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闻醉在线阅读 - 第四十六章 谁征服谁

第四十六章 谁征服谁

    怨妇,这个词我不喜欢,也不想把它扣在自己头上,可是,有些问题,想着要回避,却只能面对。

    做为一个中年妇女,显然没有了吹弹即破的皮肤,二八少女的容颜,多年后家的感觉也象自来水一样毫不正点,而羽翼日渐丰满的老公,却在花丛中忙着采蜜炼丹,此时,只能抱怨自己最美好的时光,给予了一个负心汉。

    我以前不是不怀疑,偶尔会想龙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偷腥,但是,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从来没有当回事,因为我想着我自己对于他,也不是百分之百忠诚,我又为什么要对他严格要求呢?

    我有一个宝贝,他叫地老天荒,他不在我身边,他在虚拟世界里。

    我是因一副对子才对地老天荒青睐有加的,那已是二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候,龙刚开始学习赌博,我则开始迷恋上网,我想我们这些年过得太辛苦了,不怠进步了,那我们干脆一起堕落。

    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我照例趴在QQ上斗地主,扫兴的是,运气太差,只输不赢,没十个回合,一天送得4000个欢乐豆输了个精光,我跌出房间,没办法,去QQ空间转转,大约绕了七七四十九个弯道以后,我哧地踩个急刹车,因为一道题目挑衅我驻足。题目是为一下联求上联:

    花种种种种种来种种香

    留言的对子真不少,最为工整的是:

    蒲扇扇扇扇扇来扇扇凉

    更为有意思的是,对子后面此才子申明,若有人可以对的更好,是女子义结金兰,是男子八拜为交。此才子便是地老天荒。

    就冲着后面两句诱人的条件,我也要努力奋斗。

    我挖了挖脑汁,对了个

    草长长长长长出长长藤

    心中自是一片得意。

    不料第二天,地老天荒留言说我的藤用的不够恰当,若改为绿,则更好一些。我好生不服气,因为他说的也有道理。

    可是这样,就达不到地老天荒说的义结金兰的标准了。我煞费苦心地埋头劳动一天,甚至借用了新华字典,终于整出四句对子:

    草长长长长长出长长绿

    花种种种种种来种种香

    云卷卷卷卷卷现卷卷彩

    风行行行行行成行行苍

    当地老天荒看到我对的对子以后,会做何种表情,我当然没有看到,但是我看到他空间放了首新鲜出炉的歪诗一堆:

    当我被你征服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孤独

    在你胜利的笑容下

    痴痴的满足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忧伤

    在你迷朦的眼神里

    快乐的心慌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骄傲

    在你伫立的花丛间

    莫名的心跳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寂寞

    在你狂野的诱惑中

    无悔的坠落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

    困了,亲爱的Q友们,帮我接着写吧,看看能够写多长。

    呵呵,我一看乐了,当我被你征服难道说你已被我征服,我真的是不得不激动,几乎似怀揣着56度的烈酒,我轻舞迷醉的灵魂,挥洒灵感的笔,和风细雨地和地老天荒的歪诗一堆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自由

    在你飘渺的召唤中

    默然的守候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回忆

    在你摇曳的身姿旁

    松软的陶醉

    当我被你征服

    我不再思想

    在你灼人的秋波里

    轻狂的飞扬

    当我被你征服

    只愿化做

    那一闪而过的流星

    为你带来瞬间的惊喜

    一生的无穷回味

    地老天荒当晚在我的留言板上贴了个捂嘴偷笑的小鬼脸,并配以文字:

    看到你写的诗,我真怀疑你是位多情的帅哥,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切,如果是如你所说,那么在月黑风高的昨晚,我一定将你**。

    就这样,我和地老天荒成为好友,并不经常聊天,因为他要工作,我们经常在空间里写诗互相留言,情到浓处,留下些带色的关心。

    他午夜来踩:“深夜,看你在熟睡,我轻轻为你盖被,只是担心,你这滴飞旋的雪会被我的温暖融化。”我的QQ呢称叫旋雪。

    早晨,我一溜烟小跑去他空间,喘着气回踩:“天气真好,没有一丝云彩,让我看到你晾在阳台的底裤,是彩虹的颜色和阳光的味道。”

    与地老天荒吟诗作对的那些日子,是二rou蛋在我肚子里孕育的阶段,龙则整日里在杀羊场里游荡,收皮的间隙,开始争分夺秒的赌钱。

    一个太阳晒得人头晕的午后,峰,我的小叔子,跑来我跟前告龙的状:“三哥只顾耍了,营生也不做,我给他打电话有车皮了,叫他去看看,他说忙得不行倒挂了。”

