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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老河5

    黎明前的黑暗。

    昏黄的灯光下,四个人,三把枪,对峙着。

    枪,有时候能带来麻烦;有时候,也能解决很多的问题。

    冯烨已经不是第一次玩枪了,虽然,无论是上次在派出所还是现在这种场合,用‘玩’这个字似乎有些过于轻松了。枪,往往带来的是血腥与死亡,它是死神的镰刀,也是成年人的玩具。至少,对冯烨来说,这的确只是一个有趣的玩具。枪并不能比他的能力更有效率的解决问题,但却会令他感到刺激与兴奋。

    “好,你问。”

    冯烨对小胡子的果断干脆还是有些佩服,能在片刻之间就下了决定,并且行事不拖泥带水,这的确值得让人高看一眼。

    “花腰是什么意思?”冯烨也不迟疑,脱口问道。

    小胡子想也不想就回道,“条.子,警察。”

    “老河又是什么?”

    “江湖人,道上混的。”

    冯烨呆了呆,‘江湖人?’原来这就是老河的意思?看起来,像眼前的这三个人,也都算是‘老河’吧?那么自己呢?自己现在算不算是一个‘江湖人’?虽然这个称呼来自于很久以前,现在恐怕还是以‘道上混的’,这种说法为主吧?当然,自己肯定不同于他们的道,他有自己的道,但牵强一点来看,自己或许也算得上是一个‘老河’吧。

    随即,冯烨又笑了,自己太过于执着了,又何必去想那么多呢?是与不是,何必在意。

    “猪rou和轮胎呢?又是什么意思?”

    “冰.毒和麻.古。”

    毒品?

    听到这里,冯烨的心里已经略有所悟,一旦和那些玩意牵扯上了,整个事情倒也好理解了。

    对于毒品,冯烨没有太多的感觉。

    很多小说电影里,都是谈毒色变,把这玩意当成了洪水猛兽。有很多小说里的主角,坏事做尽,杀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却绝对不准手下的小弟们碰毒品,小说里混迹黑道的主角莫不如是,仿佛个个都成了禁毒的模范。每次看到这里,冯烨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算什么呢?做了婊子又要来立牌坊吗?

    诚然,毒品这玩意的确不是个好东西,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是又有多少人亲身体验过?经历过?

    没有。至少冯烨没有试过,也没有亲眼在现实中身边的人群中看见过。因此,他现在听到毒品引不起多大的感觉也就可以理解了。

    说起来,冯烨还有一件事想不通。

    从这二十多三十年掌握到的知识来看,香烟同样是有毒,同样是不好的东西,一个抽烟的人,四五十岁之后没有病的几乎不可能,大多数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病症而受尽了折磨,最后不得不英年早逝。

    可为什么大街上随处可见光明正大的卖着香烟呢?难道他们不知道香烟的危害吗?不,他们都知道,所以,在香烟的包装上打上一句‘吸烟有害健康’,于是就可以掩耳盗铃的继续贩卖下去。既然如此,冯烨不止一次想到,那是不是可以在毒品上印上一句‘吸毒会致命,会家破人亡。’然后就可以正常销售了呢?

    这是一样的道理啊?为什么就不可以呢?

    或许有人会觉得两者的危害不同。

    对于这个观点,冯烨却有不同的见解。

    作为一个多年的老烟民,冯烨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香烟的危害其实一点不比毒品小,甚至更大。

    别以为这种说法是危言耸听,不负责任的。

    首先,毒品只会作用在个人身上,是死是活是个人的事;而香烟呢,那会影响到周围的人,二手烟的危害往往比一手烟还大。

    其次,毒品属于猛药,来得更快,稍微过量,就直接嗝屁,就算没有过量,长期使用,也活不了几年,但也仅仅如此,初看似乎很可怕,那么再来对比一下香烟在这方面的危害。吸烟自然不会让人短期内有多大的问题,但那毒性是在身体内日积月累的,长久下去,最后也和吸毒有着差不多的结局,不过却是受尽折磨,还不一定死得掉。

