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六章 雷翻天
第二天一早林智骁就起床来了,他不能象唐莫凡那样专心在三楼修习法阴九转的法力,他还要兼顾着玉屿村里的事情,虽然他不是村两委成员! 这一天注定是玉屿村历史崭新篇章的开始,也注定使玉屿村开始成为全国关注的中心。 从昨晚11点半开始召开的玉屿村留守妇女大会,一直延续到今天凌晨的3点多钟。 一百多位留守媳妇应村两委的邀请,参加了玉屿村留守妇女大会。 村长陈薇薇已经借调到乡政府去了,她的职务由副村长郭金花暂代。 在副村长郭金花宣布会议开始后,参加大会唯一的男性、幺叔温庭梦作为玉屿村党支部书记第一次发言。 温庭梦从许秀卿嫂子的自杀点题,讲了玉屿村留守媳妇的困境后,直言不讳地指出:“我们村的多数外出男人多年不回村子来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在外面另有了女人,甚至还生了儿女。” “大家都知道,我家温小乐之所以在外不归,就是因为另娶范菁,还生下了温伟。” “因此,为了对温小乐原配莫娟嫂子负责,我动员你们七婶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纠正她所作出的错误决定,让小乐回来与莫娟离婚,还莫娟人身自由。” “刚才,经我们村两委的集体研究,对长期不回村子来的玉屿村男人,村两委作出开天辟地的重要决定,支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守媳妇提出离婚,并尽最大力量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第一,凡两年以上未回村与留守媳妇相聚的。” “第二,凡老公在外已经另娶的。” “第三,凡老公在外已经另生养儿子含女儿的。” “第四,凡老公有条件带在身边而未带在身边的。” “第五,凡老公有条件回村而未回村的。” “这是我们玉屿村两委,从许秀卿嫂子上吊而亡这个沉痛的教训出发,为考虑玉屿村所有留守媳妇的前途作出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劝离决定。” 会上,许多留守媳妇说出了她们心中对未来的担忧,对可能会失去儿女的顾虑,村长郭金花和幺叔温庭梦都作了一一解答。 大会结束后,留守媳妇们欢欣鼓舞地相互结伴回家,将村两委印发的决定书交给公婆。 从那一刻起到早上七点半钟,玉屿村的各个角落,争吵声此起彼落,小孩子的哭声响彻玉屿村的上空。 到最后,一百多位婆婆围在幺叔温庭梦家的房子前,把温庭梦骂了个狗血淋头。 不得已的情况下,村两委决定召开留守媳妇的婆婆大会。 还在餐厅里的林智骁被请到了村委,盛工也从公鸡岭上被请到了村委来。 三个男人带领玉屿村两委的女人们,决意要直面这一大帮寻死觅活来反对村两委的支持离婚决定的婆婆们。 到上午十点,留守媳妇的婆婆们甚至全来了,在村委门前站了黑压压一大片,骂声诅咒声四起,整个现场乱哄哄的,让人见了头都要变成两个那么大了。 林智骁和盛工都是头一次见这架势,心里不免忐忑不安起来,就怕生出什么乱子来,弄得现场乱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就在村长郭金花宣布开会的当下,意外的情况出现了。 以黄云香为首的一百多位留守媳妇,雄赳赳气昂昂地开进了会场,与留守媳妇的婆婆队伍形成相互对骂的两大阵营。 在林智骁的建议下,作为留守媳妇的代表,黄云香上台跟作为婆婆队伍代表的她婆婆大婶婆,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一上台,大婶婆就恶狠很地盯着媳妇黄云香道:“你休想离婚!” 黄云香冷笑着回了句:“由不得你!” 副村长郭金花用两张桌子隔开了这一对作为代表的婆媳,宣布双方不得越过桌子。 村支书温庭梦和副村长郭金花对坐桌子两端,正好把黄云香和大婶婆隔了开来。 在村委门前的台阶放了张桌子,林智骁和盛工作为裁判坐在上面。 林智骁见幺叔示意,就站起身来,大声喊着让婆媳双方安静下来后,才宣布婆媳辩论开始。 林智骁首先请大婶婆发表对村两委支持离婚决定的看法。 大婶婆白了媳妇黄云香一眼,道:“自古只有劝合的官,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劝离的人。如今,我们玉屿村竟然出现劝离的官了,只能说劝离的人都不得好死!劝离的人都会断子绝孙!”
见大婶婆使用诅咒用语,林智骁立即提出警告,提醒双方要用文明用语。 然后林智骁才道:“是的,自古只劝合不劝离。” “劝合的前提条件就是,当事男人必须离开后来的女人。” “如果当事男人能做到这一点,我相信没人会劝离的。” “如果当事男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当事男人首先拒绝了劝合。” “因此,支持离婚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当事男人总不能在外头另娶了一个女人,却霸着村里的原配,又不想回来跟她行夫妻之实。对吗?” 黄云香冷笑着道:“婆婆,你就当着幺叔支书、郭副村长和这么多乡亲们的面,直说你儿子温庆在外面有没有另娶女人,在外面有没有生下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吧!” 大婶婆被黄云香点中软肋,期期艾艾了半天,也回答不上来,最后道:“你进了我家的门,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休想活着离开我家!” 盛工听不下去了,咳嗽一声,双手下压让全场安静下来,道:“我想先说两部国家制定的法律。” “第一,婚姻法规定我国公民实行一夫一妻制,任何人违反了这一条,在已有妻子的情况下另娶他人作老婆,或是另结事实婚姻,都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规定都属于重婚的范畴,重婚罪要被判刑入狱的。” “第二,我国公民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依法享受法律所规定的权益,法律并没有一人从属于另一人的规定。” “因此,这位婆婆所说的进了她家的门生是她家的人,死是她家的鬼的话,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