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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倾城,倾城(一)

    陆羽在惊雷中怒吼,在暴雨中练刀。

    他越练越兴奋,越练越精神。

    他觉得自己快要飞了起来。

    身体变得无比的空灵和轻巧。

    抽刀断水,似浮云随风飘起,如柳絮轻灵细舞。

    刀气横空,劈砍时如陨星坠地,招大力沉如奔雷。

    刀势如雷,如大河汹涌,如银河坠落,以长刀斩rou身,以道心斩灵魂。

    “我的武道修为,真的快要步入先天化劲了,我能感觉得到,这一方天地,已经跟我的武道意念融为了一体。都融入了一个大阴阳里面。”

    这一刻,陆羽道心通明。

    这一个多月的千里跋涉,自虐一般的苦修,脱离人世喧嚣,心灵得以净化,意志又在上个世纪那场伟大长征、先辈们无比纯粹和质朴的信念感化下,凝练得如钢铁般坚定。

    心如赤子,意如钢铁。

    水到渠成。

    陆羽在雷雨中练刀两个小时,明白了阴阳的道理。

    体内的劲道,融会贯通,一分为二,形成了一个大阴阳的循环。

    先天,先天,就是要明白天地自然的道理。

    天上一朝日月,人间几度春秋。

    天降凝露,地气升腾,阴阳交汇,云行风动、电闪雷鸣。物华凝聚,便是生灵。

    生命的真谛,不就是阴阳和谐么。<>

    陆羽已经站到了暗劲和化劲的门槛。

    他知道,只要自己再往前跨一步,就能彻底进入化劲。

    从十八岁开始,到现在,他卡在这个坎儿,已经接近四年。

    始终不能突破。

    看着一个一个原本不如他的人突破,再将他远远甩开。

    如何甘心?

    如何服气?

    如何心平?

    如何气和?

    而现在,他终于可以突破。

    往前一步,就是化劲宗师!

    但真到了这一步,他反而不急躁了。

    他停下了动作。

    将天丛云剑收回了刀鞘之中。

    调整着呼吸,归于平静。

    他没有选择立刻突破。

    这个时候,雷声也已经停止了。

    这场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天空很快就放晴,天边挂着一道彩虹,因为下了雨的缘故,草原上的动物也多了起来。

    到处都是勃勃生机。

    有冬的萧瑟,也有春的萌芽。<>

    陆羽盘膝坐了下来,吃了点干粮,仔细回想着刚才的感觉。

    他知道,若是刚才他没有收招,继续练下去,立马就可以突破。

    那种诱惑力,太大了,简直不是人的意志力可以忍耐得住。

    不过他还是按捺住了。

    因为走到这一步时候,他才明悟,先天高手跟先天高手,是不一样的。

    要分为两个部分来看。

    一个是身体的先天。

    一个则是武道意念的先天。

    刚才在雷雨中练刀,他领悟了大阴阳的道理,身体里面的“先天内劲”一分为二,构成了一个生生不息、循环往复的大阴阳。

    这时候,他只要选择突破,立马就会成为先天高手,步入化劲领域。

    但这只是身体的先天。

    就这样突破的话,他的武道意念,还只是停留在暗劲阶段。

    因为他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才是他的信念,才是他想守护的东西。

    就这样贸然突破的话,他会是化劲宗师中,垫底的存在,而且以后要再进一步,更是难上加难。

    多少武者,就是在身体劲道转换大阴阳的时候,没有忍住那种诱惑,贸然突破,结果终其一生,都不能再次进步。

    这样的先天高手,充其量就是伪先天高手。

    就好像死在高长恭手里的那两个化劲宗师一样。<>

    看起来也是化劲宗师,但跟高长恭这种真化劲宗师,却存在本质上的差距。

    高长恭借助着天时地利,甚至可以以一敌二,秒杀他们。

    这就是差距。

    武道修行,处处都是岔路,一着不慎,就会悔恨终生。

    只有身体和武道意念,同时迈入先天,才是真正的先天高手。

    那他如何才能凝练属于自己的武道意念呢?