    第三,毒品会在短期内耗尽一个人的积蓄,而吸烟,虽然也会消耗一定的财力,但看起来不起眼,不被人所重视,以为这花不了多少钱,但慢慢形成的病症,却会持续消耗财力,负责任的讲,经常吸烟的人,四十多,五十岁之后,将一辈子伴随着病痛,一辈子离不开医院和药品。由此可以看出,吸烟的危害有多大,不仅消耗了钱财,还要一辈子为此打工、买单和还账。

    冯烨不排除毒品,但他同样也没兴趣去亲身体验。虽然现代的夜店里,各种各样软性的毒品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视这些东西为潮品,但冯烨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虽然对于香烟他也知道不好,可这么多年了,一时想要戒掉却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慢慢来吧,或许有一天,他也能戒掉香烟。

    所以,毒品和香烟,前者是让你死得干脆、死得彻底,而后者是慢慢折磨你之后,再让你一辈子为之打工和还债,到最后同样是榨干所有的钱财之后再悲惨的死去。

    扯远了,回到现实。

    “着草又是什么?”

    “在内地犯了事,跑路的。”

    小胡子说完这句话,就一直盯着对面的反应,他想从神态和表情的变化来判断这个人的来路,虽然花衬衫早前说过看外表不信这个人能做出多大的事情,需要跑路。但到了此刻,谁还会有这种怀疑?果然是老话说得好啊,人,不能只看外表,以貌取人果然是不对滴,会叫的狗也是不会咬人滴。

    ‘跑路?’冯烨听见这个说法就笑了,他可不正是在跑路嘛,虽然他现在有了新的身份,不跑也没多大的问题,但无论如何,他都算得上是‘着草’。

    对面这三个人的眼光,还真是没得说了,初次见面,居然就猜了个七七八八。

    对此,冯烨也只能感叹了。

    这才是江湖人,江湖人的眼光,江湖人的阅历,那是多年的经验才能形成的。

    感叹归感叹,冯烨手里的枪口却依然指着对面的三个人,同时,小胡子的枪口也同样对准在他的身上。

    感觉到手臂已经有些发酸,手也微微有些发抖了,冯烨知道自己没有锻炼的这幅身体,已经快要受不了啦,所以他打算速战速决。

    “为什么会找上我?”

    小胡子那眯着的小眼睛也看出了冯烨的手有点不稳起来,强忍着心里的兴奋,回答道,“我们不是找你,是找上所有刚来到河边的人。”

    冯烨点了点头,对这个说法表示了认可。

    “万一我真是警察或者记者呢?你们不怕把事情弄大?”冯烨把心里的疑惑还是问了出来。

    小胡子听得就笑,“怕?我们干这一行的,这么多年了,哪里还会怕?要怕的话就做不了这一行。”

    冯烨不置可否。

    小胡子继续说道,“警察来的话,我们有内部消息。即使有个别情况,但也不会是像你这样的,完全就不知道隐藏和收敛。就算是记者,基本上来这里的也不会空手过来,别说车了,连包都没有一个,有不带设备的记者吗?”

    冯烨吧唧了几下嘴巴,有些无语。

    一直以来他都习惯了出门不带包,只要有钱,何须带的大包小包出门呢?那样太累。

    在有了空间之后,那就更是如此了,所有的东西往空间里一丢,又何须带东西呢?就连钱包都扔在空间,就更别说其他了。

    上个月和蒋怡王薇在一起的时候,就算不方便,必须带点东西掩人耳目,他也是丢在她们俩的包包里,他自己可是懒得带的。

    没想到在这样的细节上就暴露出问题了,在感慨这些人无孔不入,精明老到的同时,也感叹自己果然还是太嫩了。

    不过冯烨也不会为此而懊恼,成长从来都是需要付出学费的,吃亏的同时往往就意味着成长。

    “你们盘查来河边的可疑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小胡子想了想,才说道,“就这半个多月的事。”

    “哦,这么说的话,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河边这里最近是要发生什么大事了?”冯烨似笑非笑地说道。

    小胡子心里一紧,表面却不动声色地说道,“这就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了。”

    想了想,冯烨继续问道,“为什么要把我说成是间谍?”