    我一听,特不耐烦:“你说他耍,你亲眼见来没有?不要无中生有,挑拨我们的夫妻感情,就算你亲眼见了,也看见只当没看见,听

    见只当没听见。就算你跟我说,我也只当没听见。”

    峰气得小脸青紫,大约还在眼冒金星,再没说一个字,掉头就走。

    二嫂曾跟我提过一次,印象中可能提醒过我多次,但我只记得一次,最直接的那次跟我说:“人们看见龙车上一天天搬得个女人。”

    我听了,同样觉得不耐烦:“随便哇,哪怕拉上一长串女人了,拉得越多,才说明龙越有本事。”

    二嫂听了,冷笑若干声,也拿我无可奈何。因为这些闲言碎语,我压根就只用鼻子听。

    我有自己的观点,一个行为高贵的人,他会懂得自己约束自己,靠别人约束自己行为的人,那他必是低贱之辈,共与动物为伍,所谓

    拉着马,牵着驴,拴着狗,放着羊,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别人的话我不在乎,因为在我眼里,只认定龙是高贵的人,凡事必有分寸,而我也不想做一个红颜已逝,只知道做老公跟班的怨妇,

    那不是我人生的重点,我人生的重点是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会带给我想要的快乐,而且我也隐约感觉到,我与我的快乐在与日俱近。

    随着时间推移,二rou蛋在我肚子里尤如GDP稳定增长,也如同我的诗,越写越多,只为了秀给地老天荒看,地老天荒写得诗也很性格,

    保你没见过,诗的形状呈三角形或者沙漏状,但真正性格的,还在后面。

    那年,秋风飘摇,木叶纷飞如雪,一派丰收的景象,一面收获的季节,我张开双臂,任日落斜阳洒满全身。

    一个假日,与往日并没有不同,我照例进入地老天荒的空间浏览。与往日不同的是,我竟看到他写了个武侠小说的片断,题目是看不懂的江湖;

    侠女十三妹抱拳一辑:“天荒大哥,七日后万众城不见不散”。话音未落,已无踪影。天荒少爷摇摇头:“一个人苦修这么多年,功力长进不少,可还是独行侠一个啊。”

    转眼七日已过,天荒少爷正在榻上行功,突然接到十三妹飞鸽传书:“小妹携同达州剑客将至,如今水米未进,腹内空空,望大哥准备午羹”……

    我感觉不可思议的同时,总算明白,我们究竟是谁在征服谁了。

    当我们再次相遇的时候,我由衷地表达了钦佩之情:“没想到你还会写武侠小说,而且颇有名家风范,真让我刮目相看。”

    地老天荒竟不以为然:“我以前写过小说,而且在杂志上发表过。”

    偶地妈呀,还真让我遇上了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那我拜你为师,教我开始写小说吧,写诗我都写得不耐烦了。”

    “写小说和小学生作文一样,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然后有主人公。”

    “哦,我没什么概念,我喜欢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地表达。”

    “先写一些短篇,求精不求多,在你生命里最难忘的时光,抓住一两件来写。”

    “那么怎样才算写得成功呢?”

    “要有主题,扣住编辑的心弦,让编辑产生共鸣,主要是你写得先要感动你自己,等发表了一两篇,就不难了。”

    “嗯,我明白了,谢谢你,我一定努力。”

    然后,我们吻别。

    这吻别的动漫表情是地老天荒发过来的,我经常重温,在他不在线的时候,男孩和女孩长得非常动人,我觉得他们一定是韩国情侣,

    而我和天荒是海市蜃楼的一对。

    我说:“这动漫我很喜欢”

    他说:“我也很喜欢”

    那么,是不是,我们在互相喜欢?

    龙白天不着家,但是晚上从没有夜不归宿,偶尔,他会跟我讲杀场里的荤段子,某个贩羊的在南关黄米一条街,给老婆从小姐的肚皮

    上揪下来了,当众吃了母老虎好几个响亮的耳光,他边讲边乐得肌rou乱颤,我听了心里不免有些发毛,禁不住问他:“你就没有和他

    们相跟着去找过小姐吗?”

    他不屑地:“咱这小地方,小姐都长得牛头马面,能把人惊出毛病,吓得狂奔,哪有心思上她们了?”

