24岁,小安南风4岁,竟然拜安南风为大哥,安南风称呼李煜为二弟,陪席的李煜手下都觉得很惊奇,大眼瞪小眼,搞不懂这未来的南唐国君竟然和臣子拜了把子,这唱的又是那出啊。 席间为庆祝两人兄弟结义之喜,李煜下令歌舞庆祝,太子妃圆脸妹周娥皇脸红扑扑的甚是瞧着可爱,亲自琵琶弹奏一曲霓裳羽衣曲,10来个宫女身着宫装,纤丽袅娜,安南风竟然第一次欣赏到了女性的体态美感,想不到这古代的圆脸妹子竟然能弹奏出这么优美的旋律,安南风正沉醉其中,天音戛然而止,安南风竟觉意犹未尽。 趁着酒兴安南风做出一件十分后悔之事,他从贴身衣兜里摸出一个古怪玩意,不正是他的手机三星2015是什么,他开机发现电池已经剩下最后一小格了,他竟然记得手机音乐文件夹里下载了一首琵琶纯音乐十面埋伏,安南风这时候早忘记了一切,打开十面埋伏的播放器递给周娥皇,手机里忽然传出悠扬动听的琵琶声音,不正是十面埋伏是什么。
一曲十面埋伏播放了足足10几分钟,李煜和周娥皇目瞪口呆,竟然不知世上竟然有如此美妙动听的琵琶弹奏,等安南风拿过手机,还没来得及检查电池,手机已经没电自动关机了,安南风欲哭无泪,在这个朝代世上最先进的一个玩意儿,从此成了一块废物,安南风后悔的是手机里面存了几个亲爱的老婆和女儿的照片儿,从此再想见,也得到几百年以后了,手机电这个玩意可不是不学无术的亲爱的安老爷能创造出来的。 李煜和周娥皇用着期盼的急切心情问安南风,这宝贝玩意儿什么时候能发出琵琶声,安老爷叹口气,“那得等见到富兰克林才行。” 周娥皇急切问富兰克林是什么东西? 安南风回答说富兰克林不是东西那是个人。 李煜心情顿时大好,雄心壮志的说,“这个好办,只要有这么个人,重金聘请还怕找不到他吗。” 安南风这会酒也醒了,想死的心都有了,心道,mama呀,等到这位富兰大爷出生,你大爷的儿子的孙子的骨头都化成灰了。 从此在五代时已失传,只留下残谱的霓裳羽衣曲,经周娥皇加以整理,以琵琶奏之,使霓裳羽衣曲复传于世。据传说,唐音原谱的霓裳羽衣曲,曲调是比较舒慢的,后经周娥皇改为急促的旋律,后人哪里知道这是因为安南风播放的那10几分钟的十面埋伏的结果。 李煜今日心情高兴,酒也喝的兴起,叫人拿了笔墨伺候,微一沉吟提笔挥就: 红日已高三丈透, 金炉第添红香兽, 红锦地衣随步皱。 佳人舞点金钗溜, 酒恶时拈花蕊嗅, 别殿遥闻箫鼓奏。 李煜等墨迹干些了,拽过安南风衣袖,“安大哥,你瞧兄弟这首诗可好,有什么需修改之处。” 安南风文盲一个,那懂得怎多,再说古人的字,龙飞凤舞的,他也认识不了几个,不过也不能扫了兄弟的兴致,伸出大拇指,脸上挂着惊奇的表情,连说了几个好。 李煜心中更喜,呼了文官过来,“把这幅字用心裱了送于我安大哥。” 安南风心中喜欢,心想着自己这太子兄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当上皇上,在历史上有没有什么名气,这要留到现代去怎么也是个文物级别的,要是我这兄弟有点名气了,这说不来还能卖不少人民币呢。【注:我们的文盲安大爷要是在现代的时候对历史多了解一些,说不定这会儿马上会缠着李煜一下写他个十副八副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