    小胡子听得就笑了,“这么说的效果很好,如果你不愿意拿钱出来,我们找上你家里的时候,他们听说和间谍有关,也不敢冒然报警。当然,我们有时候也会说成是贩毒,那样的效果也不错,通常家属只知道当事人来边境了,却也不敢确定到底有没有携带毒品,因此哪里又敢去报警,即使真有不开眼的去报警了,外地一般的派出所只要听说是在边境又和毒品有关通常只会劝回去等消息,并不敢轻易过问。当然,我们也会和他们说清楚,万一真的报警,我们是不会承认的,同时会告诉他们以这个毒品的数量只要报警那我们这边也就帮不上了,最后肯定是要枪毙的,如果不愿意私了那就算了。这么久了,这个办法屡试不爽。”说起这个的时候,小胡子还是有点得意的,毕竟这个方法就是他想出来的,这么久了也很是管用。

    冯烨的嘴角抽动了几下,对他们的这种做法说真的也有点佩服,当下点点头,说道,“最后一个问题,你们老大是谁?我要知道的是最上面的那个老大,别给我随便拿个小喽啰来糊弄我。”

    小胡子其实在回答对方问题的同时,脑子里也在迅速地转动和分析着眼前这个胖子的身份。从他完全不明白那些自古流传下来的黑话就能判断出对方不是江湖人,也不可能是警察,因为没有警察不知道那些,也没有警察不知道河边洪爷的名号。但对方身上的那两把枪又不是假的,这倒让他感到有些费解,或许最大的可能还就是早前花衬衫认为最不可能的那种吧——跑路的。这也是目前为止,唯一最有可能的解释了。想通了这点,小胡子就更显得轻松了,区区一个着草,即使是过江龙又如何?一个人在河边这里还能翻得上天不成?

    “自然是洪爷,在河边就没人不知道洪爷的大名。”小胡子傲然地说道。

    冯烨再次点点头。心里却对这些人鄙视得不行,还大名鼎鼎呢?在这方面名气越大,就意味着离死越近了。洪爷再厉害,还能有当年东北的乔四爷厉害?可那么牛逼的四爷还不是被一粒花生米崩了脑袋。

    知道了这么多,冯烨已经满足了,今晚发生的事情,前因后果他也知道得差不多了,即使个别小问题还没有搞清,但那也无关痛痒。冯烨之所以询问他们老大是谁,也仅仅是想知道个底,既然来到了河边,短期内,他又不想离开,那么知道这里最大的混混头子,也是有必要的。至于他们最近要做什么大事,他完全没有兴趣知道,这个世界的那些所谓的大事,在他眼里,都和小孩子过家家没两样。

    有什么比他跟着那支‘试炼队伍’在东汉末年‘冒险’来得有趣呢?

    “好吧,那今晚就这样吧,其他的问题,我也没兴趣知道。现在,你们三个先慢慢移动到我这个位置,我出门之后就会离开,记住你先前说过的话,今晚的事就当没有发生过。我和你们井水不犯河水,我来河边和你们的事情完全无关……所以,希望你们识相一点,以后不要再惹到我头上了,如果还有下一次,我保证那个洪爷会后悔的。”冯烨晃了晃其中一只枪,淡淡说道。

    于是,四个人就这么保持着目前的动作,缓缓交换了位置,小胡子三个人站在了房间里面小床之前,冯烨则换到了房门口。然后,他依然保持着举枪的动作,慢慢退出了房门。

    出门之后,冯烨关上了小门,这才把枪收回了空间。甩了甩已经有些酸痛的胳膊,在心里吐槽不已,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枪设计得这么重,像他这么一个多年的宅男还真是有些吃不消啊。加上弹夹,一把枪起码有两斤,两把枪就是四斤呐,虽然看起来不算什么,但要举在手里,相信要不了几分钟就会感到受不了。对此,冯烨也有些郁闷,那些书里不管是得到什么金手指的主角,身体素质总会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越变越好,宅男腐女最后都能强到变态。而他呢,虽然有了空间,同时他也利用这个空间开发出了越来越多的运用方法,然而,身体素质依然没有任何的变化,他仍然是那个宅男。

    叹了口气,冯烨已经走出了这个用来堆放农具的仓库,从空间中拿出摩托车,跨上之后,打燃火,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