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法庭激辩
李燕妮就这么看着林雅起来,连饭都没吃,直接朝着外面走去。 想要拦住,但是最终没有勇气。 律师真的能够救李昊吗?李燕妮或许也有一丝期盼吧。 见到林雅出去了之后,李燕妮也没有心思吃饭了,坐在椅子上,她不断的在想,自己这样做是不是错了。 虽然和李昊认识并不久,但是两人也算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的人,何况两人还发生过几次的亲密。 这些李燕妮虽然克制自己不去想,但是事实已经发生了,她没法回避的。 其实只要李燕妮刻意隐瞒,李昊就已经死了,不用再付任何的法律责任,可是她没有那样做,让李昊站了出来,证明自己没有死。 看到林雅不顾一切,只为李昊能够离开监狱,平平安安的,李燕妮感觉自己做错了。 可是自己有错吗?自己身为一个警察,难道遇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秉公办理吗?自己的梦想不就是让所有的罪犯无处可逃吗? 对,自己没有错,谁让李昊不听自己劝告的! 李燕妮坚定了自己的信念,随后走出了林雅的房间。 回到自己的房子之后,李燕妮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看着镜子里面自己前凸后翘的身材,李燕妮不自觉的就联想到了李昊把头埋在自己双峰里面的一幕。 慢慢的,李燕妮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双手托着双峰,轻轻揉搓起来。 有些欢愉的感觉,可是为什么没有那天兴奋呢? 李燕妮有些不满足,二十三岁的女人,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总会有些生理需求,可是她从来都没有乱来。 不知不觉,李燕妮脑海中就浮现出了一副画面,李昊紧紧抱着自己,舌头缠绕在自己的口腔里面,双手在自己的身上游走。 这种触电的感觉,给了她前所未有的满足,第一次感觉男人能够给自己这种充实的享受。 “这就是为什么女人要结婚的原因吗?因为她需要男人!” “不!我才不要那些臭男人,整天只知道在外面沾花惹草,早晚会离婚的!” “可是……等我四十岁了,不再漂亮了,他们还会喜欢我吗?” “不,肯定不会,男人都是花心的动物!” 不知不觉,李燕妮感觉到自己达到了人间仙境一般,春光明媚,暖暖的阳光照在她身上十分舒服。 “唔……” 李燕妮轻声哼了出来。 当她叫出声来之后,立马就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天呐,自己在干什么? 看着被自己揉搓的很鉴定的樱桃,第一次她感觉自己是一个下流的女人。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和那些……有什么区别? 李燕妮快速的冲了一个凉水澡,把自己杂乱的思想给冲走,然后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明天要去法院,她必须要有十足的精神。 躺在床上,看着窗户外面的风景,她还是感觉自己身体有些燥热,空调已经调到十六度了,还是不行。 最后,李燕妮用被子蒙住自己,强迫自己睡下。 …… 林雅整夜都没有休息,她在忙着找各种律师,又去找人打听了这事的具体经过。 律师在警局都是有熟人的,很快就清楚了李昊之所以杀杨海的原因。 林雅猛砸五百万,找了一名在整个中海市都鼎鼎有名的律师,叫做刘岐山,据说此人打的官司,很少有输的,只要有一点破绽,他就能很快抓住,然后击败对手。 对方也知道林雅的身份,再加上林雅出手阔绰,所以也是打听了一夜,收集了一些消息。 一切准备就绪,林雅静静的等待着上午九点半法院开审了。 期间她给陈思雅打过电话,叫公司的事她先帮忙看一下,自己明天中午就会过去,文件都整理好。 终于,等到了法院开审的时候,大厅里面的人寥寥无几,原告是警察局的,只是走一下形势,而被告李昊,已经签字画押,只要法官上来宣判一下就可以了。 “被告李昊,因为涉及杀害中海市市长杨海一案,被告已经签字认罪,下面本庭开始宣判,不知被告是否有话要说?” 一个五六十岁的法官,站在中间的台子上说道。 李昊表现的一直很平静,轻声说道:“没有!”
“那好!本庭正式宣判,被告李昊罪名成……” “慢着,我是被告的监护人,我想为监护人辩护!” 突然,一个声音从外面响起来,李燕妮早就猜到了,并没有什么意外,可是李昊感觉很意外啊,这次受伤之后,他就没有轻易的动用神识了,根本不清楚林雅会过来。 林雅走过来,直接站在李昊的身边,看着李昊然后说道:“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情都不跟我说?” “没必要!” “那你认为什么才有必要?难道等你死了,然后找人告诉我?” “那样也可以!” 听到李昊这样的回答,林雅也不想多说什么了,直接对着法官说道:“法官大人,我想为被告辩护!” “既然如此,那你们开始吧!” 林雅听到之后,对着旁边的胡岐山示意了一下。 胡岐山立马就明白了,站在李昊的身边然后对着警局那一方问道:“请问原告,被告杀人的经过是否属实?” “当时在场的人都可以作证!” 李燕妮作为代表,轻声说道。 “据说被告当时已经死亡,法医是否做出了死亡鉴定报告?” “是,当时法医误判李昊死亡,并且做出了鉴定报告!” “既然被告已经死亡,那就说明罪名已经除去,至于被告现在为何活的好好的,我想不应该是法律应该管辖的范围,应该是你们警察所管的,原本被告已经死亡,递交法院的材料早已生效,也就是说,这件事已经全部解决,被告也得到了惩罚,可是你们为什么有临时改变判决?” “这……” 李燕妮虽然口齿伶俐,但是这件事她真的说不出来,比如说一个人犯罪了,被枪毙了,医生已经鉴定犯人死亡,可是犯人突然活了,是不是还要再被枪毙一次?法律里面也没有记载这件事啊。 “还有,你们说被告在罪状上签字了,我有权怀疑你们严刑逼供,强迫被告在罪状上签字,我要求当场对被告做B超,检验被告的身体,是否遭受到了严刑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