    我觉得老公毕竟是个大学生,还是个副乡长,品味总不至于如此差吧。

    我们一起生活了多年,龙衣着打扮上从不讲究,我也从没感觉到某个时候他突然变得注重穿着了,也并没有反复在镜子前摆出臭架子

    自恋不已。虽然在那么不特定的一天,他突然穿起一件来路不明的深蓝色衬衣,他感觉生猛我感觉拉风,不由心生狐疑,因为他裸体

    以外的东西都是我在打点,于是针对性地问:“这衣服我从没见过,啥时候买的?”

    他先略一怔,很快极其随意地回答:“卖了皮,路过朔州,拾得减价货。”

    我也就不再当回事,主要是龙有一句口号绝不过夜,让我的心也绝不怀疑。

    但是,不怀疑不等于不计较,我总觉得那衬衣意味着某个秘密,我应该鄙夷并且永远不会忘记,并在某一个适当的时机,再适当的提起。

    08年初,二宝宝将要出生了,我正想着和地老天荒暂时告别,竟看到他空间放了一篇新的日志,名为告别书:

    虽然舍不得,我也不得不和亲爱的空间好友们说声再见,公司准备在三年内上市,我们所有的主管都接受了培训……

    感谢好友们给我的关怀和支持,让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寂寞的夜晚,但是这种生活一定要改变……

    再次感谢亲爱的空间好友们,我会想念你们的……

    虽然害怕说再见,但再见的时刻终于来了,该来的终究要来,所以我一点也不意外,只是有浓密的感伤,在炉火的照耀下,夜一样明亮。

    我真心实意地从心底里感谢上帝,送给我对地老天荒的一段纯粹的依恋,随着宝宝的到来,我的生活会陷入混乱,不会再有多余的时间思念和回味那段网络情缘。

    但是,我可以拿起笔来,学着写一些东西,等待有朝一日,秀给地老天荒看,这个目标也许象一个传说那么遥远,却让我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快乐,终于让我觉得自己可以比一般人不一般,因为笔下的一切,我说了算,我是这笔下世界唯一的主宰。

    长到15、16岁的时候,村上春树在他的小说里已经在尝试着和不同的女孩睡觉了,不过在中国农村九十年代初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在作家的笔下仍然只是情窦初开的花季少年。

    我在把学习当任务完成之余,并没有谈成恋爱,同班的同年级的一些风流人物开始偷偷摸摸的约会,稍胆大一些的则是和异性没话找话,想着法儿表现自己。

    我是标标准准的灰姑娘,头顶没有闪烁着一丝光芒,只是躲在暗处,不时寻找自己暗恋的对象。

    那时候我本来迷恋着长头发的男孩,觉得留着象女孩一样头发的男孩就好得不行,可能是偶尔看到某位长发男明星的海报,后来就注意到台湾歌手迪克牛仔,他站在台上,长长的卷发随风飞舞,不时遮住半个脸庞,他用沙哑的有那么些绝望的唱道:“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值得等待,当爱情已经桑田沧海,是否还有勇气去爱……

    此情此景,真美得跟散文诗一样,只觉得迪克牛仔的形象,和小说里多情的男主角很吻合,缠绵惆怅的情节,缠绵惆怅的发型。

    当然,这只是我自己个人的爱好和想象,想象和现实总是存在一定距离,我暗恋过的男孩没一个是长头发。

    因为在校园里读书,就是想留个长发也是不允许的,基本上并不认识,也叫不来名字,只是迎面走来擦肩而过的时候,嗅到一种异样的味道,洁净、不驯或忧郁、傲慢,总之,如同瞬间被施了迷魂大法,我心甘情愿崇拜他,并享受因思念他而带给我的激情,让我的脑细胞加速度燃烧,释放出大量的能量,因为对方并不知晓,所以,这些过剩的能量只有一个用途,用于学习。

    跟别人不同,找对象被认为是不地道的,不务正业的,学习成绩势必会下滑,而我找到暗恋的对象时,成绩就如同坐电梯一样一下爬到高层,做数理化练习题的时候,灵感的火花“扑哧哧”直溅,而在对一个失去兴趣,寻找另一个目标的时候,成绩马上就坐上电梯下到了中层,当然不至于到低层,基本上就是二十名左右。

    我记得最好的名次是全班第五名,没办法,班上有雷打不动的四大金钢,无人能够摧毁前四名坚固的堡垒,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和一个男孩还是满有缘源的,那男孩和我在县城里的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念书,我们又是来自同一个村,如果又是同桌或许……

