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的道士生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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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到了这年秋冬,天气日渐寒冷,每年到了这个时节,也就到了高龄老人们最难熬的节骨眼上了,能熬到第二年开春,自然就能又长一岁,又多活一年,但熬得过来的毕竟是少数,因此我们的生意也开始红火起来,终于到了旺季。 这事要说心里欢喜,话不免有些缺德,要说不欢喜,这话又是假的,不过生意好了,有事情可以做,又有得钱赚,日子也就不那么心烦无聊了。 这年冬天,天气也比往年要寒冷的多,老了人的地方还真不少,虽然这时节老人是个正常事,但要说也奇了怪,我们当地的老人们仿佛全都扎了堆,好像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全都约好了似的,拼命往这个时间点上赶,到了第二年春上,寨子里、大队上的高龄老人几乎在这一个冬,全没了,剩下的没几个。 也不知道是谁造了谣,大家疯传,说是上次狐狸坡地震,动了地气,没了狐仙保佑庇护,死了这许多老人,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怕是还有更大的诅咒和灾难降临。 我们把这事说给师傅听,师傅只说是无稽之谈,乱人心的谣言,就连师傅他自己,也不过是人赠的外号陈半仙而已,这世上哪里有什么真正的狐仙,多是些虚无缥缈的传说罢了,一下子老了这么多人,只是因为这年冬天天气太过于寒冷的原因。 虽说这世上荒诞离奇的事情多,不过有些事情也好解释。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但是这年深冬。李家下店的状元铺发生的这件离奇的事情,却是古怪的很。 李家下店的状元铺,这地方取这样一个名字,倒不是因为这里出过很多位前朝的状元或者名门大户,事实上这里一个状元也没出过,而且还是个穷乡僻壤的乡下小地方,这里的人以前大都靠着替人置办棺材为生。说白了其实就是棺材铺,赚的是死人的钱,但是这地方之所以叫做状元铺。也不是和状元一点关系也没有。 说起这状元铺的由来,虽说和状元书生有关,却没有书生遇狐仙的浪漫,反倒有些残酷。据说是前朝。有个上京赶考的落魄书生,骑不上马,也坐不起驴车,路上却还糟了劫匪的打劫,身上被抢的是清洁溜溜,走到李家下店状元铺的地界上来时,早已磨穿了脚上一双布鞋的鞋底,脚底板都已经磨起了血泡。只剩下鞋帮搭在脚背上,而他腹中空空。早已经是饥渴难耐,连口清水都吐不出来了,他走到状元铺,天色渐暗,正是鸡进圈,鸟归巢的时候,那状元铺本是打棺材的地方,时间久了,阴气渐生,鬼气也重,才将暮色时分,四下邻里便已开始封窗闭门,这书生走进状元铺,只觉得自己就快要饿的昏死了过去,不过一切如他所愿,他饿的昏头攒脑,眼睛一花,冒起了金星,却是一头蹿到了一家农户门前的土石阶上,恰好这户人家有个老汉,正要关门,一看这情形,老汉也是好心,便将他扶进了自家屋里去,给他灌了几口稀饭米汤,这才把他从昏厥中就过来,总算捡回一条小命。 待到这书生恢复了神智,便将自己的情况一五一十的给老汉讲明了,老汉看他虽然落魄可怜,家世也是清贫,并不显赫,但是好在生的一张清秀俊朗的好相貌,加上言辞谈吐,颇有几分才气,老汉心中生了爱怜之意,一想自己膝下无儿,老伴早死,只有一个女儿,生的也是一副乖巧好相貌,如今正是十八的青春年华,也再不能任岁月这样蹉跎糟蹋了,上门说媒的倒也不少,女儿其实并不愁嫁,但偏偏上门的要不是些地痞无赖,要不就是些出入烟花巷的公子哥,再或者是粗俗不堪的庄稼汉,别说女儿看了不满意,就是自己也瞧不上眼。 但是眼前这书生少年,却不同,虽说穷了些,但相貌气质谈吐都是不凡,老汉与他谈的很投机,更知道了他有一腔热血热血抱负,只是差个时机,此次进京,若能考取功名,必将是前途无量,宏图大展,老汉越谈越是对这书生喜欢得紧,恰好这书生又有借宿的意思,老汉于是吩咐女儿,烧了家里还剩下的那大半只肥兔,便做了晚饭,要与这书生畅饮叙谈,这书生平日里也是受尽欺负白眼,这时看老汉对自己如此器重看得起,心中也是高兴,一面跟老汉大谈心中抱负的同时,更不忘感叹世人皆是目光短浅之辈,看不出他真才学,老汉表示同意。 却在晚饭时,两人吃着烧好的兔子rou,喝着农家自酿的高粱酒,谈笑生天,无比惬意。酒醉三分时,老汉便借机给书生引荐介绍了自己的女儿,当即便表明了自己的心意,要将女儿许配与他,只盼他早日考取功名,前来迎娶。 这书生看小姐生的端庄秀美,虽出生农家小户,但俨然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小姐也是对他含情脉脉,眉宇间秋波暗送,这书生既不是呆子,又不是痴子,哪里看不出小姐的意思,当下也表明了心意,说自己自然是有同小姐百年好合,白头到老的意思。 这一晚到了后来,书生是醉意绵绵,心中不胜欢喜,看来老天爷还是眷顾他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事,虽然不同于卖油郎和花魁的故事来的那么妙,但是自己落难,偏偏就这么巧,碰到了这么一家农户,还被农户老汉所救,老汉更是有着一个端庄美貌更是贤惠的女儿,两人情投意合,私定下了终身,这岂非正是上天的安排么!想来真是美哉、妙哉!
看来自己是要时来运转了,此番进京,必定要一展抱负,说不定中了头名状元,皇帝老子要将自己的公主给他许亲,他便可大义凛然在朝堂之上,说自己已有妻室,不给皇帝老子这个面子,若是他日能名垂青史,也会有浓墨重彩的一笔,落贫贱不移,富贵不yin的美名,许多年后,还会被说书的将他的故事传送天下,他若有机会也要去听上一听,听得高兴了,兴许还会随意丢给那说书人一锭银子,说书人必会大赞他出手阔绰大方,真是名符其实的大老爷。 正当这书生带着醉意,好梦正酣,一声狗叫之声,突然将他从梦中惊醒,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只见天穹上,正挂着银盆大的月亮,他又看看四周,这时大吃一惊,吓得一身冷汗,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块坟地里,四周聚集有不少的野狗,正在刨着坟堆上的土,从坟里扯出还未腐烂的死人尸骨,啃得津津有味,在他身边还有一只野狗,正要对他下口,看来是把他也当成死人了。