    “信念。”

    陆羽再次默念着这两个字。

    当年走这条路的红军们,有自己的信念,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

    那他陆羽呢?

    他的信念又是什么?

    战胜大师兄?

    不,这是师父陈道藏给他的,而不是他自己的。

    战胜陆野狐?

    也不是,有一部分是他的主观意愿,但更主要还是爷爷对他的期望。

    况且,一个人,若是把仇恨作为自己的信念,那他未来的成就绝对不会太高。

    “我的信念——”陆羽思索着,“是时候了,倾城,我这就来找你。”

    ……

    四川西部某个贫困县的小山村。

    村名叫梧桐。

    除了因为当地有许多梧桐树外,还因为有个成语叫凤栖梧桐。

    据说当时取村民的是个道光年间的老秀才,自然是有些寓意的。

    不过两百年过去了,这个小山村并没有飞出去任何一支凤凰。

    小山村风景很美,但真身临其境,绝对跟诗情画意沾惹不上关系,道路泥泞颠簸,两年前才通了电,村子里最牛叉的现代化工具是一辆早就坏掉的拖拉机,一个村子五百号人的GDP加起来,可能赶不上大城市里面,一个土豪的一顿饭钱。

    村子两百年没有飞出去过凤凰,却来了一只凤凰。

    村子里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这位漂亮美丽端庄的苏老师,一定来自于大城市,最大最大的大城市。

    苏老师刚来的时候,没人奢望她能留下来。

    这么娇滴滴的一个大美人儿,简直就是月宫的嫦娥仙子,怎么可能忍受得了这里的贫苦和荒凉呢?

    不过事实上,苏老师真的在这里扎根了下来。

    她很努力的在做。

    想带着这些孩子们,跳出井底,去看看外面广阔的天空。

    讲台上,苏倾城正在讲课,悦耳的声音,响彻在土墙环绕的教室里,孩子们都正襟危坐,安安静静,没有人开小差。

    穷人家的孩子,总是懂事的格外早,知道苏老师带他们很辛苦的,所以每个孩子都极为听话懂事和用功。

    教室最后面,坐着一个男人,约莫二十七八,穿着打扮气质都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苏倾城上完了课,给孩子们布置完家庭作业,就要回自己的宿舍,被男人给拦住了。

    “倾城,你真的不愿意考虑一下我么?”男人说道。

    他叫魏峰,是成都的一个一线公子哥,偶然跟一帮驴友游玩采风,到了这里,见到了这个跟这个贫瘠乡村格格不入的女教师,顿时惊为天人。

    驴友们呆了一天就走了,毕竟这座村子,没有任何值得他们探索和留恋的地方。

    魏峰留了下来。

    以投资发开和做慈善的名义。

    几个电话打出去,便有专业的工程队进驻了村子,来这里修路和修建新学校。

    几百万砸出去,魏峰瞬间成为了村子里最大的贵人,在村民眼里的位置,甚至超过了苏倾城。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时候,金钱都是最有魅力的玩意儿。

    至于魏峰为什么会花钱开发一个一毛不拔的破村落,从不做慈善的他,会大发善心修建一个小学,只要眼睛没瞎的人,都看得出来。

    他喜欢苏倾城。

    事实上,最近半个月,苏倾城出现在哪里,他就出现在哪里。

    不过他并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情。

    他看得出来,这位女教师,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

    他不知道苏倾城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不过他认为这是上苍赐予他的缘分。

    所以他努力的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只为求得美人倾心。

    苏倾城正视他,眼瞳如琉璃一般清澈,“魏峰,你第一天见到我,我就跟你说的很清楚了,我结婚了,我很爱我的丈夫。”

    她抬起了自己的右手,夕阳的余晖下,中指上那枚并不怎么大的钻戒熠熠生辉,格外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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