    只是他那会发育的晚,我在女生中又算是发育早的,他个子小,我个子大,一个坐在教室的前面,一个坐在教室的后面。

    不知什么缘故,每年放寒暑假,我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学,不可能老师没说,也不至于坐在最后一排就听不到安排,总之,我压根就没什么印象,仿佛用于学习以外的脑细胞被除草剂整齐地铲除了,什么户口啦,身份证啦,填表啦,我统统跟大人交待不清,每每就是赶紧问打饼那家。

    那男孩叫建军,他家在街上开个小铺卖混糖饼,我和爸爸去了以后,见他mama总是围着一个大围裙,从胸脯一直拖到脚梁面在那儿忙乎,看见我们来了,赶紧把手在围裙上使劲擦二下,热情招呼我们坐下,再端出自家酿的醉枣和各种口味的饼子,“尝上些哇,俺个人做的,没人家们做的好…”

    再唠叨些别的,然后朝里屋喊:“二豆出来,问上你个话”。

    建军排行老二,小名叫二豆,每次二豆都能清清楚楚地把学校的安排讲出来,爸爸“哦哦”地直点头“:是这么回事啊,怎么我家闺女就咋也翻不清。”

    他mama笑着接应:“岁数小了,慢慢就晓得了,学习好就比啥也强,俺是啥也不懂,娃不会也教不了,不象你家还能辅导辅导,你家闺女学习好,俺二豆可差得多了…”

    只是从初中到高中,整整六年,我一直没有懂事起来,所以凡事问二豆就养成了习惯,当然他们家的饼子也没少买,多年后饼子的味道已逐惭淡忘,只是爸爸请教到都脸红不好意思这件事却在记忆里日渐鲜明起来。

    每每想起来竟觉得象嚼卡通软糖一样阳光甜蜜的味道,照这么说,我们俩虽不能说青梅竹马,但总是有些许关联在其中。

    可不知为什么,我从没有过爱恋他的念头,哪怕一丁点也没有过,不是他长的不好,虽然个子不是很高,他的长相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那种,他皮肤呈暗棕色,性感的说法是古铜色,布局紧凑的脸上一双眼睛又黑又圆真的如黑豆一般,一看就给人很精神气的印象。

    他的性格也是温和可靠的,说话庄重而条理,爸爸mama常夸他是个懂事的孩子,可我们俩在学校里几乎就没说过话,仿佛一个在地球,一个在月球,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更谈不上相互吸引。

    20年后的今天,回想起那段生活历程,都觉得有趣且不可思议,如果以现在的心态回到过去,我一定会向他靠拢,两个同历般辈的小孩来自同一个村又在县城里的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班级求学,不论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依赖、共同进步该是多么美好且顺理成章的一桩事,但被我就这样错过了。

    我在那个充满幻想的年纪,只顾着幻想有朝一日,一见钟情的爱情,一眼就认准对方是自己想要的人,自己非常爱的人。

    可往往都是我单方面这样想,而对方看我直楞楞的眼神,神经兮兮的样子,根本摸不着头脑,又怎么会如我所愿的对我感兴趣呢?一个也没有,而多年后的他,想起以前的往事会作何感想呢?

    和我的想法有些一样也说不定,总之,那时的我各方面都不出众,身边也没有追随者,与身材相貌相比,学习成绩倒是还比较可以,不是尖子生,不是每次考第一,但同学们只是见我晃晃悠悠,也不见得整天趴在那里学习,不是在cao场上遛达,就是趴在课桌上睡觉,一到考试就比较靠前,这一点还是能得到同学们崇拜的眼神。

    因着大部分人整天在那里学习,却总也考不好,我都不知他们是怎么学的,正如他们也搞不清我脑袋里装的是什么一样,到如今回想起曾经年少的我,唯一拥有的便是暗恋与学习,分不清暗恋是为了学习,还是学习是为了暗恋。

    当我有了看中的目标时,为了从远处看他一眼而激动,仿佛泼涉千里,终于发现了濒临灭绝,即将在地球上永久消失的唯一物种的最后一个,在我心中,他是稀在动物这件事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我因着装有这秘密而充实,我不要得到他,甚至不要去靠近他,只要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就很满足,因着他是专为我而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应该是稀有动物,因为我觉得如果他消失了,我也就濒临灭绝了。

    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成了暗恋专业户,此生只能与暗恋为伴了,不过等我上了大学以后,一切都不同了,一切都被改写,虽然我的名字没有被改写,但我的性别似乎被改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